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刘运强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39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2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刘运强 |
刘运强(3713231990****114)因保管不善,将沂集用(2014)第19594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字第096530560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运强
2022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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