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振习、蔡香连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34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振习、蔡香连 |
李振习(3728271952****9151)蔡香连(3728271946****9146)因保管不善,将沂集用(2013)第6201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沂房字第09684004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李振习、蔡香连
202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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