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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青恩、张清梅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30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06-0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青恩、张清梅

王青恩(3728271965****1730)张清梅(3728271962****1749)因保管不善,将沂房字第066360095号房屋所有权证.沂集用(2014)第13026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王青恩、张清梅

2022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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