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风科、李祥德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16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风科、李祥德 |
张风科(3728271950****2534)、李祥德(3713231949****2523)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沂集用(2015)第223357号和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76520127号房屋失火烧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风科、李祥德
2022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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