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京科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01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京科 |
刘京科(身份证号:37132319******2810)因保管不善,将沂集用(2014)第20094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字第136910063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刘京科
2022年1月14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