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振松、张锡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89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振松、张锡俊 |
刘振松(3728271956****8137)张锡俊(3728271957****8123)因保管不善,将沂集用(2014)第9469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字第16665003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刘振松张锡俊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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