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吉春辉、马彦军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87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2-22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吉春辉、马彦军 |
吉春辉(身份证号3728271979****4062)马彦军(身份证号 3713231977****8933)因保管不善,将沂集用(2014)第7413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字第15695010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彦军吉春辉
2021年12月22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