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申友才、张成玲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83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12-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2-06
标       题: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申友才、张成玲

申友才(身份证号:3713231979****5513)、张成玲(身份证号:3713231981****5525)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沂集用(2014)第179587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证号为沂房字第07678074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申友才、张成玲

2021年12月6日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