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李光明、董云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68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李光明、董云菊 |
李光明(3713231974****9113)董云菊(3728271973****9169)因保管不善,将沂房字第096620289号房产证、沂集用(2014)第20713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光明、董云菊
2021年11月22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