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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文化旅游文物领域)

索  引  号: yishuixwhgdxwcbj2251641/2023-000012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4-04-2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文化旅游文物领域)

裁量基准使用说明: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的通知》(文旅综执发〔2021〕11号)(以下简称“《适用办法》”)规定,《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 年版)》(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情形及裁量幅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裁量情形认定及裁量权使用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发生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认定较轻、一般、较重情形,行政处罚的处罚种类 和罚款数额,在相应的幅度范围内分为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一)从轻处罚

依据《适用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4.主动供述执法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5.配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二)从重处罚

依据《适用办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1.危害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2.在共同实施的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3.经执法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禁止或者告诫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4.经执法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5.因同种违法行为一年内受到三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6.隐匿、破坏、销毁、篡改有关证据,或者拒不配合、阻碍、以暴力威胁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7.对证人、举报人或者执法人员打击报复的;8.违法行为引起群众强烈反映、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 9.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10.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具有两个以上从重情节且不具有从轻情节的,应当在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幅度内按照最高档次实施行政处罚。

(三)一般处罚

依据《适用办法》第十五条,违法行为不具有从轻或者减轻、从重情形的,应当给予一般处罚。同时具有多种情节的,应当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主要情节,确定对应的处罚幅度实施行政处罚。

(四)不予处罚

依据《适用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适用情况见具体条文。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有第 1 项规定情 形的,应当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有第 2 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减轻处罚

参照“(一)从轻处罚”的情形,适用情况见具体条文。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除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外,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具有从重或从轻情节,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或从轻处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没有从重、从轻情节的,不能对其进行从轻或者从重处罚。

二、省级裁量基准将根据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据的变动和执法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各地可在省级《裁量基准》基础上,细化、量化符合区域执法实际的《裁量基准》。

三、本《裁量基准》供全省各地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参照执行。对未列入《裁量基准》的其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执法部门可参照《裁量基准》,根据执法工作实际,依法实施。适用本《裁量基准》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调整适用。

四、《裁量基准》未尽事宜,根据案情实际,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3版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化旅游文物领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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