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沂蒙革命纪念馆恢复对外开放的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tyjrsws/2022-000002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沂蒙革命纪念馆恢复对外开放的公告 |
根据山东省文旅厅《关于进一步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等文旅场所的通知》《关于做好A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共教育工作,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沂蒙革命纪念馆定于5月17日起有序恢复对外开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开放时间:9:00开馆,16:10停止入馆,16:30闭馆(每周一闭馆)。
2、沂蒙革命纪念馆实时监控进馆人数,确保同一时段参观人数不超过100人。实行身份证实名制参观入馆,游客入馆参观须扫场所码,持7日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全程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对体温异常(≥37.3摄氏度),或有气促、咳嗽等感冒症状者,谢绝入馆参观。
不便使用手机的儿童和老年人,可以出示7日内纸质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或由同行人员代为申请“山东健康码”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入馆。
3、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未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方可入馆,持黄码人员不予放行入馆,持红码人员按疫情防控要求由当地收治、隔离。
4、应近期疫情防控要求,暂停讲解接待。
5、游客须分散式间隔性入馆,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并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的引导。
6、维护庄严肃静环境。进馆应衣冠整洁,禁止在馆内躺卧、赤膊、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为了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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