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沂水县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公开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简章
索 引 号: | yishuityjrsws/2021-000000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 2019-06-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19-06-24 | |
标 题: | 2019年沂水县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公开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简章 |
为汇聚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强化农村后备人才储备,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退役军人公开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面向沂水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20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含街道,下同)岗位(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退役军人应为专项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或自由职业退役军人。
2、中共正式党员,初中以上学历,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对党务工作有一定了解。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职。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
2、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串联聚集上访的。
5、2017年以来曾被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的。
6、存在“村霸”、涉黑涉恶情形的。
7、2015年以来因侵害集体利益、群众合法权益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8、信仰宗教或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搞宗族派性的;道德品行不端,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履行村民义务的。
9、本届村“两委”成员被免职、被责令辞职或民主评议为不称职的;2016年以来曾被作为教育转化对象或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10、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没有子女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11、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12、2017年以来因违法用地、违法建房、损害生态环境被查处的。
1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
14、身体状况差或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5、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情形的。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于6月26日至6月28日到报考职位所在乡镇报名,由乡镇党委对人选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具体岗位及报名地点见附件)。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退伍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及索引页复印件;
2、《沂水县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公开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
5、《沂水县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公开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6、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符合加分因素所列荣誉的,需提供获得有关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分别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范围的在镇村公示3天。计划招录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取消。
(三)统一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计划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口头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按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因放弃招考资格或被取消招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范围。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作出评价。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20%,按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计算加分。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每次立功分别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2分、1分,获得优秀士官人才奖的加1.5分,获得嘉奖的加0.5分,其他奖励项目不予计分;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县级奖励加0.5分,市级奖励加1分,省级及以上奖励加3分,获得县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减半加分。加分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
(六)研究任用。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选拔人员,在镇村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如有反映经查实影响任用的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但未任用的,纳入农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管理。
四、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及任期:本次公开选拔的到村任职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各乡镇组织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继续留任,“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任期至下次村“两委”集中换届为止。任职期满后可以继续参加任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当选的可以连任。试用期满,对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党组织副书记可以作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有适当岗位时进行考察调整任职。
(二)经济待遇:(1)基本报酬。任职期间,自由职业退役军人到村任职的,按照所任职村干部岗位待遇标准发放基本报酬;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到村任职的,任职期间原经济待遇不变。(2)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任职党组织书记的,任职期间,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任职副书记的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其他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且跨村任职的,每人每月补助600元,用于解决因驻村工作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3)奖励报酬。经乡镇党委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享受任职岗位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量奖励。任职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村干部居民养老保险补贴。以上待遇均为任职待遇。
(三)政治待遇:任职村连续两年被评为四星级及以上党组织、个人表现特别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和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符合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具体条件以招考简章为准)优先推荐。
五、其他
(一)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39-2252698)
(二)报考人员在选拔期间要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拔任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各乡镇(街道)面向优秀退役军人招考岗位计划及报名地点
2、沂水县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公开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报名登记表
3、沂水县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公开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报考诚信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6月24日
附件【附件1、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面向优秀退役军人招考岗位计划及报名地点(1).docx】
附件【附件2、沂水县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公开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报名登记表(1).docx】
附件【附件3、沂水县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公开选拔农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报考诚信承诺书(1).docx】
附件【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