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交警大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推进会议精神
索 引 号: | yishuixjjdd2203700/2022-000002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警大队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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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交警大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推进会议精神 |
5月27日上午,市、县交通安全推进会议召开,总结分析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沂水交警大队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市、县道路交通安全推进会议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大队长刘长波主持会议,各中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长波同志对贯彻落实市、县道路交通安全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形势,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好的效果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省党代会、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加强重点车辆管控。根据市交安委推送的三轮车数据,迅速对接乡镇党委政府,摸清底数,逐一落实“三见面一建档”要求,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切实把好源头管控关。三是迅速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查处。要结合大队当前开展的为期10天的排查整治行动,迅速开展机动车酒、醉驾和农村三轮车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加强治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力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确保整治效果。四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要深入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尤其是上级推送的重点安全隐患问题,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促,不断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五是加强安全防护。执勤执法中要加强自我安全防护,提醒民辅警注意执勤执法安全,坚决杜绝执勤执法过程中因思想松懈、麻痹大意而导致涉警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