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指南
索 引 号: | yishuixmzj2251582/2020-000024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2-17 | ||
标 题: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指南 |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实施机构:沂水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三)申请主体:本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沂水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
(四)受理地点: 各乡镇政府民政办公室
(五)办理依据: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4号)
(六)办理条件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沂水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七)申请材料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应当向沂水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提交下列材料:
《临沂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后,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残联,县级残联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审定合格材料由县民政部门会同县残联报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咨询地址: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沂水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二、办理流程
(一)核准机构名称
各乡镇民政办公室
(二)提交申请及相关文件
地址:各乡镇民政办公室
相关文件:《临沂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
(三)受理
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受理,落实个人是否因残疾产生额外长期照护支出,是否具有临沂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是否为无生活自理能力并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的残疾人。
(四)书面审查和实地查验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县残联,进行申请人残疾人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
(五)发证
沂水县民政局从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审查决定。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县民政部门和残联审定的发放名单和金额,按月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六)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9-2269706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沂水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沂水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对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沂水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539-2251582
信箱:沂水县民政局(沂水县民政局正阳路21号)。邮编:276400
(二)行政复议
1.沂水县民政局,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1号,联系电话:0539—2269706
2.沂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临沂市沂水县正阳路19号,联系电话:0539-2265594
(三)行政诉讼受理机关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沂市沂水县人民法院,地址:沂水县鑫华路45号,联系电话:0539-223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