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3-000013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临沂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
(一)申请认定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学校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等二至三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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