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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资助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06-28-2017-000055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17-06-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06-28
标       题: 学前教育资助服务指南

学前教育资助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学前教育资助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鲁财教〔2011〕96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幼儿园

    四、办理条件

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申请材料

申请表(需村、镇街民政部门盖章)、低保家庭儿童、孤儿须分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残疾儿童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

六、基本流程

(一)幼儿园组织政策宣传;

(二)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由幼儿园进行评议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并申请资金的拨付;

(五)幼儿园配合资助中心为受助儿童统一办理学前资助卡进行集中发放;

 (六)资助中心全程进行监督检查,整个流程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幼儿园和资助中心分类归档备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每学年。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各幼儿园,沂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电话咨询:0539-225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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