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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结果信息(8.1-8.31)

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4-000009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4-09-0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结果信息(8.1-8.31)


案号 案由 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违法行为名称 立案依据 处罚依据 执法机关 处罚类型 违法事实及依据 处罚依据及内容 处罚决定内容
371323202400920 蒙阴淼鑫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蒙阴淼鑫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3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07 14:48,车牌号为鲁Q379GD(黄色)鲁Q9SY5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9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9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梁光敏 进行询问调查,梁光敏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919 蒙阴县仟宇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7吨)案 蒙阴县仟宇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3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13 06:21,车牌号为鲁Q286JW(黄色)鲁QB9M0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6.6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7.6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秦承市 进行询问调查,秦承市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918 蒙阴淼鑫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8T)案 蒙阴淼鑫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3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09 14:14,车牌号为鲁Q379GD(黄色)鲁Q9SY5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7.3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8.3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梁光敏 进行询问调查,梁光敏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371323202400916 蒙阴县仟宇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8吨)案 蒙阴县仟宇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3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19 02:00,车牌号为鲁Q286JW(黄色)鲁QB9M0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7.1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8.1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秦承市 进行询问调查,秦承市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371323202400915 蒙阴县仟宇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吨)案 蒙阴县仟宇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3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12 06:18,车牌号为鲁Q286JW(黄色)鲁QB9M0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0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0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秦承市 进行询问调查,秦承市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917 蒙阴淼鑫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蒙阴淼鑫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3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7-28 06:00,车牌号为鲁Q379GD(黄色)鲁Q9SY5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2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2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梁光敏 进行询问调查,梁光敏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914 蒙阴仟宇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吨)案 蒙阴仟宇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3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26 05:50,车牌号为鲁Q286JW(黄色)鲁QB9M0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2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2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秦承市 进行询问调查,秦承市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912 蒙阴县仟瑞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蒙阴县仟瑞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3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11 04:10,车牌号为鲁Q157KD(黄色)鲁QH5V9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4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4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秦承市 进行询问调查,秦承市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913 蒙阴县仟宇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9吨)案 蒙阴县仟宇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3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14 08:12,车牌号为鲁Q286JW(黄色)鲁QB9M0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8.8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9.8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秦承市 进行询问调查,秦承市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叁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911 临沂金通顺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临沂金通顺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9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05 11:04,车牌号为鲁Q226DN(黄色)鲁QZ7N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克黄线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01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张金涛 进行询问调查,张金涛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910 临沂市兰山区顺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临沂市兰山区顺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9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29日 10时32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县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162JR(黄色)鲁QX7L7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吕学昌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162JR(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鲁QX7L7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临沂市兰山区顺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吕学昌,从业资格证号码为 ,车载货物为渣土,车货总质量113.94吨,由沂南双堠镇送往临朐,运费按趟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X7L7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X7L7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经山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查询,临沂市兰山区顺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自2024年8月6日起因“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此项违章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接受过一次处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再次被查处,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贰仟元整
371323202400908 临沂江森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4吨)案 临沂江森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9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04 13:53,车牌号为鲁Q801FW(黄色)鲁Q5VN1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233与S335(现G342)交汇处K1157+005许家湖镇克黄线非现场检测点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3.6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4.6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胜 进行询问调查,李胜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贰仟壹佰元整
371323202400907 蒙阴磊鑫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9T)案 蒙阴磊鑫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8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10-13 22:19,车牌号为鲁Q218SN(黄色)鲁QL2A2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8.3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9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石强进行询问调查,石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叁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905 蒙阴安成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1吨)案 蒙阴安成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8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06 08:48,车牌号为鲁Q215GG(黄色)鲁Q8NN9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0.7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1.7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苏佃存进行询问调查,苏佃存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906 蒙阴安成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9吨)案 蒙阴安成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8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10-29 01:38,车牌号为鲁Q215GG(黄色)鲁Q8NN9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8.5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9.5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苏佃存进行询问调查,苏佃存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叁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902 临沂市港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临沂市港杰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8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03 13:34,车牌号为鲁Q051PR(黄色)鲁Q4HX0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克黄线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48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吨。2024-08-28 16:05,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陈金涛进行询问调查,陈金涛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904 蒙阴安成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3T)案 蒙阴安成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8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09 18:22,车牌号为鲁Q215GG(黄色)鲁Q8NN9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2.7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3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苏佃存 进行询问调查,苏佃存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玖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903 蒙阴安成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8吨)案 蒙阴安成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8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1-16 01:53,车牌号为鲁Q215GG(黄色)鲁Q8NN9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7.7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8.7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苏佃存 进行询问调查,苏佃存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371323202400900 莒南县邦园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莒南县邦园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7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4-09 10:15,车牌号为鲁Q271LQ(黄色)鲁QX7H0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5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王乐平 进行询问调查,王乐平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98 临沂泰昌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临沂泰昌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7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27日 12时0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丰达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117KV(黄色)鲁QB4P5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马成德 、李连宝 向吕太磊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117KV(黄色)/鲁QB4P5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泰昌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吕太磊,从业资格证号为,车载货物为渣土,车货总质量121.56吨,由沂水马站送往临沂河东;鲁QB4P5挂(黄色)原货厢栏板高度为0.6米,实际货厢栏板高度为1.58米,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鲁QB4P5挂(黄色)货厢栏板加高了0.98米且均用插销焊接固定,与车辆 营运证照片明显不符,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罚款伍仟元整
371323202400899 临沂金亚物流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临沂金亚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7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27日 11时53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丰达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617LQ(黄色)鲁Q9XQ5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马成德 、李连宝 向张庆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617LQ(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泰昌运输有限公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9XQ5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金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张庆军,车载货物为渣土,车货总质量118.25吨,由沂水送往临沂;鲁Q9XQ5挂(黄色)原货厢栏板高度为0.6米,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鲁Q9XQ5挂(黄色)货厢栏板加高了0.98米且均已用插销固定,与车辆 营运证照片明显不符,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罚款伍仟元整
371323202400909 临沂双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案 临沂双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08-29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27 09:50,沂水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根据沂水县行政审批局函告董梁高速涉路工程许可情况,分别对①沂水县郁金香大道K99+846,②张胡线K104+607.5处,进行检查,执法人员于梁 、杨洪涛 对现场人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跨越沂水县郁金香大道K99+846,张胡线K104+607.5处共两处,前期在行政审批局办理涉路工程许可,并未取得涉路工程许可证,两处跨路桥梁墩已建设完成。现场人员卢严,表示跨越公路的工程由临沂双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在未取得涉路工程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施工。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录像。当时人的行为构成擅自占用、挖掘公路,证据材料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当事人身份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或者恢复原状,并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高速公路或者擅自占用高速公路用地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特别严重”,1.擅自占用公路、公路用地30平方米以上;2.擅自挖掘公路5立方米(平方米)以上,县乡道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万元整
371323202400895 沂水沂诚物流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案 沂水沂诚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6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26 10:50,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县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发现鲁Q883QL(黄色)货车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章,经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驾驶员翟乃全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后核对发现,车辆鲁Q883QL《道路运输证》上登记的业户名称为沂水沂诚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载货物为渣土,从沂水法院片区送往沂水中心南街,驾驶员为翟乃全,从业资格证号为,其提供的道路运输证证号为临字371323318805, “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一栏中有效期为 2024年05月。执法人员对以上提供的手续进行了复印取证。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以上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为证。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不满90日且未主动补审,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96 菏泽紫东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案 菏泽紫东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6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26日 10时5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沂水县祁连山路鑫源铝材处发现鲁RM4369(黄色),执法人员马强 、王建刚 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鲁RM4369(黄色)/道路运输证核定业户名称为菏泽紫东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鲁RM4369(黄色)核定经营范围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液化天然气);驾驶员为王少国,证件号码为,押运员为李向,证件号码为;,车载货物为液化天然气,货物质量4.8吨,由青岛董家口运往沂水,经现场检查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该次危险货物运单,经询问驾驶员得知,此次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未按照规定报备并上报菏泽紫东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审批,菏泽紫东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材料证实。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贰仟元整
371323202400897 商丘宏发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大件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商丘宏发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6 大件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车货总质量超限)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23 16:32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长深高速沂水出口接到高速收费人员举报车辆鲁Q353KC/豫NR075挂,四中队执法人员于梁、杨洪涛 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353KC《道路运输证》上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市双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挂车豫NR075挂《道路运输证》上登记的业户名称为商丘宏发物流有限公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一类)。当事人王均长,该车最大荷载质量为49吨,王均长提供了超限运输证,但是其车装载两台重型自卸车,与超限运输要求的运输不可解体货物不符,经永顺停车场过磅,鲁Q353KC/豫NR075挂车货总重52.72吨,超出最大荷载质量3吨。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大件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车货总质量超限),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371323202400893 沂水县超越物流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案 沂水县超越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3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23 09:55,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韩永菊要求处理鲁Q819HF(黄色)货车、鲁QY2R0(挂)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章,经执法人员牛庆明 、刘楠 ,出示《行政执法证》后核对发现,这两辆车登记业户名称为沂水县超越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819HF(黄色)货车、鲁QY2R0(挂)车辆 “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一栏中有效期为2024-02,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为沂水县超越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人为韩永菊。执法人员对以上提供的手续进行了复印取证。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90日以上不满6个月,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贰仟元整
371323202400892 蒙阴鑫安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6T)案 蒙阴鑫安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2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1-25 14:01,车牌号为鲁Q073PF(黄色)鲁Q3PF1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富官庄处的G341(双向)K10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5.2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6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单来青进行询问调查,单来青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30%以上不满5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300元 罚款肆仟捌佰元整
371323202400889 临沂韬远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0T)案 临沂韬远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2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08 13:25,车牌号为鲁Q096QQ(黄色)鲁QH03X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克黄线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9.28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金霖进行询问调查,李金霖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371323202400885 临沂正耀物流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临沂正耀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21日 10时56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永顺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772TG(黄色)鲁Q9US7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赵世海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772TG(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正耀物流有限公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9US7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正耀物流有限公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赵世海,车载货物为沙,车货总质量137.7吨,由沂水送往临沂;鲁Q9US7挂(黄色)原货厢栏板高度为0.6米,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鲁Q9US7挂(黄色)货厢栏板加高了1.2米且均已焊接固定,与车辆 营运证照片明显不符,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罚款伍仟元整
371323202400883 临沂兴奥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临沂兴奥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1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21日 10时5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县长深高速出入口附近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391JW(黄色)鲁QH27W超(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安玉华 、刘东生 向杜培伦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391JW(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兴奥运输有限公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H27W超(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临沂兴奥运输有限公司,杜培伦,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小百货,车货总质量30吨,由广州送往潍坊,运费约8000元,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H27W超(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H27W超(黄色)无道路运输证。该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以上事实有驾驶员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录像等证据为证。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86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1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21日 09时35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丰达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752CP(黄色)鲁Q49S6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马成德 、李连宝 向尹记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752CP(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鲁Q49S6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闫俊祥,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渣土,车货总质量126.07吨,由临朐送往临沂,运费按趟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49S6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49S6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尹记丰处理此次违章事宜。经山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查询,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自2024年8月5日起因“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此项违章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接受过多次处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重”,1.被查处超过两次;2.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处3000元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
371323202400882 淄博市临淄齐都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淄博市临淄齐都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2024-08-21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21 09:10,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县长深高速沂水出口对鲁CR1516(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安玉华 、刘东升 向驾驶员李钢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检查中发现:鲁CR1516(黄色)道路运输证上登记的业户名称为淄博市临淄齐都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驾驶员为李钢,从业资格证号码为经询问驾驶员和游客,2024-08-21早从淄博市出发,到沂水县大峡谷旅游景区去旅游,行程1天,车上载有 53名游客,当日往返,该运次未办理包车线路牌。该车持有的(鲁)运包字C0011588号包车牌显示为淄博市至南京市,有效期为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1日,与本次运输行为无关。当事人承认以上事实,无异议。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录像。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六)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81 张学文涉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案 张学文 2024-08-2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接到群众举报,2024年8月21日7:10,车辆鲁QD97W8车辆在沂水县姚店子社区南停车上人,执法人员牛庆明 、刘楠 对驾驶员张学文主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该车进行检查。经调查,该车车辆鲁QD97W8(L蓝)登记的所有人为张学文,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与所有人系同一人;车上有三名乘客,8月21日上午7点左右,分别从院东头四门洞、埠前庄、姚店子社区上车。经询问这三个乘客8月20日分别通过电话、微信提前联系驾驶员约车,到达目的地之后,驾驶员收取每位100元的费用。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处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罚款贰佰元整
371323202400880 山东腾顺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山东腾顺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02 04:11,车牌号为鲁Q868GG(黄色)鲁Q0NQ1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克黄线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8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洪玉鹏进行询问调查,洪玉鹏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79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0T)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20 16:47,车牌号为鲁Q233GR(黄色)鲁QC9L3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富官庄处的G341(双向)K10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9.1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0.1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铭迎进行询问调查,马铭迎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371323202400878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1-10-06 06:44,车牌号为鲁Q233GR(黄色)鲁QC9L3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富官庄处的G341(双向)K10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1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1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铭迎进行询问调查,马铭迎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77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1-09-24 08:20,车牌号为鲁Q233GR(黄色)鲁QC9L3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富官庄处的G341(双向)K10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3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3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铭迎进行询问调查,马铭迎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76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4T)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1-10-03 14:54,车牌号为鲁Q233GR(黄色)鲁QC9L3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富官庄处的G341(双向)K10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3.9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4.9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铭迎进行询问调查,马铭迎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陆佰元整
371323202400875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1-10-09 18:22,车牌号为鲁Q233GR(黄色)鲁QC9L3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富官庄处的G341(双向)K10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6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6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铭迎进行询问调查,马铭迎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873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0T)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1-10-08 21:13,车牌号为鲁Q233GR(黄色)鲁QC9L3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富官庄处的G341(双向)K10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9.6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0.6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铭迎 进行询问调查,马铭迎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371323202400872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1-09-20 16:05,车牌号为鲁Q233GR(黄色)鲁QC9L3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富官庄处的G341(双向)K10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6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6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铭迎 进行询问调查,马铭迎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71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4T)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1-09-23 12:49,车牌号为鲁Q233GR(黄色)鲁QC9L3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富官庄处的G341(双向)K10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3.9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4.9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铭迎 进行询问调查,马铭迎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陆佰元整
371323202400870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1-09-28 16:47,车牌号为鲁Q233GR(黄色)鲁QC9L3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富官庄处的G341(双向)K10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2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2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铭迎 进行询问调查,马铭迎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868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1-10-12 04:13,车牌号为鲁Q233GR(黄色)鲁QC9L3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富官庄处的G341(双向)K10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3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3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铭迎 进行询问调查,马铭迎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66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2T)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1-03-09 01:42,车牌号为鲁Q122EV(黄色)鲁QU2L6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东外环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1.803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2.803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铭迎 进行询问调查,马铭迎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捌佰元整
371323202400874 临沂明轩物流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临沂明轩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0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20日 11时15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丰达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972NJ(黄色)鲁QL2L3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梁玉杰 、马成德 向刘存录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972NJ(黄色)/鲁QL2L3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明轩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翟耐成,从业资格证号为,刘存录,车载货物为机制砂,车货总质量142.98吨,由沂水马站送往临沂兰山;鲁QL2L3挂(黄色)原货厢栏板高度为0.6米,实际货厢栏板高度为1.8米,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鲁QL2L3挂(黄色)货厢栏板加高了1.2米且均用插销焊接固定,与车辆 营运证照片明显不符,临沂明轩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刘存录处理此次违章事宜。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罚款伍仟元整
371323202400869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0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20日 10时0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丰达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987MZ(黄色)鲁Q7AJ3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梁玉杰、马成德 向彭洪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987MZ(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山东鑫泓运输有限公司,鲁Q7AJ3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高兴利,从业资格证号码为372827********2819,车载货物为尾砂,车货总质量135.25吨,由莒县天宝送往临沂,运费按吨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7AJ3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7AJ3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彭洪东处理此次违章事宜。经山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查询,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自2024年8月5日起因“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此项违章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接受过多次处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重”,1.被查处超过两次;2.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处3000元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
371323202400867 蒙阴瑞发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蒙阴瑞发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0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20日 09时48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永顺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057GJ(黄色)鲁Q0YH1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王见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057GJ(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蒙阴瑞发物流有限公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0YH1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蒙阴瑞发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见华,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尾砂,车货总质量121.08吨,由沂水送往临沂,运费按趟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0YH1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0YH1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60 临沂顾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临沂顾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9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9日 11时0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县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939LZ(黄色)鲁Q9QR9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张升刚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939LZ(黄色)/鲁Q9QR9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顾家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张升刚,从业资格证号为6,车载货物为尾砂,车货总质量117.41吨,由沂水道托送往临沂;鲁Q9QR9挂(黄色)核定车辆类型是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货厢底部加装6支升降油顶,尾部加装1支移位油顶,且均已焊接固定,与车辆 营运证照片明显不符,当事人主动供述违法事实并提供查验手续,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罚款伍仟元整
371323202400859 梁山强祥道路货物运输部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梁山强祥道路货物运输部 2024-08-19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9日 09时35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H090B8(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田允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H090B8(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梁山强祥道路货物运输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田允,车载货物为尾砂,车货总质量89.39吨,由沂水送往沂南;原货厢栏板高度为1.5米,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货厢栏板加高了0.4米且均已焊接固定,与车辆 营运证照片明显不符,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罚款伍仟元整
371323202400856 蒙阴一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7吨)案 蒙阴一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08-1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9-09 22:52,车牌号为鲁Q305LT(黄色)鲁QQ2J9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6.2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7.2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单士峰进行询问调查,单士峰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55 蒙阴一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9T)案 蒙阴一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08-1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02 18:33,车牌号为鲁Q305LT(黄色)鲁QQ2J9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8.1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9.1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单士峰进行询问调查,单士峰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叁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51 蒙阴鹏盛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蒙阴鹏盛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12-13 15:17,车牌号为鲁Q319HP(黄色)鲁QP5D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1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张平进行询问调查,张平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854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6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6日 09时52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县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522JD(黄色)鲁QB5V7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陈华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522JD(黄色)/鲁QB5V7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陈华,从业资格证号为,车载货物为尾砂,车货总质量129.44吨,由莒县天宝送往沂南;鲁QB5V7挂(黄色)原货厢栏板高度为0.6米,实际货厢栏板高度为1.6米,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鲁QB5V7挂(黄色)货厢栏板加高了1米且均用插销焊接固定,与车辆 营运证照片明显不符,事人的行为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罚款伍仟元整
371323202400852 蒙阴邦捷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蒙阴邦捷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6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6日 09时3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路面巡查至西外环龙家圈液化气站北100米对鲁Q266NN(黄色)鲁QR2R2挂(黄色)实施检查,执法人员马强 、王建刚 向驾驶员严纪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266NN(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蒙阴邦捷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R2R2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蒙阴邦捷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大型物件运输;驾驶员严纪增,从业资格证号码为372826********3111,车载货物为巴西棉(非不可解体),车货总质量33.76吨,由黄岛经蒙阴送往乌鲁木齐,运费按每吨500元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R2R2挂(黄色)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R2R2挂(黄色)办理了大型物件运输道路运输证没有办理普通货物运输,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该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驾驶员提供的物流出库单复印件、营运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执法过程录音录像等视频材料。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50 山东振兴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9T)案 山东振兴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2-26 02:08,车牌号为鲁Q520AW(黄色)鲁Q2DY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8.2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9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赵建飞进行询问调查,赵建飞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30%以上不满5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300元 罚款伍仟柒佰元整
371323202400849 蒙阴盛世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8吨)案 蒙阴盛世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11-26 22:59,车牌号为鲁Q027EX(黄色)鲁Q7NT0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7.4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8.4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宗春进行询问调查,李宗春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371323202400848 临沂申发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临沂申发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5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5日 15时3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路面巡查至沂水县城东环路车管所东对鲁Q993BD(黄色)鲁QZ5P1挂(黄色)实施检查,执法人员马强 、王建刚 向驾驶员彭洪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993BD(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三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Z5P1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申发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大型物件运输;驾驶员彭洪军,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废纸(非不可解体),车货总质量40吨,由临朐送往郯城,运费1500元,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Z5P1挂(黄色)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Z5P1挂(黄色)办理了大型物件运输道路运输证,没有办理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该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道路运输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47 临沂宏典汽贸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临沂宏典汽贸有限公司 2024-08-15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5日 11时27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丰达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929QJ(黄色)鲁Q7XN7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梁玉杰 、马成德 向赵建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929QJ(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市罗庄区双通物流有限公司,鲁Q7XN7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宏典汽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赵建飞,从业资格证号为,车载货物为尾砂,车货总质量130.46吨,由沂水杨庄送往临沂;鲁Q7XN7挂(黄色)原货厢栏板高度为0.6米,实际货厢栏板高度为1.8米,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鲁Q7XN7挂(黄色)货厢栏板加高了1.2米且均用插销焊接固定,与车辆 营运证照片明显不符,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罚款伍仟元整
371323202400846 蒙阴厚德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案 蒙阴厚德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5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15 10:06,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王绍强要求处理鲁Q597HM(黄色)/鲁QB4W0挂(黄色)货车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章,经执法人员刘楠 、牛庆明 ,出示《行政执法证》后核对发现,其提供的车辆鲁Q597HM(黄色)道路运输证号为临字371328971293,登记业户名称为蒙阴厚德运输有限公司,挂车鲁QB4W0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号为临字371328971300,登记业户名称为蒙阴厚德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597HM(黄色)/鲁QB4W0挂(黄色) “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一栏中有效期均为2023-09,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为蒙阴厚德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为王绍强。执法人员对以上提供的手续进行了复印取证。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以上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证。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重”,1.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6个月以上;2.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处3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叁仟元整
371323202400845 段永刚涉嫌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案 段永刚 2024-08-15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15 09:52,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孙凡华要求处理鲁Q095JD(黄色)货车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章,经执法人员杨锡磊、吕云,出示《行政执法证》后核对发现,其提供的道路运输证号为371323316561,登记业户名称为段永刚,经营范围为货物专用运输, “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一栏中有效期为2024-03,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为段永刚,受委托人为孙凡华。执法人员对以上提供的手续进行了复印取证,并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录像。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90日以上不满6个月,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贰仟元整
371323202400890 蒙阴源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蒙阴源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4-08-22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14 20:17,车牌号为鲁Q579JJ(黄色)/鲁Q2UL4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7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7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张本文进行询问调查,张本文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35 蒙阴县仟宇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1T)案 蒙阴县仟宇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4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1-10 21:23,车牌号为鲁Q790FQ(黄色)鲁Q3RB2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东富官庄处的G341(双向)K10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0.4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1.4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郭永伟进行询问调查,郭永伟承认蒙阴县仟宇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65 新泰市鸿成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新泰市鸿成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13 17:00,车牌号为鲁JG8999(黄色)/鲁JQ55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6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6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周新会进行询问调查,周新会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831 冯德福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案 冯德福 2024-08-28 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接12345平台投诉,2024年8月13日15时40分沂水县交警大队与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县盛世豪庭小区东门发现鲁A99CB1(蓝色)小型普通客车,执法人员安玉华 、刘东生 向驾驶员郝建明出示了执法证,经调查发现:鲁A99CB1(蓝色)行车证登记所有人为冯德福,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定载人数9人,车上发现名片14张,名片登记沂水至济南,驾驶员郝建明陈述受冯德福指使到济南市槐荫区大通4S店中午修车,下午一点以后到济南中心医院接冯德福的朋友母子俩回沂水。另经查证:2024年6月1日至8月13日期间,按照固定时间、班次线路经营沂水济南市际班车线路;2024年6月7日,冯德福(德哥快车Tel17762887111)安排“15153936500于老师”驾驶车辆鲁A99CB1(蓝色)小型普通客车运输乘客往返沂水济南,收取乘客支付的车费共计1420元(已退还投诉人240元);2024年8月13日,冯德福(德哥快车Tel17762887111)安排郝建明驾驶车辆鲁A99CB1(蓝色)小型普通客车运输乘客往返沂水济南,收取乘客支付的车费共计660元。冯德福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鲁A99CB1(蓝色)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在调查期间,当事人冯德福及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冯德福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电子数据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和《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壹仟捌佰肆拾元整,罚款壹万元整
371323202400828 沂南县鑫焕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沂南县鑫焕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3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3日 11时47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丰达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263AN(黄色)鲁QQ9R2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马成德 、李连宝 向赵勇翔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263AN(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蒙阴瑞祥物流有限公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Q9R2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沂南县鑫焕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赵勇翔,从业资格证号码为371323********0191,车载货物为石子,车货总质量120.32吨,由临朐送往莒南,运费按吨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Q9R2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Q9R2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29 蒙阴安成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蒙阴安成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3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3日 10时35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丰达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821UL(黄色)鲁QG8W6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马成德 、李连宝 向刘致章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821UL(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孙涛,鲁QG8W6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蒙阴安成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受委托人刘致章,车载货物为渣土,车货总质量135.59吨,由莒县天宝送往沂南,运费按趟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G8W6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G8W6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蒙阴安成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刘致章处理该车违章事宜。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25 临沂京港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吨)案 临沂京港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3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1-03 14:25,车牌号为鲁Q990JM(黄色)鲁QF5J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233与S335(现G342)交汇处K1157+005许家湖镇克黄线非现场检测点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91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91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王统亮进行询问调查,王统亮承认临沂京港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832 临沂百纳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案 临沂百纳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4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13 10:22,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县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发现鲁Q208HU(黄色)货车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章,经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驾驶员孙照礼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后核对发现,车辆鲁Q208HU《道路运输证》上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百纳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载货物为煤炭,从新泰送往五莲,驾驶员为孙照礼,从业资格证号为,其提供的道路运输证证号为临字, “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一栏中有效期为 2022年11月。执法人员对以上提供的手续进行了复印取证。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以上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为证。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重”,1.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6个月以上;2.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处3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叁仟元整
371323202400827 蒙阴县鸿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蒙阴县鸿泰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3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3日 10时17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丰达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751BG(黄色)鲁Q1KL1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马成德 、李连宝 向李永龙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751BG(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孙涛,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1KL1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蒙阴县鸿泰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刘本堂,从业资格证号码,车载货物为渣土,车货总质量130.24吨,由莒县天宝送往沂南,运费按趟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1KL1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1KL1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蒙阴县鸿泰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李永龙处理该车违章事宜。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26 蒙阴百晏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蒙阴百晏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3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3日 09时3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县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980KT(黄色)鲁QP3Y5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刘港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980KT(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蒙阴百晏物流有限公司,鲁QP3Y5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蒙阴百晏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刘港,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石子,车货总质量86.98吨,由蒙阴坦埠送往沂水庐山工业园,运费按吨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P3Y5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该挂车鲁QP3Y5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84 孟庆举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孟庆举 2024-08-21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13 00:14,车牌号为鲁H19Z26(黄色)鲁HP0L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2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孟庆举进行询问调查,孟庆举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24 沂水县星门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8T)案 沂水县星门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2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11 14:06,车牌号为鲁Q272EM(黄色)鲁Q1UW6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东外环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7.73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8.73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秦富洋进行询问调查,秦富洋承认沂水县星门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30%以上不满5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300元 罚款伍仟肆佰元整
371323202400823 临沂耀发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4吨)案 临沂耀发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2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11 18:42,车牌号为鲁Q573GK(黄色)鲁Q192D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233与S335(现G342)交汇处K1157+005许家湖镇克黄线非现场检测点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3.9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4.9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汝永进行询问调查,李汝永承认临沂耀发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30%以上不满5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300元 罚款肆仟贰佰元整
371323202400821 蒙阴优事达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蒙阴优事达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2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1-04 12:53,车牌号为鲁Q599KL(黄色)鲁QA9Y8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壳黄线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18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赵振亮进行询问调查,赵振亮承认蒙阴优事达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820 临沂驰翰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临沂驰翰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2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2-15 12:45,车牌号为鲁Q165RN(黄色)鲁Q9YQ4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东外环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26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26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赵元才进行询问调查,赵元才承认临沂驰翰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18 蒙阴淼鑫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吨)案 蒙阴淼鑫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2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12-09 01:15,车牌号为鲁Q283KW(黄色)鲁QP8V2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1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1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朱富利进行询问调查,朱富利承认蒙阴淼鑫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839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4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2日 09时3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985QV(黄色)鲁Q1BX5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朱立波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985QV(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山东鑫泓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1BX5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朱立波,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尾砂,车货总质量155.16吨,由莒县天宝送往临沂,运费按吨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1BX5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1BX5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张峰处理此次违章事宜。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重”,1.被查处超过两次;2.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处3000元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
371323202400822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4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2日 09时18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县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528KB(黄色)鲁Q49S6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薛海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528KB(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鲁Q49S6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薛海,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尾砂,车货总质量143.37吨,由沂源送往临沂,运费按吨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49S6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49S6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另经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查询,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5日、8月6日因此项违章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接受过两次处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重”,1.被查处超过两次;2.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处3000元罚款 罚款叁仟元整
371323202400817 蒙阴淼鑫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8T)案 蒙阴淼鑫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2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11-11 02:05,车牌号为鲁Q152ES(黄色)鲁Q5NK5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7.6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8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朱富利进行询问调查,朱富利承认蒙阴淼鑫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371323202400819 临沂耀发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临沂耀发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2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12日 08时5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路面巡查至德普卡勒(中国)有限公司门口北侧对鲁Q669HX(黄色)鲁QX0T0挂(黄色)实施检查,执法人员张本利15120617044、马强 向驾驶员崔国稳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669HX(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耀发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鲁QX0T0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耀发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大型物件运输,驾驶员崔国稳,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行吊组合件,车货总质量24吨,由天津送往山东沂水,运费3800元,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X0T0挂(黄色)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X0T0挂(黄色)没有办理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该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过程录像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33 贾守军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贾守军 2024-08-14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鲁VU2606(黄色)/鲁G59L9挂(黄色)车2024年08月11日 03时48分通过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地点时,被技术监控设施记录记录车货重质量54.40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贾守军单位,车辆最大允许重质量限制为49.000吨,超限5.4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贾守军进行询问调查,贾守军承认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以上有称重检测数据、照片3张、询问笔录、视频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901 聊城途途通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聊城途途通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8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10 19:14,车牌号为鲁PQ7656(黄色)鲁P3E28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3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瑞杰 进行询问调查,李瑞杰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34 莒县睿航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莒县睿航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4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鲁L79518鲁LSP89挂车2024年08月10日 05时38分通过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地点时,被技术监控设施记录记录车货重质量55.05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莒县睿航物流有限公司单位,车辆最大允许重质量限制为49.000吨,超限6.0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刘世敏进行询问调查,刘世敏承认莒县睿航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以上有称重检测数据、照片3张、询问笔录、视频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816 王福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王福来 2024-08-14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接到12345投诉,执法人员电话联系鲁QDT3065(渐变绿)驾驶员到沂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2024年8月10日16时00分在大队案件处理科,经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武杰、卢金峰出示执法证件后检查发现:车辆鲁QDT3065(渐变绿)登记的所有人为夏奎芸,系驾驶员王福来之妻;王福来于2024-08-05 11:29,利用滴滴花小猪网络平台约客,驾驶鲁QDT3065(渐变绿)北京汽车,载投诉人由海澜之家(府前街店)至济南韩香阁烤肉,就座椅调节发生争吵, 王福来对投诉人的态度较差,致使投诉人不满意,该单 王福来收入5.96元。王福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属初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等为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伍元玖角陆分,罚款叁仟元整
371323202400830 巨野大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7T)案 巨野大地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3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鲁RP6447/鲁RC695挂车2024年08月10日 08时16分通过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地点时,被技术监控设施记录记录车货重质量56.15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巨野大地物流有限公司单位,车辆最大允许重质量限制为49.000吨,超限7.1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海朝 进行询问调查,李海朝承认巨野大地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以上有称重检测数据、照片3张、询问笔录、视频等证据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44 宁阳其发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宁阳其发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5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10 05:54,车牌号为鲁JB4467(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9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季鹏进行询问调查,季鹏承认宁阳其发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15 蒙阴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蒙阴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9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26 15:52,车牌号为鲁Q623AP(黄色)鲁Q1PR5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克黄线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53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阚士军进行询问调查,阚士军承认蒙阴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814 蒙阴强宇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7T)案 蒙阴强宇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9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7-28 15:01,车牌号为鲁Q835FE(黄色)鲁QD6Z9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6.2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7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赵振华进行询问调查,赵振华承认蒙阴强宇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13 郯城车友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吨)案 郯城车友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9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23 02:00,车牌号为鲁Q612RK(黄色)鲁QB37N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233与S335(现G342)交汇处K1157+005许家湖镇克黄线非现场检测点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08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08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宝琪进行询问调查,李宝琪承认郯城车友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12 临沂亚欧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7T)案 临沂亚欧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09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9-23 16:03,车牌号为鲁Q930KZ(黄色)鲁QS7Y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高界路处的X006(下行)K0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6.83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7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朱奇国进行询问调查,朱奇国承认临沂亚欧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30%以上不满5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300元 罚款伍仟壹佰元整
371323202400810 山东兴际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34T)案 山东兴际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8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30 22:30,车牌号为鲁Q209LA(黄色)鲁QE3C8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83.9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34.9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谢臣伟进行询问调查,谢臣伟承认山东兴际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条件,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罚款壹万柒仟元整
371323202400853 孙启刚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2T)案 孙启刚 2024-08-1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08 13:58,车牌号为鲁CL1922(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3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29.7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27.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2.7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孙启刚进行询问调查,孙启刚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叁佰元整
371323202400809 临沂群聚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7吨)案 临沂群聚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8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17 02:33,车牌号为鲁Q728BA(黄色)鲁HB7H3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6.9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7.9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胡玉国进行询问调查,胡玉国承认临沂群聚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30%以上不满5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300元 罚款伍仟壹佰元整
371323202400811 临沂市安翔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临沂市安翔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8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08日 10时0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丰达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173BZ(黄色)鲁QG68N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梁玉杰 、马成德 向王斌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173BZ(黄色)鲁QG68N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市安翔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王斌,车载货物为尾砂,车货总质量135.79吨,由莒县送往罗庄;鲁QG68N挂(黄色)原货厢栏板高度为0.6米,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鲁QG68N挂(黄色)货厢栏板加高了1.15米且均已焊接固定,与车辆 营运证照片明显不符,当事人主动供述违法事实并提供查验手续,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罚款伍仟元整
371323202400805 蒙阴蒙兴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8T)案 蒙阴蒙兴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7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2-11-02 11:01,车牌号为鲁Q239CM(黄色)鲁QY0T0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7.4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8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王明全进行询问调查,王明全承认蒙阴蒙兴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371323202400806 郓城县东鑫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郓城县东鑫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07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07日 15时4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路面巡逻至东外环闫家官庄西对鲁RN7550(黄色)鲁AW205挂(黄色)实施检查,执法人员马强 、王建刚 向驾驶员朱仰忍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RN7550(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郓城县东鑫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大型物件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AW205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司秀梅,驾驶员朱仰忍,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三个反应罐,由河南新乡送往山东黄岛,运费2500元,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AW205挂(黄色)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AW205挂(黄色没有办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证,驾驶员现场自述郓城县东鑫物流有限公司临时雇佣鲁AW205挂(黄色)用于这次的运输任务。该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04 临沂江森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案 临沂江森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7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07 10:20,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永顺停车场发现鲁QD7B5挂(黄色)货车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章,经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驾驶员张建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后核对发现,车辆鲁QD7B5挂《道路运输证》上为临沂江森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载货物为沙,从莒县送往临沂,驾驶员为张建新,从业资格证号为,其提供的道路运输证证号为临371311344617, “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一栏中有效期为 2024年5月。执法人员对以上提供的手续进行了复印取证。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以上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为证。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不满90日且未主动补审,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03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7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3-25 04:00,车牌号为鲁Q969BS(黄色)鲁Q7CD8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0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衍刚进行询问调查,李衍刚承认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02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吨)案 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7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19 02:31,车牌号为鲁Q969BS(黄色)鲁Q7CD8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8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8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衍刚进行询问调查,李衍刚承认临沂市远江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801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8T)案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7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1-07 13:31,车牌号为鲁Q006KQ(黄色)鲁JJ40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7.9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8.9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长凯进行询问调查,李长凯承认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371323202400800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9T)案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7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4-21 03:58,车牌号为鲁Q006KQ(黄色)鲁JJ40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8.3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9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长凯进行询问调查,李长凯承认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30%以上不满5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300元 罚款伍仟柒佰元整
371323202400798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7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1-06 22:26,车牌号为鲁Q006KQ(黄色)鲁JJ40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1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1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长凯进行询问调查,李长凯承认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799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7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2-11-01 17:55,车牌号为鲁Q006KQ(黄色)鲁JJ40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6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长凯进行询问调查,李长凯承认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797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4T)案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4-24 17:00,车牌号为鲁Q590KZ(黄色)鲁JJ40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克黄线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3.52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4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长凯进行询问调查,李长凯承认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贰仟壹佰元整
371323202400796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12T)案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4-18 17:07,车牌号为鲁Q590KZ(黄色)鲁JJ40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东外环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1.56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2.56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长凯进行询问调查,李长凯承认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捌佰元整
371323202400793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11-08 13:57,车牌号为鲁Q590KZ(黄色)鲁JJ40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6.3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7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长凯进行询问调查,李长凯承认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794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7吨)案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10-31 20:37,车牌号为鲁Q590KZ(黄色)鲁JJ40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6.5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7.5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长凯进行询问调查,李长凯承认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791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7-27 03:29,车牌号为鲁Q775JQ(黄色)鲁Q9XS4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5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长凯进行询问调查,李长凯承认蒙阴远昌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789 山东旭鑫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7吨)案 山东旭鑫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18 11:20,车牌号为鲁Q629HE(黄色)鲁Q5WK8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233与S335(现G342)交汇处K1157+005许家湖镇克黄线非现场检测点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6.79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7.79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王金英进行询问调查,王金英承认山东旭鑫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788 蒙阴县顺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蒙阴县顺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17 06:40,车牌号为鲁Q151FB(黄色)鲁H355N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克黄线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13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门波进行询问调查,门波承认蒙阴县顺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792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06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06日 11时24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丰达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625KU(黄色)鲁Q4ES2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梁玉杰 、马成德 向焦作岗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625KU(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山东东泓运输有限公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4ES2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焦作岗,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沙,车货总质量107.66吨,由沂水送往临沂,运费按吨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4ES2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4ES2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787 临沂宝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临沂宝盟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3-08-20 11:29,车牌号为鲁Q362QL(黄色)鲁QF70Y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克黄线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6.2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7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倪仲朋进行询问调查,倪仲朋承认临沂宝盟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785 沂水沂诚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20T)案 沂水沂诚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1-05 14:10,车牌号为鲁Q513FX(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6.8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36.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20.8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刘庆坤进行询问调查,刘庆坤承认沂水沂诚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条件,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罚款壹万元整
371323202400784 沂水沂诚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21吨)案 沂水沂诚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1-06 15:20,车牌号为鲁Q513FX(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7.3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36.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21.3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刘庆坤进行询问调查,刘庆坤承认沂水沂诚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条件,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罚款壹万零伍佰元整
371323202400781 山东双发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山东双发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5-01 14:38,车牌号为鲁Q182LC(黄色)鲁QC9A2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沂水县东外环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87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87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魏新华进行询问调查,魏新华承认山东双发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782 沂水沂诚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20吨)案 沂水沂诚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1-04 10:55,车牌号为鲁Q513FX(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6.0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36.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20.0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刘庆坤进行询问调查,刘庆坤承认沂水沂诚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条件,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罚款壹万元整
371323202400786 沂南县畅安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沂南县畅安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06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06日 09时38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6915R(黄色)鲁QR0R4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刘兆礼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6915R(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鑫凯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R0R4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沂南县畅安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刘兆礼,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机制砂,车货总质量144.76吨,由沂源华联送往兰山,运费按吨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R0R4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R0R4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790 临沂市兰山区顺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临沂市兰山区顺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6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06日 09时3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162JR(黄色)鲁QX7L7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马清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162JR(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X7L7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临沂市兰山区顺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马清,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尾砂,车货总质量115.93吨,由莒县天宝送往沂南,运费按趟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X7L7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X7L7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795 临沂博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临沂博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6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巡逻至沂诚衡山路与钱塘江路交汇处北100米对鲁Q896GC(黄色)鲁Q185A挂(黄色)实施检查,执法人员王建刚 、马强 向朱孔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896GC(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广泉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大型物件运输;鲁Q185A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临沂博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大型物件运输。驾驶员朱孔真,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钢梁、平台板、柱撑、楼梯等,车货总质量26.23643吨,由淄川送往沂水,运费1600元,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185A挂(黄色)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185A挂(黄色)没有办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证,临沂博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办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项目中有普通货物运输。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该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42 青岛腾龙万翔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青岛腾龙万翔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4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鲁BP0617车2024年08月05日 22时55分通过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地点时,被技术监控设施记录记录车货重质量54.40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青岛腾龙万翔物流有限公司单位,车辆最大允许重质量限制为49.000吨,超限5.4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张晓雨进行询问调查,张晓雨承认青岛腾龙万翔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43 聊城市朋祥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T)案 聊城市朋祥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14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鲁PY9122(黄色)/鲁P63Q8挂(黄色)车2024年08月05日 04时34分通过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地点时,被技术监控设施记录记录车货重质量55.22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聊城市朋祥运输有限公司单位,车辆最大允许重质量限制为49.000吨,超限6.22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佃国进行询问调查,马佃国承认聊城市朋祥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780 沂南县鑫焕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沂南县鑫焕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5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05日 10时50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013ST(黄色)鲁QJ98L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曾茂范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013ST(黄色)鲁QJ98L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沂南县鑫焕运输有限公司,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曾茂范,车载货物为玄武岩,车货总质量119.39吨,由临朐送往沂水高庄;鲁QJ98L挂(黄色)核定车辆类型是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货厢底部加装5支升降油顶,尾部加装1支移位油顶,且均已焊接固定,与车辆 营运证照片明显不符,当事人主动供述违法事实并提供查验手续,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罚款伍仟元整
371323202400779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05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05日 10时28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联诚道路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856RT(黄色)鲁Q9GU5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 、张希民 向李龙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856RT(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山东鑫泓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9GU5挂(黄色)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临沂鑫奥泰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李龙,从业资格证号码为,车载货物为尾砂,车货总质量164.76吨,由莒县送往兰山,运费按趟计算,驾驶员当场无法提供出鲁Q9GU5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挂车鲁Q9GU5挂(黄色)道路运输证已注销,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机动车行驶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且不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778 于凤英涉嫌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案 于凤英 2024-08-05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05 10:10,李安召主动到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处理鲁Q228RF(黄色)货车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武杰、王洪斌向李安召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后检查发现:车辆鲁Q228RF(黄色)《道路运输证》上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于凤英,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授权委托书上载明的委托人为于凤英,受委托人为李安召,身份证号为, “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一栏中有效期为 2024-03。该车已于2024年4月3日在烟台运翔机动车安全进行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执法人员对以上手续进行了复印取证。以上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为证。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90日以上不满6个月,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贰仟元整
371323202400783 莒南县华顺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莒南县华顺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06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03日 20时59分,车牌号为鲁Q319LZ鲁QXP79挂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5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张安良进行询问调查,张安良承认莒南县华顺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58 马宗鹏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9T)案 马宗鹏 2024-08-19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8-03 15:15,车牌号为鲁JG6400(黄色)/鲁JDC82挂的车辆行驶至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8.84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9.84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马宗鹏进行询问调查,马宗鹏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叁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775 黄加贵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黄加贵 2024-08-02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因群众举报2024-08-2 15:16,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车辆鲁QAB5291牌(渐变绿)小型轿车进行核查,高全书 、张永山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调查发现:辆鲁QAB5291登记的所有人为黄加贵,驾驶员为黄加贵,于2024-07-16日利用如嘀出行网络平台约客六单,取消两单,交易成功四单,第一单 15:27:18: 运送乘客从银贝儿烘焙——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南门,收取服务费用6.11元,第二单 16:48:19,运送乘客从新浪网吧西北侧——风神网吧,收取服务费用6.75元,第三单17:02:52,运送乘客从你好酒店——马荒玉园,收取费用7.09元,第四单,17:34:55,运送乘客从马荒玉园诊所——站东便利店,收取费用7.77元,其所驾驶的车辆鲁QAB5291牌(渐变绿)当时未取得《网约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于2024年8月1日刚刚取得《网约车出租汽车运输证》,黄加贵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行为,属初次被查处,以上有行驶证复印件、订单复印件等为证,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初次被查处,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贰拾柒元柒角贰分,罚款叁仟元整
371323202400777 临沂金顺源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临沂金顺源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2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02日 10时52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永顺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551GY(黄色)鲁QB13A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张希民向孙铭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551GY(黄色)鲁QB13A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金顺源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孙铭亮,从业资格证号为,车载货物为长石粉,车货总质量135.14吨,由沂水马站送往临沂河东;该车鲁QB13A挂(黄色)核定车辆类型是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货厢底部加装6支升降油顶,尾部加装1支移位油顶,且均已焊接固定,与车辆 营运证照片明显不符,当事人主动供述违法事实并提供查验手续,当事人主动供述违法事实并提供查验手续,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罚款伍仟元整
371323202400776 临沂长奕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临沂长奕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02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年08月02日 10时44分,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沂水永顺停车场对联合治超查处的鲁Q150HP(黄色)鲁Q9JK8挂(黄色)监督消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李清华、张希民向武传宝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车辆鲁Q150HP(黄色)/鲁Q9JK8挂(黄色)道路运输证登记的业户名称为临沂长奕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武传宝,从业资格证号为,车载货物为长石粉,车货总质量131.7吨,由沂水马站送往临沂河东;鲁Q9JK8挂(黄色)原货厢栏板高度为0.6米,实际货厢栏板高度为2米,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鲁Q9JK8挂(黄色)货厢栏板加高了1.4米且均用插销焊接固定,与车辆 营运证照片明显不符,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执法人员对执法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取证,证明材料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所属车辆初次被查处,以5000元罚款为基准,改装多辆货运车辆的,每多改装一辆车,增加罚款1000元,罚款额不超过1万元 罚款伍仟元整
371323202400841 山东凯润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7T)案 山东凯润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4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鲁BA2966(黄色)/鲁UR268挂(黄色)车2024年07月27日 01时17分通过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地点时,被技术监控设施记录记录车货重质量56.35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山东凯润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单位,车辆最大允许重质量限制为49.000吨,超限7.3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朱立波进行询问调查,朱立波承认山东凯润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40 山东凯润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5T)案 山东凯润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4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鲁BS1672鲁UK725挂车2024年07月25日 07时31分通过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地点时,被技术监控设施记录记录车货重质量54.00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山东凯润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单位,车辆最大允许重质量限制为49.000吨,超限5.0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刘本堂进行询问调查,刘本堂承认山东凯润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91 蒙阴源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11T)案 蒙阴源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4-08-22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7-23 17:02,车牌号为鲁Q058GF(黄色)鲁Q1RM4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60.3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1.3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张本文进行询问调查,张本文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37 济南市程安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9T)案 济南市程安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4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鲁AY6756(黄色)/冀GSD10挂(黄色)车2024年07月21日 07时40分通过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地点时,被技术监控设施记录记录车货重质量58.70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济南市程安物流有限公司单位,车辆最大允许重质量限制为49.000吨,超限9.7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张学永进行询问调查,张学永承认济南市程安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叁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57 青岛宏晟供应链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8T)案 青岛宏晟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4-08-16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7-21 02:04,车牌号为鲁BE6927(黄色)鲁BU502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7.6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8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许海思进行询问调查,许海思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371323202400836 济南市程安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9吨)案 济南市程安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4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鲁AY6756冀GSD10挂车2024年07月19日 07时10分通过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地点时,被技术监控设施记录记录车货重质量58.95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济南市程安物流有限公司单位,车辆最大允许重质量限制为49.000吨,超限9.95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张学永进行询问调查,张学永承认济南市程安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叁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64 新泰市鸿成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5T)案 新泰市鸿成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7-15 00:34,车牌号为鲁JG8999(黄色)/鲁JQ55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3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3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周新会进行询问调查,周新会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07 平邑欣和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6T)案 平邑欣和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08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7-12 17:08,车牌号为鲁Q9E369(黄色)鲁QEK36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崔家峪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2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孙显进行询问调查,孙显承认平邑欣和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894 临沂市兰山区建禾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5T)案 临沂市兰山区建禾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3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6-29 16:44,车牌号为鲁Q256FW(黄色)/鲁QBL09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4.92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5.92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薛永双进行询问调查,薛永双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88 姚明海涉嫌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案 姚明海 2024-08-22 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 《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6-28 15:53,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非现场执法办公室筛查动态磅超限后台数据时发现,2024-06-28 15:53车辆鲁Q736KM(黄)/鲁QM3A1挂(黄)利用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的行为,严重干扰称重装置正常工作,导致本车无法进行正常的称重检测。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当次运输驾驶员姚明海进行询问调查,姚明海承认采取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的方式干扰检测的违法事实,上述情况有动态磅检控图片、影像资料等予以证实。 《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第一次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逃避、干扰检测,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罚款壹仟元整
371323202400838 青岛腾龙路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8T)案 青岛腾龙路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14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鲁BF8577(黄色)/鲁U0631挂(黄色)车2024年06月28日 09时33分通过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地点时,被技术监控设施记录记录车货重质量57.70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青岛腾龙路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单位,车辆最大允许重质量限制为49.000吨,超限8.7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江兆华进行询问调查,江兆华承认青岛腾龙路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371323202400887 临沂世合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临沂世合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2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6-27 16:59,车牌号为鲁Q325KV(黄色)/鲁QM3T2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233(双向)K115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6.83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7.83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姚明星进行询问调查,姚明星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61 蒙阴百盛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6T)案 蒙阴百盛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6-23 01:22,车牌号为鲁Q098DA(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5.3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6吨。2024-08-20 10:25,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练群进行询问调查,李练群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玖佰元整
371323202400808 沂水县星门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5吨) 沂水县星门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08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鲁Q823TS车2024年06月21日 08时30分通过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地点时,被技术监控设施记录记录车货重质量32.50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沂水县星门物流有限公司,车辆最大允许重质量限制为27.000吨,超限5.5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赵洪进进行询问调查,赵洪进承认沂水县星门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当事人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371323202400863 蒙阴百盛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8T)案 蒙阴百盛物流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6-18 01:27,车牌号为鲁Q098DA(黄色)鲁Q0KT9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7.65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8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李练群进行询问调查,李练群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371323202400862 新泰市鸿成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7T)案 新泰市鸿成运输有限公司 2024-08-20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罚款 2024-06-17 01:06,车牌号为鲁JG8999(黄色)/鲁JQ557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42(双向)K1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6.000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该类型车辆限定标准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7.000吨。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军 、赵荣 在沂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周新会进行询问调查,周新会如实陈述超限运输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道路运输证件等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予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一)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的;(二)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较轻”,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案件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技术监控设备动态检测发现超限10%以上不满30%,超过限值的部分,每超1000千克罚款150元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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