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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24-000001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2-1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沂水县委、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省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依法行政主线,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果。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内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检查督导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实现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践行。制定并实施《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学习清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等法律法规,带头践行法治。认真落实党组书记讲党课、“双百”法治专题讲座等,开展各类专题党课、法治讲座7次。三是强化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大会等,深入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和主题宣讲活动。依托“市场监管大讲堂”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对《食品安全法》《药品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47次,市场监管大讲堂19期,能力考试测试3次。

(二)提升依法监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激发市场活力。截至2023年底,全县各类经营主体总量达到83795户,其中企业25596户,同比增长7.45%;个体工商户58199户,同比增长13.59%。二是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抓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建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25524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10条。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一单两库”建设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做到“双随机”抽查,实现责任追溯,并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三)守牢安全底线,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是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提升。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882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78个;开展食品快检21.2万批次,销毁不合格农产品2480公斤,规范提升食品销售单位186家、食品摊点55家;完成县医院食堂、中心医院食堂4D+管理及1528家小型餐饮店规范提升,完成ATP荧光仪检测166批次;开展县级食品监督抽检3446批次,发现问题118批次,已全部处置完毕。是药化械安全监管持续优化。开展药品安全重点领域百日整治行动,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哨点41个、监测点533处,审核上报药化械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报告2625例。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创新开展叉车智慧监管,在7个乡镇实现智慧监管系统安装覆盖;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燃气专项检查工作,排查餐饮单位2375家;对全县15家液化气充装站开展2轮全覆盖检查;检查物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共计21家,电梯维保单位6家,电梯检测单位1家。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更加精准。完成食品相关产品、建材、农资、危险化学品等产品抽样209批次,抽取全县加油站的汽油、柴油、车用尿素样品619个,消费品质量合格率98.32%,位居全市第一。

(四)提升依法服务水平,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年”活动。成功创建省级“质量强县”荣誉称号;指导8家企业评选山东省长质量奖、好品山东、山东优质品牌;助力殡葬改革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验收,《小型餐饮服务组织经营服务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公布实施;帮助企业完成知识产权质押登记18项,质押金额1.638亿元。二是全力推动“两新组织”建设。建立党建工作指导站22个、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209个,提供“暖新”服务30余次。三是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创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255家,承诺无理由退货单位1847家。四是强化投诉举报热线办理。受理处置工单17000余件,在全县县直单位季度考核中连续四次第一。

(五)打好执法“组合拳”,净化市场环境。一是重拳出击不手软。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办案件626起,10余起案件被临沂市市场监管局评为典型案例。二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检查平台网店及企业网站285家、网络直播580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起,处置违法违规账号5个,办理广告违法案件6起。三是积极加强府院联动。强化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对接、工作联动,在案件查办中,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0起。

(六)加强标准化建设,推进执法规范。一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到期换证89人,完成新证、换证报名和综合法律知识线上培训99人次,清理退休、调离、身份不符合人员执法证件7人。二是深化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沂城所、沙沟所被省局评定为四星级所,马站所、四十里所、龙家圈所被评定为三星级所,全面提升监管所标准化水平。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以“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多措并举,完成问题整改。是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947条,日常监管抽查检查信息18754条;审核行政处罚案卷449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1300余条,组织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16次,讨论案件307件。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法制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建议审核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代理我局行政诉讼6次、法治宣传2次、重大执法决定参与讨论4次。二是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建设。新增公职律师2人,参与部门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等工作764余件,参与审查重要文件、工作制度及合同等6份,为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意见230余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通过法制部门审核和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四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并更新企业登记、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假维权等信息,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直达快享。

(八)完善执法监督,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统筹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做到权力事项应选尽选,确保履职尽责有据可依,权力事项完整准确。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开展案件案卷评查活动2次、案件回访行动1次,评查案件810余件、回访案件641件。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监督实效。持续推进“两高一低”专项整治,保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办理行政争议案前化解16起,行政复议败诉案件1起,同比下降94.44%,行政诉讼案件共9件,开庭审理3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四是落实多层面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开展向县人大常委会述法工作,接受县人大常委满意度测评。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有效预防执法风险、廉政风险,全面落实巡查整改。研究办理人大及政协代表建议2起、检察建议4件、人民法院司法建议2件。

(九)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氛围。扎实开展普法活动。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周等节点,开展专题普法活动46次,播放宣传视频1千余次,制作宣传展板、横幅40个,派发宣传资料4000余张,营造全民参与法治的良好氛围;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清单一办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监管各个环节,利用政务网站和普法专栏开展宣传。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律资源配备保障不足。一方面,法律专业人才不足,法制科室人员较少,虽然聘用了县局通过司法考试人员为公职律师,但总体力量不强;另一方面,经费保障不足,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任务加重,监管成本大幅上升,监管经费和人员经费日益严峻紧张,稽查办案、现场检查、培训交流、调研宣传等工作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

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机构改革后,监管事权增多,依法监管履职的任务和压力日益加重,行政行为面临的法律风险形势也日渐严峻,主要表现在处置投诉举报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上,2023年县局75件行政复议中有9件被维持,在处置方式、告知程序、答复内容等方面存在不合规问题,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

三是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通过不断培训,我局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一定提高,但与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还有一定差距。知识结构未能很好地适应当前市场监管形势,尤其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经验欠缺,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履职风险较高。

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短板。一方面,县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仍需增强,学法用法的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学习内容不够全面丰富,局限在与监管联系密切的基本法律和行政法规,学习方式和活动形式不够灵活多样,入脑入心效果还不理想,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监管实践的能力不够强。另一方面,在推动开展法治知识宣传普及教育上,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目前对市场主体法治知识宣传教育还普遍缺乏长期规划,宣传活动形式较为单一,趋同化严重,针对性、特色性、有效性缺乏,案例警示和风险提示不足,员工合规培训和职业教育效果还不够好。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压紧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与我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坚持集体学法述法制度,班子成员带头讲法学法,常态化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市场监管法律实务研讨,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主要负责人主讲法治主题培训课2次。

(二)增强依法合规意识,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的法律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严把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关。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时提交答复和答辩资料;按时出庭,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2023年,共办理行政诉讼9宗,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应诉水平不断提高。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在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议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监管所负责人依法办事,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今年以来,未发现领导班子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存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也未出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形。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忠诚履职尽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案卷评查常态化,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个案问题或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把好队伍执法资格关,对执法证实时动态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加强民生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在办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案件中,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宽严相济办案措施,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教育引导违法市场主体自我纠错,助力市场主体纾难解困。

(四)高标准推进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上年度对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进行督查,提出共性问题5条,自查发现问题2条。收到反馈意见后,县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由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导,共制定整改措施30条,目前已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五)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抓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全面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指定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办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具体事项。严格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单位普法工作。以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市场主体经营者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在日常监管中普法、在执法办案中普法、在业务办理中普法。在工作中坚持学习国家各项法法律法规,努力在市场监管全过程中宣传国家有关市场监管的各项该法律法规,坚持执法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将普法贯穿始终,将法制宣传融入工作的每个环节。

四、《沂水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承担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完善“通用+专业”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实施高精准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低风险的企业“无事不扰”,对高风险的企业“无处不在”。2023年,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抽查各类主体1000余户。二是实施部门联合监管,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应联尽联、能联尽联”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检查任务27个,抽取1006户企业;省市局下发联合任务46个,22个联合部门参与检查,抽查270家市场主体,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立法精神,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清单》、《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等柔性执法清单,实行“有温度的执法”,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开展合规性指导,引导教育行为人纠正错误、主动整改。今年以来县局共作出不予处罚决定98宗、减轻从轻处罚119宗,减免罚没款近600余万元。全面落实信用修复和行政处罚“两书送达”要求,规范引导和帮助企业信用修复,2023年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41家次、信用修复8家次。

(三)持续规范涉企检查。一是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做到“无事不扰”。制定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到企业检查的时间和内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等,及突发事件、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情形外,不得在每月1日—20日对企业开展检查,不得超出计划范围到企业检查。二是推进多部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入企检查前,提前通过平台提报检查计划,进行网上备案,根据平台匹配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入企”,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通过移动端“山东通”,实时拍照上传相关证据,录入检查信息,大大提升了行政执法标准化、数字化水平。今年以来,县局共开展涉企联合检查128次,位居全县首位。

(四)聚焦重点领域和行业监管执法。一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开展重点消费领域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检查二手车经营单位40余家,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5起、参入介绍传销案3起;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及回头看行动,共清理规范性文件95件,其他政策性文件45件。二是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教育收费、物业领域收费等专项行动,检查相关主体单位74家,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转供电违规行为3起、查处案件1起。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2023年共查办知识产权案件34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柔性执法”监管新方式,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市场监管相关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不断转变执法理念,进一步探索服务型执法模式,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沂水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持续优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处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等制度建设,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流程分工。依托“市场监管大讲堂”模式,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涵盖市场监管更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知识点,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培训制度体系,使每一位基层执法人员都能成为综合型执法人才,随时可以转换角色并胜任岗位。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守法经营和维护合法消费权益的法律意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持续深化整改成效。根据上级反馈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问题根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不落下、责任不落空,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科室: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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