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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scjgj/2019-0000139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11-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19-11-08
标       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沂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沂发【2016】25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持续深化法治建设,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了法治建设和改革创新成果的“双丰收”。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通知,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7]22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临政字[2018]68号),梳理本单位需同步调整取消、新增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经营,实行“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登记和注册资本认缴制,通过网上登记与窗口登记并行、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通用,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县市场主体有效注册效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46906户,同比增长22.51%;其中企业12292户,同比增长21.22%,新登记企业2932户,同比增长15.62%;个体、农合34614户,同比增长22.97%,新设立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8598户。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企业监管方式,着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依法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全县共有9223户企业、20651户个体工商户、176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了2017年度报告信息,年报公示率达到94.43%、83.03%、88.29%。截至6月30日,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分别是544户、4222户、234户。

(2)严格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审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材料,共受理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340户。

(3)积极落实“双告知”制度。着眼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双告知”形式,除申请人必须签定已告知事项《承诺书》外,每月20日发函,向未认领完毕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邮寄《关于及时查询认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函》,函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认领的任务并附认领清单。

(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5月份,对国家局抽查的1户市场主体配合城区市场监管所开展联合抽查并予以公示。7月30日,省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按5.1%的比例抽取472户企业,按3%的比例抽取了工商户77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1户。

(5)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印发《全县2018年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吊销10户企业。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统一部署,对近年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上级局和各级政府清理公布的规范性文件逐一梳理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将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或风险评估作为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注重机制建设。我局坚持制度建设与时俱进,根据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指导工作制度、案后回访、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集体核审、行政处罚权自由裁量、“两法衔接”、案件评析、执法办案联动机制等,对规范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促进执法办案工作公正、透明、廉洁。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依法治理。突出重点,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协助企业打假维权,组织开展流通领域质量抽查、扎实做好计量认证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先后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42起,没收侵权的电动车21辆。对10起抽检不合格案件依法立案查处。

(二)坚持开展案卷评查。案卷评查采取抽查案卷、交叉互评的方式进行。从全局各执法办案单位抽取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的行政处罚卷宗,依据上级局、县政府下发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从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卷宗整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各办案机构派出一名法制员参评,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明方向,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进行评议考核。与县局每年度进行的绩效考核工作相结合,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系统一年以来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措施等内容进行评议考核,对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进行随机回访,了解执法办案人员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严格、不廉洁、不文明、不公正等现象。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严格案件核审。2018年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69起,其中质监类28起,工商行政管理类141起。立案审查、处罚建议核审、处罚签发核审率都达到100%,在案件核审过程中发现存在法律适用不准确、证据调取不足、处罚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的,及时与办案机构沟通,及时修正补正,实现了在日常工作中从点滴处规范、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回复工作。今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3件,协办1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委员提案,均实现了办结率、满意率100%。

(三)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公告栏等媒介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地解答群众提问,没有因为信息不当等问题引发不良舆论及社会稳定问题。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公开内容涉及政策性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公示、审批信息等。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建立健全了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制度。与各级人民法院建立了畅通的衔接机制。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前加强了同人民法院的沟通,注重听取人民法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依法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审理工作,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及时回应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

(二)加强了内部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行政应诉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三是强化了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及时将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的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平台进行报送,并将行政复议诉讼情况等各项指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之中。

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通过机关党组集体学法、开设“法律讲堂”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全局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同时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部门协作合力抓的法治工作组织体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坚持将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考评项目纳入每年行政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使法治工作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底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七、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一)坚持全员学法,不断促进规范执法观念到位。把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纳入全体干部学习总体规划,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率先垂范作用,建立和落实党组学法制度,通过举办业务大讲堂、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不断加大干部职工法律培训力度。针对近年来新出台的新《消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不仅让新进公务员尽快适应工作需求,同时注重在青年干部中培养、选拔执法业务精英,切实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资格条件。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严格审查核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并按照法制部门要求开展执法证换领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将执法人员信息在网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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