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复学复课时间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0-000000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0-05-25 | |
标 题: | 关于公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复学复课时间的通知 |
关于公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复学复课时间的通 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小学各学段复学复课工作的通知》(第435号)和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经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现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复学复课时间通知如下:
1、根据全市统一要求,高中(含中职)非毕业年级5月20日复学复课。
2、初中非毕业年级5月20日复学复课。
3、小学3—6年级5月24日复学复课。
4、小学1—2年级6月2日复学复课。
5、特教学校6月8日起复学复课。
6、幼儿园6月2日起,经核验合格后复学复课。所有家长均可自愿选择幼儿是否入园。
7、校外培训机构在普通中小学复学复课后,并经核验合格,于6月8日起陆续安排线下复课。
各学校、幼儿园须根据《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制定开学开园工作方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沂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
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教育复学工作组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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