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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意见

索  引  号: yishuixfpkffwzx2251451/2021-0000069 主  题  词: 扶贫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2-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0-02-20
标       题: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围绕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坚持开发扶贫与兜底保障相结合、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相结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确保已脱贫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500元以上,稳定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建立产业扶贫项目持续稳定增收机制,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171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达到验收标准。扎实开展脱贫攻坚自查互查评估工作,迎接好各级考核验收,确保全年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全省前列。

三、工作重点

(一)构建数据质量提升与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1.持续抓好数据比对与动态调整。认真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比对分析,实现民政、住房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比对,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扎实开展数据信息动态调整,精准分类贫困户并长期跟踪帮扶,做到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帮扶措施、脱贫路径、脱贫成效“五个清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完善即时识别、即时帮扶体系。对因病因灾等临时性致贫人口,整合利用民政、教育、人社、卫生健康、残联、慈善总会等部门救助政策资源,纳入即时帮扶对象进行帮扶救助,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标注、即时帮扶,有效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动态监测,及时了解脱贫后生产生活情况,有返贫风险的及时帮扶。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项目,继续强化帮扶,制定多层叠加、多重保障的巩固提升措施。对脱贫享受政策贫困群众进行分类分档,落实到户到人的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确保每户贫困户有不少于4项帮扶措施。结合我县作为全省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县的契机,探索2020年后扶贫可持续发展、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衔接的路径和办法,探索建立稳定脱贫和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

1.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持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在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基础上,适度投向亟需的村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和项目必需的配套设施以及改善贫困人口生活环境,提高村级保障能力,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长久支撑。统筹分配资金,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贫困人口数量及全面完成任务工作量、贫困发生率等要素,将资金切块到乡镇(街道)。实现项目资金对所有贫困户全覆盖,使所有贫困人口受益。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实现资金使用规范,确保资金安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2.加强扶贫项目论证。坚持三级联审、优中选优,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种养加、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不断提高产业项目的综合效益。针对扶贫产业项目由单一村实施向多个村联合实施转变、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变、由农村向城镇园区转变的现状,遴选市场前景好、收益稳定的优质产业项目,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库。加强产业扶贫项目与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的衔接,加快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推动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一体谋划、协同推进。

3.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施工节点,压茬办理项目用地、建设许可、招投标等手续,提前做好地上附着物清理,充分发挥扶贫理事会、监理公司等第三方监督作用,2020年项目8月底前完工。

4.提升项目运营质量。针对扶贫资产类型多、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稳定运营难的问题,探索分类管理、分类运营新路子,创新县级统筹市场运作、区域统筹企业运作、村级统筹能人运作等方式,实现资产资源优势互补,稳定运营。

5.提高项目管护水平。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严格落实“四权”分置管理机制,加强资产确权、移交和登记管理,执行好《沂水县财政专项资金资产管理壮大集体经济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进一步压实乡镇监管责任,确保资金资产安全,收益长效稳定。从3月上旬开始,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自查评估,指导各乡镇按照《产业扶贫项目检查指引》等有关要求,全面排查2016年以来已建成产业扶贫项目,实现扶贫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6.科学分配收益。产业扶贫项目产生的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受益对象。整合各渠道收益,差异化分配到户,避免平均分配。同时既不要盲目提高标准,也不能降低要求,既防止吊高胃口,也防止虚增收入。

7.设立扶贫资产维修基金。对未纳入保险的扶贫产业项目,因风灾、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因素影响,造成资产损毁的,设立扶贫资产维修基金,结合实际采取一定比例的方式进行补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化解风险,为扶贫资产持续稳定运营保驾护航。

8.实施资产核销管理办法。针对因政策变化、管理不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资产损失或资产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已无法维修或者无维修价值,根据《沂水县扶贫资产核销管理办法》,规范资产核销程序,解决扶贫资产的出口问题。(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

1.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对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督查、考核和我县对所有贫困户鉴定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克服疫情影响,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因户施策、一户一策,逐户制定修缮、重建或安置计划,疫情结束后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立即启动修缮、重建,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建立贫困户住房安全县乡村三级监管长效机制,对贫困户住房实行动态监控,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改造、即时修缮。(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2.深化教育扶贫。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强数据对比,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做好疑似辍学儿童的摸排和逐级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项目,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逐人核实情况,对漏发的及时录入系统,确保应补尽补。投资103万,改扩建贫困村幼儿园6处,新增学位270个。对职业教育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一对一”结对帮扶,对特别贫困学生在享受国家免学费和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达到学杂费、生活费等全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3.完善健康扶贫体系。全面落实患病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两免两减半”政策。调整完善2020年度扶贫特惠保政策,为2019年底动态调整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纳入即时帮扶的人口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持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占政策范围内费用比例不超过10%。健全规范贫困人口健康档案,认真履行家庭医师签约服务职责,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对贫困人口中符合残疾人证办理条件的全部及时落实到位。开展针对贫困患者特惠保报销的专项稽查行动,坚决防止贫困人口过度诊疗行为。继续实施大病救助政策,对各项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户,实行医疗机构费用再减免和大病救助基金再救助,从根本上解决重病贫困人口因病返贫难题,同时将各个报销环节全部纳入“一站式”结算平台,解除贫困群众奔波报销之苦。(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4.保障饮水安全。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投资2.99亿元,解决18个乡镇、384个自然村、16.0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运用现代企业运营管理模式,优化供水管理,加强水质监测,全面提升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饮水安全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标准。加大贫困村饮用水保障的抽检力度,提高贫困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高度关注非贫困村通自来水问题,加快对损毁管道维修,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四)狠抓行业部门扶贫政策落实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村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试点,拓宽选人视野,选拔党性强、敢担当、能致富的党员进入村级班子,提升村级班子脱贫攻坚能力。充分发挥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的引领带动作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化推进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结亲连心工作,依托“结亲连心”平台,采取日常督查、集中抽查等方式,提高帮扶成效。(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

2.加强光伏资产运营管理。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标准,进一步理顺公司的运营、维护体系,确保光伏资产安全运营,收益长效稳定。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光伏发电净收益主要用于关联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剩余的收益归村集体所有,主要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阳光富民光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乡镇、街道)

3.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入选山东省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的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乡村旅游和电商等产业,推动农业“新六产”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文旅中心、县人社局、县人民银行,各乡镇、街道)

4.开展消费扶贫。推动“沂水十品”进入临沂市消费扶贫产品目录,扩大沂水消费扶贫产品影响力。加大扶贫产业产品宣传力度,宣传部、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平台推出一批消费扶贫广告,促进消费扶贫。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村、贫困户产品和服务消费等方式,提高贫困群众收入。组织产销对接,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和快递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扶贫工作重点村,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提高小额信贷质量。保持扶贫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政策的稳定性,严格资格审核和贷款程序,规范贷款发放,加强贷款风险动态监控,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加强公益劳动岗位管理,优化金融扶贫效果。扎实做好贴息工作,做到应贴尽贴。全面推广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款,创新扶贫信贷产品,探索研究脱贫攻坚结束后扶贫信贷的长效机制。做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扶贫龙头企业推荐、管理工作。(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6.强化兜底保障。将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低保户和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互相纳入,对脱保后收入达不到稳定脱贫标准的,坚决不能脱保,对即时帮扶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16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实行救助供养,给予其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继续对“三无”失能特困人口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护理补贴,提升护理质量。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落实60岁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补贴政策。对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逐步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为其提供集中养护、日间照料、邻里照护等服务。(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7.继续深化殡葬改革。深入落实以“惠民礼葬”为核心内容的殡葬改革,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使用。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的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新风,弘扬孝道,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礼葬,改变陈规陋习,切实为贫困群众“减负”。(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8.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加大转移就业力度,落实易地搬迁贫困户后续帮扶措施,确保搬迁人口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对上级发现反馈的易地扶贫搬迁问题,再排查、再梳理,彻底整改到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诸葛镇、夏蔚镇)

9.提高旅游扶贫实效。延伸产业链,拓展产品业态,大力实施旅游扶贫,推动全县乡村旅游品牌化、特色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实现旅游扶贫项目提档升级、融合发展。继续推动旅游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引导鼓励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重点旅游企业对旅游扶贫村、户进行结对帮扶,确保旅游扶贫效果。(县文旅中心,有关乡镇、街道)

10.加大社会扶贫力度。引导各级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工作,将慈善总会纳入社会扶贫体系,深入挖掘慈善资源、拓宽募捐渠道,建立慈善资源与即时帮扶相衔接机制。引导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继续开展金晖助老、巾帼志愿服务等各类帮扶活动和募捐活动。切实发挥行业部门作用,继续在产业发展持续度、政策措施连续性、统筹实施乡村振兴等方面持续发力,巩固行业帮扶成效。继续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完善“过暖冬、过好年”长效机制,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难题。精心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期间系列扶贫公益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慈善总会,各乡镇、街道)

(五)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

以“五通十有”和“四联八建”贫困村提升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融合,规划一体设计、项目统筹实施、政策同步支持,以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1.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充分整合激活村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土地流转、资产租赁、参股分红等方式,推进贫困村增收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攻坚行动”,实现村集体经济多渠道增收,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

2.提升村级治理能力。发挥好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服务队作用,增强村级党组织引导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能力,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扶贫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保障村级事务规范有序运行。

3.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情系贫困村、美在贫困户”活动,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宣传培训,引导其主动改善居住环境;对无劳动能力但有子女的贫困户引导其子女帮助改善居住环境;对“三无”失能人员通过护理人、志愿服务等方式提升改善居住环境。帮扶责任人利用走访时机,主动帮助贫困户打扫卫生,清理杂物垃圾,美化环境,确保脱贫成效看得见、摸得着。

4.严格贫困村验收标准。对171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40个市定库区贫困村集体收入、贫困发生率及“五通十有”等全面排查复核,对照验收标准逐项过筛子,对发现的问题,拿出专门办法,全力解决,确保所有指标达到验收标准。(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妇联、县扶贫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六)深入开展扶志扶智行动

1.培树先进典型。培树一批自主脱贫示范户,让自强、感恩观念深入人心,激发自主脱贫动力。开展脱贫先进典型评选,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2.提升自主脱贫能力。统筹各类培训资源,根据贫困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等个性化培训方式,对有意愿有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组织开展免费实用技术培训,增强致富本领,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身劳动主动脱贫。鼓励企业和扶贫产业项目优先使用贫困家庭劳动力,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加大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就业扶贫载体按规定落实补贴或奖补,营造有劳才有得、多劳才多得的氛围,防止政策养懒汉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

3.倡树健康文明新风。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科普活动,深化拓展乡村广场舞、地方戏曲会演等活动,提升贫困群众公共文化获得感,提振脱贫发展精气神。开展贫困户“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倡导优良家风,提升村民文明素养,弘扬社会主旋律。(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七)深化扶贫协作。围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持续加大县区之间、办事处与乡镇之间交流互访力度,进一步拓宽协作领域,在产业扶持、就业培训、人才培育、科教文卫等领域深化协作。对济南市及历下区援助的资金,严格按照使用方案,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对完工的协作项目,加强资产监管,尽快发挥效益,及早惠及贫困群众。(县扶贫办,相关乡镇、街道)

(八)强化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和审计监督

将问题整改贯穿始终,对2020年新发现的问题和脱贫攻坚5年来各级巡视巡察、督查考核、审计监督、暗访评估等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排查、系统整改,确保上级考核验收不出任何问题。

1.及时发现问题。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脱贫成果巩固、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等内容开展自查互查评估,逐项进行梳理自查,系统总结脱贫攻坚成效,科学评估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全面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对2020年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审计,对2016年以来扶贫资金使用绩效、项目运营管护、资产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再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台账。

2.彻底整改问题。运用好省委巡视“回头看”、市委专项巡察“回头看”、自查互查评估结果,加强问题线索沟通共享,对巡视巡察、审计调查、考核评估、督查调研等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台账管理,扎扎实实抓好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对各级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标准、时限,一个一个整改、一件一件销号,从根本上、长远上把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对整改质量进行严格把控,要有整改安排、有整改过程、有整改结果、有整改报告和证明材料,形成完整的整改工作链条,坚决防止虚假整改,6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3.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对各级发现和反馈的面上问题,对照查摆,查看本乡镇、本部门是否存在,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重点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社会风险,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实施防范和处置应对措施。落实好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滚动汇总、核查交办、闭环追责的常态化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整改,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九)统筹做好自查互查评估工作。紧盯“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聚焦脱贫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制定自查互查评估方案,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对脱贫攻坚以来工作成效进行自查互查评估。4月底前,各乡镇、部门完成自查互查评估,形成报告和问题台账,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6月底前,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要全部整改完毕;8-9月,迎接好省对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开展评估验收,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全面系统总结脱贫攻坚以来工作成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深入总结推广四权分置、殡葬全免费改革、大病再救助等成功经验,挖掘脱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讲好沂水脱贫故事,努力营造脱贫攻坚浓厚舆论氛围。做好评选表彰工作,集中通报表扬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完善涉贫舆情处理机制,提高涉贫舆情收集分析、预警研判、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对涉贫负面舆情的引导和管控,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不断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提高信访舆情办理效能。(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新闻网络办、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十一)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总结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的脱贫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突出基础数据收集、日常工作资料归档、充实完善脱贫攻坚档案,确保扶贫档案资料准确、完整、规范,真实反映脱贫攻坚成效,征集“我眼中的脱贫攻坚”影像档案,记录全县脱贫攻坚过程。(县委宣传部、县档案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扛牢政治责任。围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迎接上级考核验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调度进展、部署任务,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扶贫主抓主推责任,全面梳理行业扶贫任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环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核查,加强数据对比,强化政策落实落地,6月底前完成各项行业扶贫任务,全部达到验收标准。乡镇要承担起脱贫攻坚具体责任,对照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指标要求,在贫困村、贫困户稳定退出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做到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持续开展县级领导遍访扶贫工作重点村、乡镇班子成员和村两委干部遍访贫困户行动,上半年遍访一轮。同时发挥好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服务队的作用,逐户落实好帮扶责任人,确保政策精准精细落实到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

(二)强化督导考核。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围绕群众满意度、“两不愁三保障”等方面进行监测,系统分析、科学评估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利用脱贫攻坚指挥平台,对帮扶政策兑现、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情况计入年度总体考核成绩,用“真刀真枪”考核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各乡镇和行业部门5年脱贫攻坚成效进行考核评估,严格兑现奖惩,对考核评估名次靠前的乡镇、部门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名次靠后、问题较多的,约谈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时落实容错纠错制度,尽职免责,激励基层扶贫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县纪委监委、县扶贫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开展好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围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继续强化扶贫干部教育培训,提高脱贫攻坚业务能力和水平。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容错纠错、尽职免责制度,激励基层扶贫干部忠诚担当、履职尽责、敢于作为。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干部,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识别干部,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如期完成任务且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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