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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扶贫办2017年年度计划

索  引  号: 11-23-2017-000214 主  题  词: 扶贫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1-2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11-23
标       题: 沂水县扶贫办2017年年度计划

2017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部署要求,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围绕脱贫成效这个中心,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产业项目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资产收益分配、行业社会联动等工作,落实“一载体两分离”长效机制,确保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贫困户精准退出。实现19829户、31510名贫困人口达到脱贫验收标准,并确保全县所有贫困户(含2016年已退出贫困户)都有实现脱贫收入的项目支撑。  

(二)重点贫困村集体收入。52个重点贫困村全年集体收入不低于3万元,巩固提高2016年已“摘帽”的40个重点贫困村集体收入基础。  

(三)“五通十有”工作。52个重点贫困村全部达到“五通十有”标准,已达标的2016年40个重点贫困村要加强基础设施管护。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今年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继续保持较大幅度增长,一是各部门要积极争取,确保争取到的扶贫项目资金总量居全市各县区第一。各乡镇也要整合资金资源加大投入。二是整合涉农资金,力争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9亿元。三是撬动社会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和光伏扶贫,要积极跟省丝路公司和农发行对接,争取贷款及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四是资金安排逐步向非重点村倾斜,实现面上贫困户均衡受益。  

(二)实施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一是2016年项目,已建成的要抓紧研究收益分配方案,未完成的项目要抓紧做好配套收尾工作;要建立村级扶贫资产管护制度和乡镇经管站监管机制,保证扶贫资产安全。二是2017年项目,要抓紧论证方案,确保4、5月份全部开工,8月底全部完工,使扶贫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三)规范提升扶贫小额信贷工作。2017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亿元,并保证贷款程序规范到位、贫困户收益到位、贴息及时到位。  

(四)加快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确保第一批建设的11个乡镇638个村光伏项目6月底建成。依托沂水县阳光富民工程公司,对光伏电站进行管理维护,并将光伏发电收益精准分配到户。  

(五)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压茬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搬迁村4月底前全部开工,12月底前1003户、2501名群众(其中贫困户169户、264口人)全部入住,并通过国家验收。  

(六)大力开展社会扶贫。动员137家企业继续做好92个贫困村的帮扶,巩固2097户志愿家庭帮扶。  

(七)全面实现“五通十有”。确保富官庄镇、圈里乡、黄山铺镇、夏蔚镇各3个村,沂城街道7个村,沙沟镇4个村,诸葛镇29个村共52个重点贫困村全部实现“五通十有”。  

(八)统筹开展行业扶贫  

1、党建扶贫。坚持聚焦“精准扶贫”,突出问题导向,以省定贫困村和班子后进村为突破口,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全面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发挥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作用,深化推进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结亲连心工作,加大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多渠道、强力度解决当前制约基层党建和精准脱贫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县扶贫攻坚各项任务在基层落实。  

2、现代农业扶贫。一是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带动,突出特色果品、绿色蔬菜、现代养殖、休闲农业等优势产业,发挥农业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园区建设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实现产业发展,年内新建和规范提升现代农业园区20个,带动贫困户2000户、3500口人。二是继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狠抓项目落实,力争实施项目22个,扶持贫困村、贫困户资金145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带动贫困户3000户、5000口人脱贫。三是继续探索建立与扶贫结合的长效机制,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扶贫,切实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助力贫困户2000户、3600口人脱贫。  

3、旅游扶贫。在全面推进上级已批复的5个重点村乡村旅游建设项目的基础上,重点推动四门洞、桃棵子、留虎峪3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建设。完成“牵手沂水游、景美心更美”扶贫旅游大环线和夏蔚镇、泉庄镇、沂蒙风情旅游景区3条小环线的打造。  

4、电商扶贫。建设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70个,在92个贫困村实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培训,健全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培养机制。  

5、道路交通扶贫。计划追加投资1050万元,完成黄山铺镇、富官庄镇、夏蔚镇、沂城街道、沙沟镇、诸葛镇6个乡镇(街道)21个重点贫困村共30公里的“通路”工作任务。2017年底全面实现贫困村“打通断头路、硬化穿村道、连接必要村、消除危窄桥、争取通公交”目标。  

6、水利设施扶贫。水利设施扶贫规划完成投资2002万元,涉及全县51个贫困村,着力解决贫困人口最关心的农村饮水安全、水利移民项目、病险塘坝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民生水利问题  

7、教育扶贫。一是在圈里乡涝坡村、高桥镇核桃村新建贫困村幼儿园2处;二是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三是优化农村学校教师资源配置,在“退补相当”原则上大力补充新教师,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和支教工作;四是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工作。  

8、医疗卫生扶贫。完成国家患病贫困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精准识别和动态维护工作;对患病贫困人口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模式;对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全力实施集中救治,建立贫困人口减免治疗和医保兜底保障机制。  

9、文化扶贫。完成38个贫困村文化场所建设;开展公益文化活动其中文艺演出161场,电影放映1104场,送书下乡38个;加强贫困村文化人才培训和文化产业扶持,举办培训班222次。  

10、社保兜底扶贫。一是全面实行农村低保定量核算和低保金补差发放,切实做到按标施保、应补尽补。二是全面实现低保标准线与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将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实现脱贫的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九)落实扶贫政策。  

1、落实财政专项扶持政策。利用省财政设立的“雨露计划”专项扶贫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资金补助。  

2、落实医保优惠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县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对符合慢性病指征、需长期用药的贫困群众,帮助办理门诊慢性病证,进一步落实医保优惠政策。  

3、落实社会保障救助政策。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低保、五保贫困户和一般贫困户在一、二、三级医院报销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后政策范围内剩余部分分别按政策给予医疗救助,减轻个人经济负担。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活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因家庭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财产损失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给予救助。  

4、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为危房并有意愿拆除重建的,建设部门落实好补助政策  

5、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健全护理保障服务,扩大农村低保范围,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落实福利保障制度,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积极推进慈善扶贫,落实子女赡养义务,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保障服务  

6、落实就业发展保障政策。打造农村“扶贫车间”就地就近就业模式,开展就业伙伴结对帮扶活动,开展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贴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推行“短平快”式职业技能培训  

(十)积极开展协作扶贫。与济南市历下区互派挂职干部、开展强村帮扶弱村和加强人才培养交流工作。加强双方金融协作、商贸互通、产业协作、招商引资、企业交流合作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利用山东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优势,推动我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加强旅游扶贫协作,举办沂水县旅游招商推介会,组织双方文化创意发展和旅游企业结成对子。动员历下区社会力量结对帮扶我县贫困村、贫困户。  

三、强化措施保障  

(一)打牢数据基础保障。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程序,对新增贫困户分类识别、及时纳入,不符合贫困户的及时清退,实行脱贫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按照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和程序进行贫困户退出,杜绝“数字脱贫”  

(二)确保贫困户收入都有实实在在的支撑。产业扶贫是重要支撑。小额扶贫信贷特别是生产贷要按政策放贷到企业并将收益按时足额分配到户;第一批建设的光伏项目要确保6月底建成,将收益分配到24837户贫困户;2015年建成的33个和2016年建成的175个、2017年将建成的经营性扶贫资产项目要实现收益并足额分配到户;对面上还没有项目支撑的贫困户,乡镇要统筹施策、分类施策,实现措施全覆盖。内生动力是脱贫根本,不能一兜了之。教育贫困户树立自强自立、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信心,通过对贫困户技能培训,拿出针对贫困户的工位、岗位等方式,让那些认为扶贫就是“等钱要物”的贫困户站起来、干起来,实现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根本转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典型引领,倡树移风易俗新风,杜绝因婚致贫、因丧致贫、随礼返贫。长效机制是巩固脱贫的必然要求。对2016年已脱贫但基础还很脆弱的群众和一些特殊困难群众,继续享受扶贫政策,防止边脱贫边返贫;对处于临界值的农户,时刻关注,一旦因病因灾等致贫,及时纳入,杜绝“断崖效应”。  

(三)打造示范引领。各乡镇和行业牵头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分别打造至少2处、1处能够在面上复制推广的示范点,实现示范效应。  

(四)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每个环节标准要求,落实责任人责任,确保每个环节规范运行。二是全面推行“一载体两分离”机制,厘清扶贫资金形成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既确保扶贫资产经营安全、分配收益公平,又确保收益滚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能“一顶帽子戴到底”。三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省市扶贫项目资金的审计督查要下决心整改到位,并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促进今后面上扶贫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抽调专业人员,成立审计督查组,对2017年项目全过程、全领域开展审计督查,确保实现“资金保安全、项目保建设、效益保到位”的目标。  

(五)突出问题导向。对工作中像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以及扶贫项目资金政策等遇到的瓶颈和制约,指挥部和责任部门一方面向上积极汇报争取支持,一方面在实践中创新突破,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确保工作按期推进,不出问题。  

(六)重视信访维稳。将扶贫信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把问题化解在源头。同时及时准确掌握扶贫舆情动态,引导好社会舆论。  

(七)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扛起脱贫攻坚“第一责任”,把脱贫攻坚当作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乡镇要加强扶贫队伍建设,选配工作用心细心、有责任担当的班子成员分工脱贫攻坚工作,配足配强扶贫业务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能抓好;有关部门特别是行业部门要根据部门分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形成工作合力;包扶乡镇县级领导搞好所包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六条工作线要围绕各自年度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措施落实;省、市、县三级第一书记要紧紧围绕抓党建促脱贫工作中心,推动扶贫政策落实,确保贫困户按时脱贫、村集体收入达标;帮扶干部要定期到贫困户走访,征集贫困户需求诉求,了解贫困户实现收入情况,提高群众脱贫攻坚工作满意度。  

(八)严格督查考核。一是两月一次观摩两乡镇,通过观摩现场、听取汇报、领导点评,达到相互借鉴、督促落实的目的。二是一月一考核,定期通报并计入全年考核。三是平台抽查,根据阶段工作特点、工作重点,依托沂蒙脱贫攻坚指挥平台,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将成绩计入全年考核。四是差异化考核,对乡镇之间、县直部门之间实行差异化考核。对全年综合考核先进乡镇和部门进行表彰,最后一名乡镇亮黄牌,确保每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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