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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yishuixfpkffwzx2251451/2019-0000032 主  题  词: 扶贫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2-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02-28
标       题: 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沂水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9年是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也是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关键之年。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围绕“户脱贫、村增收”两大目标,坚持开发扶贫与兜底保障相结合、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相结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到2020年贫困群众与全县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总体目标,2019年目标任务是:突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资金资产收益监管、扶贫政策全面落实、贫困村整体提升、贫困户内生动力激发、扶贫领域问题常态整改、区县扶贫协作持续深化七项工作重点,保持资金投入不减、扶持政策不减、帮扶措施不减、考核力度不减、责任落实不减,坚持底线思维、目标导向,着力破难点、补短板,确保7.1万已脱贫贫困人口年收入4200元以上,稳定提升“两不愁、三保障”;重点贫困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夯实并提升171个“五通十有”和41个“四联八建”重点贫困村基础和水平;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主要指标完成90%以上,全年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全省前列,为到2020年按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重点

(一)提升数据信息质量,确保脱贫对象精准

1.扎实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认真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比对分析,实现户籍、住房、银行、社会保险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衔接,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做到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帮扶措施、脱贫路径、脱贫成效“五个清楚”。建立贫困人口即时帮扶机制,对因病因灾等出现的临时性、突发性、支出型贫困人口,即时出现、即时标注、即时纳入,确保不落一个真穷的,不帮一个不穷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2.全面开展脱贫成效“回头看”。对现有贫困村和贫困户依照贫困程度进行分类管理,针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带头人队伍建设、贫困群众收入等指标实行星级管理,分类落实政策。按照特殊型、兜底型、温饱型、发展型4类贫困人口,分类落实到户到人的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确保每人不低于4项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县扶贫办,各乡镇)

3.建立动态监控、帮扶救助、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脱贫人口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项目,制定多层叠加、多重保障的巩固提升措施。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脱贫后生产生活情况,返贫的及时纳入帮扶。对因病因灾等临时性和支出型贫困人口根据致贫原因,整合利用民政、教育、人社、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救助政策资源,纳入临时帮扶对象进行帮扶救助,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标注、即时帮扶。研究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的支持政策,适当解决边缘人口遇到的生活、就医、就业等难题。着手研究脱贫攻坚任务目标2020年完成后,对低收入群众开展帮扶和支持的措施办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二)加强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

1.保障资金投入规模。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结合,切实发挥扶贫资金的带动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扶贫任务相适应,原则上投入规模不低于2018年。在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基础上,适度投向贫困村急需的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或拿出一定比例的产业资金用于项目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和项目管护,解决配套和管护资金难题。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2.统筹分配资金。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贫困人口数量及巩固脱贫成效任务量、贫困发生率等要素,将资金切块到乡镇(街道)。

3.加强扶贫项目论证。遴选市场前景好、收益稳定的优产业项目,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库。坚持三级联审、优中选优,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种养加、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扩大产业规模,发挥集聚效应,提高质量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4.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施工节点,压茬办理项目用地、建设许可、招投标等手续,提前做好地上附着物清理充分发挥监理公司的第三方监督作用,确保项目质量合格、快速推进、施工规范安全

5.落实项目管护机制。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落实“四权”分置管理机制,通过“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加强监管,确保资产安全、收益稳定。建立弱质项目台账,将闲置、损毁、收益低的扶贫项目,纳入重点督查范围,逐一研判解决,实现弱质项目的转化提升

6.建立科学收益分配机制。产业扶贫项目产生的收益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受益对象。随着脱贫标准的逐年提高,要持续增加收益支撑,整合各渠道收益,差异化分配到户,避免平均分配。同时既不要提高标准,也不能降低要求,既防止吊高胃口,也防止虚增收入。(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三)狠抓行业部门扶贫政策落实

1.加强光伏资产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标准,建立规范、科学的运营、维护体系,确保光伏资产安全运营,收益长效稳定光伏发电净收益主要用于关联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剩余的收益归村集体所有,主要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县扶贫办、阳光富民光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

2.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乡村旅游和电商等产业,推动农业“新六产”发展,力争每个省级扶贫工作重点村培育提升1—2个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明显的龙头企业。符合条件的扶贫龙头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满足贷款条件的企业享受基准利率贷款并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财政全额贴息。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产销对接,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和快递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扶贫工作重点村。(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沂水县支行,各乡镇)

3.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保障住房安全。加强住房的动态监测,深入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再排查、再识别工作,本着能固则固、能建则建、能改则改的原则,对新识别危房户逐一建立改造计划,确保年内完成改造任务。强化危房改造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改造进度,确保让所有贫困群众都能住上安全房。建立完善“村、镇、县”三级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住建局,各乡镇)

4.深入开展健康扶贫,筑牢健康防线。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适当提高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补贴标准,对特困人口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完善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扩大门诊保障范围,减轻贫困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调整完善2019年度扶贫特惠保政策,探索开发防贫保险,提高因病、因学、因灾致贫返贫及时救助和保障力度。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等各项保障救助政策,保持农村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医疗支出低于10%。同时落实好医疗机构费用再减免和大病专项救助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病不能脱贫问题。全套惠民政策措施实现“一站式”结算,消除贫困人口奔波报销之苦。继续对“三无”失能特困人口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护理补贴,提升护理质量,落实护理责任,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日常护理照料,确保失能贫困人口日常生活质量有保障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到2020年,按照服务人口1‰—1.5‰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乡村医生。对全县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登记的贫困患者实行重点个案管理,实行免费救治。加强慢性疾病、常见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引导贫困群众逐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扶贫办,各乡镇)

5.深化教育扶贫,提升教育质量。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有学上、上得起学;分类制定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措施,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实施好贫困村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作;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扶贫工作重点村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努力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全面摸排工作,确保补助登记发放精准,防止应补未补、错补漏补出现。(县教育和体育、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年发放贷款2亿元,帮扶4000户贫困户。落实富民生产贷企业主体责任、乡镇监管责任,有效防范扶贫信贷风险,杜绝逾期贷款,对拒不还款的采取措施及时追偿本金。做好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及时把贴息资金发放到企业和贫困户手中。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拓宽扶贫融资渠道。用好扶贫再贷款,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延续性,继续开展“富民生产贷”“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适当提高金融机构扶贫贷款不良贷款容忍度,完善扶贫信贷融资担保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沂水县支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7.加强贫困人口饮水管理,确保饮水安全。强化水质监测,全面提升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严格按照“五通十有”标准,确保水质达标,水量满足需求;加大贫困村饮用水保障的抽检力度,提高贫困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县水利局,各乡镇) 

8.提高低保标准,做好兜底保障。推进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制定精准兜底保障实施意见,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高于扶贫标准,9月底前全县城乡低保标准达到1.4:1。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不计算低保金、老龄补贴)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村居民,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降低致贫返贫风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落实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福利补贴政策。(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

9.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切实为贫困群众减负。深入推进以“殡葬全免费”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死不起”“葬不起”的问题。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的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新风,弘扬孝道,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礼葬,改变陈规陋习,切实为贫困群众“减负”。(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乡镇)

10.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确保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扎实稳妥实施迁出区拆旧复垦,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加大转移就业力度,落实易地搬迁贫困户后续脱贫措施。对各级督查、考核、审计、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诸葛镇、夏蔚镇)

11.创新旅游模式,融合推进旅游扶贫。强化旅游扶贫功能,延伸产业链,拓展产品业态,大力实施旅游扶贫,推动全县乡村旅游品牌化、特色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实现旅游扶贫项目提档升级、融合发展。(县文化和旅游局,有关乡镇)

12.汇聚社会合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的良好格局。加强行业帮扶,落实行业部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继续在产业发展持续度、政策措施连续性、统筹实施乡村振兴等方面用心用力,持续巩固行业帮扶成效引导各级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工作,将慈善总会纳入社会扶贫体系,深入挖掘慈善资源、拓宽募捐渠道,建立企业捐赠为主、个人捐赠为辅、政府投入为补充、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为广大慈善人士搭建起凝聚爱心、奉献爱心的平台;聚焦安老抚孤、助医助学、赈灾救助等重点,集中开发一批救急与救穷并重、输血与造血并举的长效救助项目,真正把慈善救助做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完善爱心众筹体系,进一步整合各级爱心慈善捐赠资源,发挥好爱心众筹平台作用。继续开展“金晖助老”等各类帮扶活动,动员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建立完善过暖冬过好年长效机制,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难题。精心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期间系列扶贫公益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县扶贫办、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

(四)统筹落实各类保障措施

支持村级建设农村“幸福院”,统筹利用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和农村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探索建立县乡孝善养老基金,提高孝善养老、失能护理的覆盖强度。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快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16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实行救助供养,给予其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对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逐步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为其提供集中养护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等服务。积极推进慈善扶贫,落实子女赡养义务,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残疾人保障服务。(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五)推进贫困村提升,促进乡村振兴

“五通十有”和“四联八建”贫困村提升工程为抓手,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融合,规划一体设计、项目统筹实施、政策同步支持,以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推进经济薄弱村“清零攻坚行动”,逐步实现省市贫困村村集体收入超过5万元。落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减挂钩等相关政策,健全完善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充分整合激活村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土地流转、资产租赁、参股分红、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到田园综合体等优势项目中,推进贫困村增收项目建设。拿出一定比例扶贫收益用于贫困村集体公益性事业,提高村级保障能力,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长久支撑。

2.提升村级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全县贫困村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强化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依托扶贫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加强村民自治管理能力培育,保障村级事务规范有序运行。

3.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七改”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首位,加快推进改路、改电、改校、改房、改厕、改水、改暖,完善文化体育、信息网络等设施,实现省扶贫工作重点村道路、客车、自来水、宽带、有线电视“村村通”,村内主要道路有照明路灯,基本实现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和健身广场全覆盖,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电力保障达到100%。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基础设施持续巩固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并建立完善后续管护机制,实现冬季清洁供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村庄院落“脏乱差”治理,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广泛发动机关干部、社会志愿者,以开展“美在农家”提档升级工作为契机,帮助贫困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实现经济收入和环境卫生“双脱贫”。(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国网沂水电力公司,各乡镇)

(六)加大扶志扶智力度,补齐精神短板

1.激发内生动力。发挥红色文化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作用,培养贫困人口自尊自爱自强精神,激发劳动脱贫、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物质帮扶“输血”与精神激励“造血”一起抓,充分发挥贫困群众脱贫主体作用,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导向。加大培训力度,发挥好富民科教讲堂作用,围绕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和就业需要,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一个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增强脱贫致富本领。

2.培树先进典型。开展脱贫先进典型评选,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总结推广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3.提高脱贫能力。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身劳动主动脱贫,改进帮扶方式,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实施,营造有劳才有得、多劳才多得的氛围,防止政策养懒汉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

4.倡树社会新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家庭,开展贫困户“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倡导优良家风,提升村民文明素养,弘扬社会主旋律,凝聚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大精神力量,确保实现贫困群众持续稳定脱贫。(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各乡镇)

(七)深化扶贫协作,提高帮扶实效

加大县区之间、办事处与乡镇之间交流互访力度,拓展协作领域,在产业扶持、就业培训、人才培育、科教文卫等领域深化协作。对济南市及历下区援助的资金,严格按照使用方案,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对完工的协作项目,加强资产监管,尽快发挥效益,及早惠及贫困群众。(县扶贫办,相关乡镇)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制度,落实好县级领导遍访扶贫工作重点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行动,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办,各乡镇、有关部门)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扶贫工作重点村党组织班子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分类施策,强化措施,综合治理,促进转化提升。加强驻村帮扶力量,对扶贫工作重点村,继续加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派驻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结亲连心工作。(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乡镇)

(三)强化审计监督和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2019年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过程规范;对往年财政扶贫资金、资产、收益进行全覆盖再审计,确保项目资产安全,稳定实现预期收益。围绕各级到我县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明察暗访、督查考核及我县乡镇互查、考核、审计反馈和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实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滚动汇总、核查交办、即时整改、闭环追责的常态化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保问题彻底改,改彻底。严格落实《沂水县扶贫领域问题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结合开展“问题整改落实季”,继续组织年度自查、互查和抽查工作开展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专项督察,加大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力度,启动“闭环式”问责机制联合级新闻媒体开展暗访报道 用舆论监督倒逼问题整改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四)加强工作调度。围绕脱贫攻坚全年目标、时间节点、关键环节,强化调度推进工作落细、落地。适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围绕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中贫困人口识别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检验脱贫成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落后的乡镇给予强化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奋力赶超。2019年第四季度,各乡镇、行业扶贫部门要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以来工作成效自查评估,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情况报告。县扶贫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五)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保持扶贫干部队伍稳定,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培养一批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激励基层扶贫干部忠诚担当、人在心在、履职尽责、敢于作为。强化扶贫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攻坚能力。(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乡镇)

(六)完善作风建设机制。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瞄准目标,严把标准,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克服厌战情绪和大功告成的错误认识,教育引导各级干部越到最后越要以更硬作风抓攻坚、抓巩固、抓提升,以作风攻坚战保障脱贫攻坚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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