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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赋能绿色低碳 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yishuixjytyj2251918/2023-000009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6-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赋能绿色低碳 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部属高等学校,山东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

山东省是国家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是首个部省共建的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见效,迫切需要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支持和服务山东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推动职业教育面向产业、面向人人,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样板和标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产教深度融合、职普双向融通,促进全民终身学习,更好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为山东“走在前、开新局”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为探索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理论成果和制度方案。

二、深度推进校地协同、产教融合,为“十强”优势产业集群壮大提供支持

(一)分产业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对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优势产业集群,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高水平学校和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牵头,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参加,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旅产业、现代轻工纺织、现代金融等10个覆盖全省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共同体(见附件1),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联合开展产教布局优化、急需人才培养、短板技术攻关,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全链条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在共同体内,由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行业企业共同组建200个左右现场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分专业领域制定现场工程师培养标准,优化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布局,强化上下学段协同联动、一体化培养现场工程师;共建50个左右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一批技术转化与创新平台、岗位技能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员工生涯发展与职业体验中心,实现行业内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创新、科技研发、成果转移、社会服务等全要素融合。(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二)分区域组建产教联合体。对接山东区域协调发展布局和全省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建设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鲁南经济圈3个产教联合体(见附件2),按照经济圈的运行机制,省会经济圈产教联合体、胶东经济圈产教联合体分别由济南市、青岛市牵头,鲁南经济圈产教联合体由临沂、枣庄、济宁、菏泽4市依次轮值召集,统筹经济圈内重大产业与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绘制产教对接图谱,引导产教资源紧密对接。在三个经济圈框架下,对16个设区的市,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青岛西海岸新区,16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3个国家级高新区,4个省级新区实行“一地一案”、分类施策,依据区域特色产业,集聚区域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协同推进人才培养与招聘、职业能力培训、技术研发服务、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及创新创业孵化器、青年友好型城市和时尚社区建设等。(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三)嵌入式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山东在特色产业基础雄厚、产业人才需求迫切的人口大县和经济大县、强县建设高职院校,遴选一批高水平中职学校联合高职院校举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力发展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把耕读教育纳入涉农专业学生必修课内容,探索“田间大学”“乡村学院”等办学模式。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分专业、分类型的实用技术培训,挖掘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壮大乡村工匠队伍,服务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四)组团式建设海外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发挥山东省海陆丝绸之路重要交汇点的区位优势,聚焦“走出去”企业海外业务发展,在外汇管理、国有资产使用、出入境、学历学位授予、境外院校教师聘用等方面支持47所职业院校,联合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中央及山东的特大型企业,依托海外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联盟,在“一带一路”沿线组建一批海外职业技术学院和办学点(见附件3),将其中条件成熟的推荐认定为“鲁班工坊”。建设“中文+职业技能”国际推广基地,深化人文交流,培养培训满足当地发展和中资企业需求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省教育厅会同省委外办负责)

三、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提供支撑

(五)培养适应绿色低碳理念的高技能人才。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传承红色基因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掌握绿色技能和数字技能,培养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山东红色资源富集、传统文化资源深厚和产业沃土的优势,突出职业教育特点,开发一批教学资源(库),建设一批研学基地,打造一批实践项目。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开设绿色紧缺专业,促进传统专业绿色升级,普遍开展适应新业态、新领域、新材料的绿色技能教育。开展专业数字化改造,覆盖全部职业教育专业,强化学生通用和专门数字技能培养。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资源云空间,整合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课程、企业培训包、新型活页式和工作手册式教材的数字化资源,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搭建资源富集、普惠可及、支持终身学习的数字资源平台。(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六)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山东省以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为基础建设职业本科院校,系统搭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学制框架体系。面向“十强”优势产业集群需求的拔尖人才紧缺技术岗位,以增强实践能力为着力点,支持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山东省15所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领军企业,招收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生产一线优秀员工就读理工农医等本科专业,校企“双主体”“双导师”订单式培养技术拔尖人才。支持“双高计划”高职院校、职业本科院校与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职业教育本科生、专业硕士。对参与职普融通的普通本科高校在招生计划、项目和经费安排、评价考核等方面予以倾斜。(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

(七)深入推动普通本科向应用型发展。着力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支持普通本科高校联合重点行业企业,通过共建现代产业学院等,深入推进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与生产过程对接,产出一批高水平原创性应用技术成果,推动一批关键生产技术突破,建成一批开放式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人才培养平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2023年起,教育部支持山东有关重点产业科技型骨干企业作为培养主体,参与国家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改革试点,激励支持普通本科向应用型发展。(省教育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八)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大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从2023年起,各设区的市全部建立高中阶段学校统一的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全部实现同批次招生;探索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互转,全面推进和支持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课程互选、资源互享、学分互认,支持学生自主选择发展方向;探索举办人文、数理、科技、技术、外语、艺术、体育、综合高中等高中阶段学校,不同学校不同特色,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为不同禀赋学生从初中毕业开始选择适合的教育类型提供支持。(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九)持续优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支持山东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健全考试招生办法,扩大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本科院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由山东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中自主统筹安排。支持高水平大学按规定免试招收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山东分专业类别建立“职教高考”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强化技能测试的技术含量;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强化与“职教高考”的联动设计。优化专升本考试,促进专科与本科层次教育的衔接。深化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省教育厅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全面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现代化强省建设的突出位置,完善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和山东省委书记、省长共同牵头,分管副部长和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牵头人,教育部相关司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部省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要求,将职业教育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其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十一)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支持师范大学、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职教师资,支持师范大学按规定免试招收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与职业院校联合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实施职业院校教师学历提升行动,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实施技能大师计划,在职业院校建设50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业院校生师比例和结构要求为学校配足配齐专业教师。(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十二)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制度。全面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深入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将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可申领“山东惠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有关政策待遇;用人单位可参照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企业在聘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评聘到特级技师岗位,按照企业正高级工程师兑现工资待遇,并在人才服务、政策支持以及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与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积极推荐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人选,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和农业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十三)深化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理论研究中心牵头,每年发布《山东省职业教育蓝皮书》和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实践价值的研究项目,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成果和模式。支持山东省职业教育与产业人才研究院会同山东人才发展集团,对接山东“十强”优势产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区域产教联合体,搭建山东省产教融合供需信息平台,每年发布《山东省产业人才供需报告》。加强职业教育研究人才储备和培育,支持山东师范大学扩大职业技术教育学领域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培养规模。加强教研队伍建设,2025年前各级职教教研机构按专业大类配齐专职教研人员,支持聘请一线优秀教师担任兼职教研员。(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等部门负责)

(十四)强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保障。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职业教育,设立山东省职业教育发展基金。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将职业教育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的支持范围。聚焦土地、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2025年年底实现全部达标,重点建设100所左右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3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一批特色化专业(群)。出台细化措施,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内设机构设置、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教师及高层次人才招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内部分配、中层干部聘用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健全公办高职院校领导干部科学的选用、培养、交流、退出机制,选优配强职业院校主要负责人。全省每3年选树10名职业教育领军人物和职教名家。修订《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以法治化促职业教育现代化。(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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