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沂水县驻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平台使用帮助
索 引 号: | yishuifgzz2881108/2018-000005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富官庄镇 | 发布日期: | 2018-07-2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7-25 | ||
标 题: | 转发:沂水县驻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平台使用帮助 |
沂水县驻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平台使用帮助
一、本平台对浏览器有什么要求?
如果使用IE浏览器,要求版本在7.0以上。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火狐浏览器都可以。
二、如何登记报名?
登录报名页面后,点击“公办学校报名”模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县区和适龄儿童入学类型,如实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以免影响适龄儿童正常入学。
三、如何查询报名信息?
登录主页后,点击“公办学校报名信息查询”模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可以查询到自己所填报的信息和学校审核情况,学校审核完成后方可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四、信息填写错误是否可以修改?
适龄儿童信息采集结束前可以在“公办学校报名信息查询”里更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学校审核则无法再次更改,请务必谨慎填写。
五、报名信息是否可以删除或撤销?
在适龄儿童信息采集结束前,如不打算在沂水县填报信息申请入学,可以在“公办学校报名信息查询”里撤销之前所填报的信息。信息撤销后,适龄儿童和其监护人信息自动删除,不可恢复。如有需要,只能再次填写。
六、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是什么?
用户名为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填报报名信息时所设置的密码。无身份证号码的适龄儿童(包括港澳台儿童、外籍儿童和无户籍儿童)根据《2017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现场登记报名。
七、密码丢失如何找回?
如果密码丢失,可以点击“忘记密码”,系统会自动提示输入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和监护人身份证号码,如果号码输入正确,系统会自动随机生成新的密码,可以使用新密码登录并进行密码修改。
八、报名有先后顺序吗?
报名不分时间先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即可。建议您错峰填报,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九、工作流程
(一)网上注册:
1、平台开放时间:8月1日-8月10日。
2、注册流程:①登陆“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123.132.250.21:8082/或登录临沂市教育局官网);②选择“公办学校报名”;③勾选《家长须知》下面的“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该条款”后,再点击“确认”;④选择县区“沂水县”;⑤选择注册类型:本县区户籍有自购房产居民;非本县区户籍有自购房产居民;外来经商/务工居民。
(二)信息登记:
1、进入基本信息录入页面,按要求准确、详细填写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项,如因漏项、填写不正确,将不能完成提交信息保存工作;进城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没有居住证的,居住证发放时间一律填写0000.00.00,请准确、如实填写,并以此信息注册学籍,学籍注册后,终身不变。
2、信息采集结束前可以在“公办学校报名信息查询”里更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学校审核则无法再次更改。如不打算在原填报信息的学校申请入学,可以在“公办学校报名信息查询”里撤销之前所填报的信息。信息撤销后,适龄儿童和其监护人信息自动删除,不可恢复。如有需要,只能再次填写。
3、用户名为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填报报名信息时所设置的密码。如果密码丢失,可以点击“忘记密码”,系统会自动提示输入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和监护人身份证号码,如果身份证号码输入正确,系统会自动随机生成新的密码,可以使用新密码登录并进行密码修改。
(三)申报学校:根据《2017年沂水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及《2017年中小学招生区划图》,确认自己所属区划范围,选择区划内学校。
(四)信息初审:8月11日—12日,城区各小学招生学校依据平台信息,集中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五)现场确认:8月13日—15日,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签字的《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六)信息复审:8月16日—17日,县教体局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复审。
附件7
沂水县驻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问答
为方便适龄学生及家长了解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现将工作中部分常见问题作如下解答。
1.2017年沂水县驻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与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意见规定,2017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统一使用“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招生,对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城区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家长应于2017年8月1日-8月10日期间登录http://123.132.250.21:8082/进入“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按提示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确因特殊原因未能网上采集信息的,统一于8月13日-8月15日到所属招生学校报名处现场报名审核。
2.今年我县驻城小学使用“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学的学校有哪些?
答:今年使用“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城区小学有10个: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逸夫小学、实验中学小学部、沂蒙中学小学部、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沂城街道中心小学、沂城街道长虹小学。
3.2017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工作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教基字〔2017〕15号)等文件精神为依据。
4.报名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确认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招生区域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有关材料。另外:
(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已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要提供预防接种证,未办理的要及时补办。
(2)沂水县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公安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外来人员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的。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和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提供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和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4)进城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城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学校片区内有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所需材料:①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②务工或经商证明:在沂水县城区务工者,父母一方需有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沂水县城区经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在我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或二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0日。
5.已到入学年龄但未报户口的孩子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答:城区常住无户口的适龄儿童,需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够证明出生年月的原始材料)、父母户口簿、社区介绍信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监护人房产所在招生片区学校登记入学信息。
6.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市局招生意见精神,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系统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建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7.我购买的房子属于商铺,子女能否按商铺住址申请入学?
答:住房必须是住宅性质的居住用房,且房管局备案。诸如商铺、厂房、办公楼等都不属于住宅性质,因此不能做为住房用于申请入学。
8.2017年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条件与去年相比有所变化,要求更加严格规范和以人为本。近几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新建、改建、扩建了一大批学校,不断扩大城区学校优质教育资源,但仍无法满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致使大班额现象严重,师资缺口巨大,教育质量难以保证。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单纯为“择教育”而进城务工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
为规范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临沂市教育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临沂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教基字〔2013〕2号)的有关规定,随迁子女来我县中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在沂水县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父母在沂水县有稳定的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在提供材料方面,为了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同时为了杜绝作假,不需再提供“务工合同、完税证明”的纸质证明,改为提供“监护人社会养老保险原始缴费单据或工商营业执照”,并以人社部门或工商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9.家长怎样及时了解孩子的报名信息审核情况?
答:家长可于8月11—12日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查看信息审核情况,确认、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审核未通过的,也将通过平台告知家长未通过的原因。如因适龄儿童监护人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的报名、资格审核、录取时间,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0.孩子在小学举办的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在居住地所在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入学。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11.父母一方户口在沂水县,孩子户口随母亲或父亲在沂水县以外,能否按沂水县适龄儿童的有关要求申请入学?
答:在提供孩子父母结婚证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及招生片区内的房权证明后,可参照沂水县适龄儿童的有关条件申请入学。
12.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我县购买房产,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临沂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教基字〔2016〕11号)明确规定,“以自购房产申请入学的,需以实际交房入住有关证明为准”,时间截至2017年8月10日。
13.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能否以父母房产在招生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本上,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提供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房产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14.父母离异怎样认定适龄儿童入学?
答: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沂水县的,按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政策入学;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县外,父母一方户籍在沂水县,需回沂水县就读的,以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为准。
15.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2017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其户籍须为沂水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公安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6.因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怎么办?
答: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产权查档证明。
17.新生入学需要参加考试吗?
答:新生入学实行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文化知识测试或其它任何形式选拔学生,更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未经批准,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全县小学一年级新学年所有学科实行“零起点”教学。
18.网上填报信息时出现错误怎么办?
答:通过“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信息时,一定要认真谨慎,确保真实可信。招生学校将对填报的所有信息一一查证落实,因信息填报错误或经落实信息不真实而影响孩子正常入学的,责任自负。
以上解答,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向所在片区招生学校咨询,也可拨打沂水县教育体育局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