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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06-28-2017-000052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17-06-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17-06-28
标       题: 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指南

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管理

二、办理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二)《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5〕48号);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处函〔2011〕5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沂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档案室

    四、办理条件

市教育局仅审核、接收、整理并转递派回原籍的师范类研究生和本科生档案,师范类专科生及中专生的档案直接寄往生源地县(市、区)教育(体)局。市教育局不保管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五、申请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各高校邮寄或专人送达;

(二)临沂市教育局审核整理后转递生源地县(市、区)教育(体)局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每年的6、7、8月。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沂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档案室

(二)电话咨询:0539—221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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