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 06-28-2017-00005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7-06-2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17-06-28 | |
标 题: | 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指南 |
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管理
二、办理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二)《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5〕48号);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处函〔2011〕5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沂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档案室
四、办理条件
市教育局仅审核、接收、整理并转递派回原籍的师范类研究生和本科生档案,师范类专科生及中专生的档案直接寄往生源地县(市、区)教育(体)局。市教育局不保管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五、申请材料
无
六、基本流程
(一)各高校邮寄或专人送达;
(二)临沂市教育局审核整理后转递生源地县(市、区)教育(体)局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每年的6、7、8月。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沂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档案室
(二)电话咨询:0539—2216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