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需提报材料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18-0000007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8-07-2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7-25 | ||
标 题: | 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需提报材料 |
首次贷款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原件。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一起到现场共同签字确认,缺一不可。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1张(网上打印),资格审查处加盖村委会公章或镇民政所公章。
5、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携带双方的户口簿原件)。
大一新生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一起到现场共同签字确认,缺一不可。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1张(网上打印),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通过高中学校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均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不需盖章;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审查处加盖村(居)委会公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或就读高中学校公章,任选其一。
6、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携带双方的户口簿原件)。
续贷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来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1张,资格审查处不需要加盖公章。
3、办理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了变化,需要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2、2018年贷款,临时身份证不能作为正式证件使用,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贷款申请受理时间:8月1日到9月12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1:40,下午3:00------5:40
申请表打印网站:http://www.csls.cd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