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0至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
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0-000007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7-29 | ||
标 题: | 沂水县2020至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 |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至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0】26号)文件精神,现将沂水县2020至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布。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及地点
沂水县现场受理贷款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9月30日。
地点:沂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沂水县长安中路77号)
咨询电话:0539-2251058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者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经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未进行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首次申请贷款前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然后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并手工填写,以学生书面承诺代替其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三.贷款额度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现网上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完成在线注册并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写有关内容,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续贷的学生还要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该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二)贷款申请受理。网上申请完成并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申请表》,带领有关证明材料到沂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签订《借款合同》副本和《贷款受理证明》。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截止10月10日前高校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五.远程续贷受理
为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减少人员之间的接触,建议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使用远程申请办理贷款(网上签订合同)。
附件【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需提报材料.docx】
附件【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手册(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