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0-0000326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0-02-1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0-02-16 | |
标 题: |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19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临发办发〔2020〕3号)有关要求,按照责任分工,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精减行政权力事项,严控新设行政许可,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规范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与审批流程,优化审批运行,减少审查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二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针对流动摊点的“利箭行动”、针对夏季市容秩序反弹的“夏季市容综合整治”等一系列行动,专门针对餐饮业油烟污染,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并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整治,在城市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打好了城市环境维护保卫战。三是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坚持规划先行、周密选址,积极做好城区便民市场建设,并按照群众诉求和市民需要,根据全县“125”工程项目统一部署,增量建设城市停车场(位),同时建造城市公共卫生间,建立了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认真贯彻《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备案审查监督。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生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明确了公示公开的内容、载体、程序、公示机制等。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公开公示的要求,我局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服务指南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业务指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并在行政审批窗口摆放及公示。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中队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充分利用执法文书、执法设备、执法平台等手段,对实施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程记录。三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以及上报县政府需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事项由法制科具体负责法制审核工作。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和公布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二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程序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程序的执法行为,同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和集中审理的工作机制,实行案件调查和审理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制度,消除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维护建设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建设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参考省市标准,认真梳理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对行政处罚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公布,有效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灵活性,进一步规范了自由裁量行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督察力度,强化安全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全面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文明程度。加强外部监督,坚持开门办城管、主动办城管、依靠群众办城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扎实做好行风热线、“12345”市民热线、城管投诉举报和信访工作。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单位信息,对群众申请公开部门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科室中队都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了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三是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出台了《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主体、责任追究情形、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程序,构建起行之有效的建设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体系,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警示作用。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不均衡,各科室、中队之间差距较大,法治人员紧缺,依法行政能力不足。二是个别科室、中队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认定不清晰,界限把握不准确,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的程序、质量还需进步提高。三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重实体、轻程序、执法依据的掌握和应用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依旧存在。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明确一名大队长分管法制工作,确定法制科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对接和落实,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成员,负责相关工作落实。二是健全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建立学法用法机制。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局领导班子每月一次在班子会上集中学习法律;局中层以上干部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同时我局采取局党总支集中学习、各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蕴含的新思想、新观点,确保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围绕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增强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认真谋划布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明确任务清单,进一步总结经验,合理的制定实施方案。加大监察力度,按照法治政府考核要求,突出考评重点,优化考评程序,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制度。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制度。
(二)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实行行政执法工作公开透明制度,执法公开透明有助于群众全面了解执法工作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及相关事宜。为此,建立执法工作公开透明长效机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规章,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过错的执法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提升执法效能。
(三)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多种途径有针对性的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增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依法执法意识,逐步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