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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索  引  号: yishuixcsglxzzfj2255969/2021-0000074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1-02-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2-07
标       题: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0年以来,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一)全面履行职责方面。近年来,我局按照国家体制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理清了部门职责,共整理、汇总以及从上级认领了1216项权力清单(行政许可监督17项、行政处罚1145项、行政强制30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检查13项、其他权力2项、公共服务2项),相关权力清单全部编制了业务手册、办理流程、注意事项,涉及1145项行政处罚权全部制定了自由裁量权,并提报县编办、司法局进行审核后,在网站上公布并实施。在部门职责边界界定方面,与县编办、司法、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梳理了1800余项与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清单,提请县政府出台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等文件,理顺了与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

(二)依法履行重大决策程序方面。我局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和实施细则,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重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对于一般程序案件全部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的行政决策必须提交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并执行。

(三)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方面。我局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在全县的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农贸市场设置、停车场修建、停车位施划等工作方面广泛征求意见,采纳了较多的群众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例如我县已经设置的东西南北中几个便民市场和正在规划建设的几处市场和停车场以及公厕,都是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基础上形成方案并进行实施的。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方面。今年以来,我局号召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在全局层面上组织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学习活动,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执法人员全面学法懂法,并在不同层面上要求执法人员参加各个单位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同时借助民法典颁布的契机,结合近年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在不同层面上开展了多批次、多层次的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

(五)在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方面。我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的经验,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文明执法规范和考核办法,要求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执法就是为民”的理念,不管在城市管理的岗位上,还是在综合执法的岗位上,都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法制审核方面,我局逐步探索建立了三级法制审核体系,要求各科室中队全部设置法制员进行初步的法制审核,法制科作为专职法制审核审核队伍进行二级审核,并同时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参与到我局综合执法重大执法事项的议事过程中,案件审理委员会作为三级审核,今年以来,我局办理了一般程序案件1200余起,全部进行了三级法制审核,各项工作进一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六)在推行基层综合执法方面。我局向全县19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派驻了中队,实现了执法力量的下沉,执法中队派驻后实行双重管理,日常工作由属地乡镇管理,我局负责业务指导。每个中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高拍仪等影像记录设备,具体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进行全过程记录,一般程序案件全部经过法制审核,做出的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全部进行公示;并且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办案过程中,依据我局开发的执法办案系统,实现了案件办理全部网上运作,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梳理了违法行为对应的法规法条,输入违法行为即可生成案卷、法律文书等模板,减少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适用错误等情况的发生;在审批流程中全部实现可异地电子签名审批,解决了办案科室中队抱着案卷来回签字的难题;网上办案系统的中法律文书实行网上审核回复,向全局人员公开并接受监督,加快了案件办理的流程,实现了案件办理的方便、快捷、透明、公开,相关工作和案件办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及时组织调整充实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专职承担法制科和法制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调整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城管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部署和检查指导,推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有效落实。三是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及法制科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积极研究解决综合执法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到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上任以来,会同分管领导主动研究具体执法事项近300余次。

(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1)狠抓依法决策机制。一是根据职责法定、职权法定的原则,对于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执法案件、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职能股室和分管领导意见,酝酿成熟报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二是将党组成员和相关科室中队负责人充实到案件审理委员会作为成员,对于一般程序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经中队法制员和局法制科严格审核把关,再报局案审会审查,确保每一个案件法律依据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办成铁案,今年以来共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10次,研究一般程序案件1300余起。三是重点项目建设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操作,坚持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各环节的科学和规范。

(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局律师顾问,并在工作实践探索中逐步建立以下工作机制:一是在出台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问题上做好法律咨询论证;二是在工程项目及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中充分征求意见;三是在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上,法律顾问出谋划策,今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建议30余条,参与指导一线执法8次,参加诉讼案件5起。

(3)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处罚案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及时公开,将重大违法行为录入信用(临沂)系统对当事人进行惩戒。

(4)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主要负责人和局相关分管领导严格做到诉讼必出庭,主要负责人确实因为工作关系无法出庭时,安排分管领导出庭。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抓制度建设。为保证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组织制定了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使用规范、着装及仪容管理规定、千分制责任考核等各种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

(2)抓程序规范。要求全体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类行政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四)带头守法用法,着力提升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一年来,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坚持学习国家各类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做到学法守法。一是坚持认真学法。带头学法,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范围,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城市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同时,强化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理念意识,加强对《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使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尽快成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推进公正执法。针对单位职责多、划转人员多,整体素质需要提高、业务生疏的实际,通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培训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局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与效率。三是坚持自觉守法。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没有发生违法情况和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同时积极抓好内部监督,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及各中队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四是狠抓普法宣传教育,树立法治城管新形象。

三、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是从下而上的探索性改革,缺乏顶层设计,到目前为止,市县综合执法体制不理顺,市里是城市管理,县里却是城市管理加上综合执法,一个部门既要对应城市管理的工作,又要对应市里综合执法涉及的部门工作,还要照应到重心下移后乡镇街道的综合执法工作,很多工作无从请示汇报,也有很多工作安排力不从心,工作体制不理顺。

2、我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在政法委、司法局、编办等部门主导下,相关部门的职责清单和职责边界梳理界定的较为清晰,但是涉及部门的利益较为复杂,很多单位想把担责、难办、与老百姓针尖对麦芒以及容易被问责的职责推出来,以至于在部门协作配合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有时存在部门协作不顺畅问题。

3、城市管理工作反弹性、反复性强,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具体方向性指导,就有可能使已经树立起的执法形象和形成的经验成果得不到持续性地改进和发展,需要立法机构给予指导。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理体制和强监管,无缝对接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理顺市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体制,避免县区综合执法一对多体制不顺的工作模式。二是建立综合执法与监管管理部门衔接全覆盖工作模式,明确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工作界限和职责,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落实责任,综合执法可以提前介入配合,争取在监管环节将各类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执法队伍的素质和形象

一是大力加强综合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培养队伍的良好作风。要大力整治“庸、懒、散”现象,形成争先创优之风;力戒虚假漂浮,办实事、求实效,形成真抓实干之风。二是全面提升综合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制定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总体方案,建立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统一业务素质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依法执法,对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一律回炉补课。三是健全综合执法队伍监管体系。完善综合执法队伍内部监督机制,实行执法责任制考核,建立内部督察和过错追究制度和人员退出机制,坚决惩处执法过程中的渎职和失职行为。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外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群众投诉、交办案件办结反馈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等外部监督。四是继续深入探讨“零口供”“非接触性”等新型执法办案模式,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执法水平。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讨“零口供”“非接触性”执法办案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全面运用到店外经营、违章停车等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重点解决城市管理中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营造干净、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

工作中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距离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不断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更好的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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