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12.14
索 引 号: | 12-29-2017-00014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1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12-14 | ||
标 题: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12.14 |
序号 |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
1 |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6026号 |
临沂鑫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临沂鑫汇食品有限公司 |
91371323L1221835X3 |
陈奎升 |
罚款5000.00元 |
2017年12月11日 |
限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44袋熟花生粉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 |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6028号 |
临沂江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临沂江源食品有限公司 |
91371323780756924G |
于江 |
罚款5000.00元 |
2017年12月11日 |
限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2袋白砂糖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3 |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8061号 |
沂水米高食品有限公司未经查验未按规定食品相关资质及记录案 |
未按规定查验未按规定遵守查验进货记录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26条第一款第三项 |
沂水米高食品有限公司 |
91371323L406251719 |
李旭 |
罚款5000元 |
2017年12月12日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12日已缴到指定银行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4 |
Bitmap
|
山东万蓉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标签内容虚假标注的预包装食品案 |
生产经营标签内容虚假标注的预包装食品 |
罚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山东万蓉食品有限公司 |
3713231987****0847 |
岳霖 |
罚款5040.00元 |
2017.12.13 |
限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召回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 |
(沂水沙)食药监食罚[2017]037号 |
李乃红(沂水县沙沟镇西园李乃红馒头店)未按照规定实施进货查验、生产加工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案 |
未按照规定实施进货查验、生产加工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
罚款 |
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违反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李乃红 |
3728279****2849 |
李乃红 |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2017.12.12 |
主动履行,已于2017年12月12日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 |
Bitmap
|
王延福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猪肉案 |
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猪肉 |
罚款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18条 |
王延福 |
3728271928****8715 |
王延福 |
罚款400元 |
2017.12.12 |
限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7 |
(沂水龙)食药监食罚[2017]1057号 |
张现正(沂水县龙家圈正达百货超市)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案 |
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 |
罚款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
张现正 |
3713231990****0828 |
张现正 |
罚款0.05万元 |
2017年12月8日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8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8 |
(沂水马)食药监食行罚(2017)058号 |
沂水县牛庆学超市销售生产日期表示存在瑕疵的食品责令停止销售未停止案 |
销售生产日期表示存在瑕疵的食品责令停止销售未停止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
牛庆学 |
3713231970****211x |
牛庆学 |
罚款1000元 |
2017.12.13 |
限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9 |
(沂水马)食药监食行罚(2017)057号 |
沂水县张彦增超市销售生产日期表示存在瑕疵的食品责令停止销售未停止案 |
销售生产日期表示存在瑕疵的食品责令停止销售未停止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
张彦增 |
3728271958****2190 |
张彦增 |
罚款1000元 |
2017.12.13 |
限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0 |
(沂水)食药监食罚[2017]Yy044号 |
王建宝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猪肉案 |
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猪肉 |
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
《生猪屠宰条例》第二十九条 |
王建宝 |
3728271979****4031 |
王建宝 |
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600元 |
2017.12.14 |
主动履行 2017.6.2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依法查扣生猪肉10公斤,涉案产品未流向市场。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1 |
(沂水龙)食药监食罚[2017]1049号 |
马金强(沂水县马大酒店)经营小餐饮未按规定实施进货查验案 |
未按规定实施进货查验 |
罚款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
马金强 |
3728271974****8419 |
马金强 |
罚款0.1万元 |
2017年12月8日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2 |
(沂水龙)食药监食罚[2017]1052号 |
肖庆营经营小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案 |
经营小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
罚款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
肖庆营 |
3728271971****7932 |
肖庆营 |
罚款0.05万元 |
2017年12月8日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3 |
(沂水龙)食药监食罚[2017]1053号 |
张绍山经营小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案 |
经营小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
罚款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
张绍山 |
3728271963****8414 |
张绍山 |
罚款0.05万元 |
2017年12月8日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7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4 |
(沂水龙)食药监食罚[2017]1054号 |
张现东经营小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案 |
经营小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
罚款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
张现东 |
3713231978****2831 |
张现东 |
罚款0.05万元 |
2017年12月8日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8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5 |
(沂水龙)食药监食罚[2017]1055号 |
王启云经营小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案 |
经营小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
罚款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
王启云 |
3713231975****8423 |
王启云 |
罚款0.05万元 |
2017年12月8日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9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6 |
(沂水龙)食药监食罚[2017]1056号 |
段会民经营小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案 |
经营小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
罚款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
段会民 |
3713231994****3718 |
段会民 |
罚款0.05万元 |
2017年12月8日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8日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10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7 |
(沂水许)食药监食罚(2017)058号 |
黄成龙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案 |
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制度 |
罚款 |
《三小条例》第12条 |
黄成龙 |
3713231988****8759 |
黄成龙 |
罚款500元 |
2017.12.12 |
限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8 |
(沂水许)食药监食罚(2017)057号 |
张浩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案 |
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制度 |
罚款 |
《三小条例》第12条 |
张浩 |
3713231987****871x |
张浩 |
罚款500元 |
2017.12.12 |
限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19 |
(沂水许)食药监食罚(2017)056号 |
解孝党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案 |
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制度 |
罚款 |
《三小条例》第12条 |
解孝党 |
3713231982****4632 |
解孝党 |
罚款500元 |
2017.12.12 |
限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20 |
(沂水沙)食药监药罚(2017)036号 |
于克功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 |
于克功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
于克功 |
3728271946****2813 |
于克功 |
罚款人民币2405.94元 |
2017.12.13 |
主动履行,已于2017年12月13日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此行政处罚不涉及涉案产品 |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