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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tjj/2024-000000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2-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县委、县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中共沂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沂水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县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统计执法水平,统计法制工作全市统计系统综合考评名列第二。2023年度全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依法治统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被市统计局评为先进县,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高质量发展专项奖”“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被县府办和县人社局评为“政务信息先进单位”。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统计法治是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统计本质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上级和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工作。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整治落实成效,成立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洪达同志牵头负责,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兆祥同志任组长,把统计造假专项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按节点稳步推进。

2、加强协同配合,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监督意见》,县局制定了《沂水县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沂水县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沂水县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方案》,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动员乡镇(街道)、部门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和数据核查工作;积极配合纪委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各镇街、相关部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县局归档。县局形成了专项治理工作报告上报市统计局和县委主题教育办公室。

3、加强调度督导,认真组织迎查。县局领导班子带队到乡镇督导治理情况、数据核查进度。县局加强对镇街治理情况的调度督导,及时掌握全县治理工作进度。11月21日,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组长、省统计普查中心一级主管王晓强带队来沂水督导,督导组现场抽查了2个统计站和4家企业查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召集县局7名专业人员、3名统计站长、2家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督导组对沂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12月15日在全省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对沂水的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沂水核查进度全市并列第1。

4、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一是按照县“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营商环境要求,规范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两单”融合,认真按照清单执行。查找需要清理的文件,坚决做到“应清尽清”,确保无重复、无交叉。二是努力建设统计信用体系。利用统计培训、法治宣传、制度培训、专业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统计诚信的宣传力度。

5、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按省、市统计局和县市场监管局要求,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33家企业,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执法任务,及时将检查结果在相关平台进行了公示。经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现象。

6、聘请法律顾问,保障法制建设规范性。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沂水县统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1名常年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发挥好法律顾问的参谋和助手作用,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提供有力保障。

7、认真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工作。为有效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落实统计督察关于统计法进党校要求。经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批准,10月23日特邀请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李永刚同志来县委党校,为全县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和选调生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开展《坚持依法依规履行统计职能》统计知识讲座,将沂水统计普法宣传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8、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和事项汇聚工作。按照市统计局和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对目录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并对1项监管事项进行了数据汇聚。对执法检查信息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了信息公示,在统计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维护好执法人员信息库。

9、圆满完成1—4季度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联网直报工作。严格执行“国统字[2019]6号”文件精神,建立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完成1-4季度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联网直报任务。全年没有统计违法违纪情况。

10、撰写统计信息分析,宣传统计法制工作。积极撰写统计信息,宣传统计与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统计公信力。全年共撰写统计法治信息30篇,统计分析2篇,统计论文2篇,其中一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根据市局《关于报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经验材料的通知》要求,上报了选题、选题理由,省局批准后,撰写了《以打造规范化统计站为抓手 不断提高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经验材料,及时上报市局。认真开展统计“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形成了《沂水县统计“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报告》,及时上报市局。

11、积极开展五经普普法宣传工作。根据县经普办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五经普普查宣传、单位清查、入户调查、普查督导等相关工作,全县共清查法产单位19791家,个体经营户58544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为普查工作保驾护航。

12、认真做好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和法治政府工作。一是按照行政审批局要求,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梳理工作,及时维护平台要素事项,做好信息更新工作,按节点完成了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梳理更新,制作了县局8项政务服务事项指南小册子,报送县行政审批局。二是按营转办的要求,分阶段完成了布置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及时报送资料,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贡献统计力量。三是按照县司法局要求,及时完成“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信息维护、律师资料平台上报和纸质资料报送工作。四是按照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按时完成了每月执法宣传信息报送工作。五是完成了《沂水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沂水县统计局2022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沂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沂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的撰写报送工作。六是完成了《政府部门(单位)法治建设自评打分表》打分并撰写了《沂水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典型申报报告》上报县依法治县委员会。七是完成了法治政府“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形成了评估报告报送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

1、统计法治宣传入脑入心。一是利用统计年报会积极对全县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培训,共培训700余人次。二是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三是积极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四是全局撰写统计信息333篇、统计分析93篇宣传统计和统计法治工作。五是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印刷并发放统计法宣传彩页6000余份。

2、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成效显著。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核查方案要求,各专业重点核查了虚报瞒报,打捆、重复上报,不严格按照指标口径、类别行业填报,数据审核走过场、查询审核不到位,对数据异常、指标不匹配未履行重点审核职责,数据质量核查不认真、不规范,代填代报、自行修改调查对象统计资料等情况,各专业根据核查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局共核查企业2278家,核查率100%,发现并改正问题153项。统计数据核查进度全市并列第一。

3、统计“双基”建设稳步推进。全县统计“双基”建设坚持常抓不懈。根据市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自查自纠方案》,县局制定了《沂水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自查自纠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对全县18乡镇(街道)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打造基层规范化统计站7处,规范化企业2家,引领全县统计“双基”建设积极推进。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在全市各县区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三。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通过认真梳理,我局在法治建设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县局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较少,不能满足统计执法检查的需要。主要原因是行政编制人员较少,而统计执法证考取要求必须是行政编制人员。二是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兼职多,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较高,主要原因是企业为节省开支,一人多职的情况经常存在。三是到基层调研比较少,由于人员少等各种原因,没有抽出更多的时间到基层开展调研。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县统计局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情况,严格落实中共沂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有关制度方案,积极履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全县依法治统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被市统计局评为先进县。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学习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统计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做好全县依法治统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固定学习日学习59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2次,局党组开展主题教育学习研讨4次,书记上专题党课3次,进企业宣讲2次,深入一线调研4次,完成调研报告4篇,发放学习书籍72本;全局开展“提升标准、多出精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查摆整改问题85条,营造全局促提升、促发展的浓厚学习氛围,推动工作进位次、提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执法决策,实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业务扩大会议做出决定。日常工作中,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指导统计及执法工作,保障执法的公正性。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等动态更新,依法在县政务网公开统计法定数据。

(三)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的全县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自查自纠方案、数据核查方案并抓好落实。核查进度全市并列第一,整治情况受到省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制定《2023年统计普法宣传计划》《沂水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并印发《沂水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的通知》,认真做好“四上”企业“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工作。

(五)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学法,积极参加网上学法、网上答题活动。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全局人员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行政学院、进社区、进企业工作,继续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一步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让广大统计人员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强化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做到依法统计。

(二)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制定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通过“双随机”平台发起联合统计执法检查任务,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三)继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面建立“四上”企业“一企一档”,建立健全统计制度、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把问题消灭在基层,夯实企业统计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四)持续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强化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立足当前、立行立改,又注重常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着眼长远,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建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数据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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