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 yishuixtjj/2021-000005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2-10 | ||
标 题: | 沂水县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根据《沂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沂水县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统计执法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和举措。
第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一是按照县“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要求,规范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两单”融合,并认真按照清单执行。进一步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对该清理的文件立即予以清理,确保无重复、无交叉。二是努力建设统计信用体系。主要做法是,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公开水平,利用统计授课、统计开放、法治宣传、制度培训、专业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统计诚信的宣传力度。三是根据县法制办的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进行了网上公示。主要做法,抽查前,建立起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备抽查时随机抽取;抽查中,在做到认真抽查的基础上,尽力做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干扰;抽查后,及时公布抽查结果,确保按照要求时限、数量、频次均能完成任务。
第二、外聘法律顾问,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保障统计法制建设的规范性。一是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发挥好法律顾问的参谋和助手作用,进一步从源头上防范统计机关日常运行和统计执法风险,强化了统计执法及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了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进一步推进统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着力培育统计执法人员,积极创造条件让他们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参加岗前、岗上培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目前,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8人,另有3名同志考取了国家统计执法证。
第三、抓住时机大力宣传培训统计法律法规知识。2020年1季度各专业年报会期间,县统计局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在召开的全县工业品价格年报培训会、贸易、服务业、建筑、房地产业、工业、能源统计年报会上,均由法规工作人员到会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立法目的,统计法的重点条文,如: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义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保密义务,统计资料、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建立归档要求,以及违反统计法的有关处理规定等;讲解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条文,讲解了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底线(“7个不得”)和人口普查的法律底线。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条例》、《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着重讲述了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的权力和义务及法律责任。结合具体案例给统计人员上了生动的培训课。这期间累计培训1千多人次,对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规范统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20年6月29日至6月30日,县统计局按照市局要求,将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上下册)发放给县委、县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发改、农业、工信、商务、科技部门。7月1日至8月14日,县统计局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上下册)的全部内容。认真撰写信息,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工作,提高统计公信力,全年共撰写统计法律法规相关信息及分析30余篇,通过县统计内网发表并被市局内网采用。12月份根据县普法办要求,认真组织全局副科级及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共22名同志参加了网上学法活动,并全部通过了网上测试。精心组织制作普法宣传作品。聘请书法大师撰写了“按规矩办事依法律治国”书法作品,并报送县司法局参展。制作了“尊祟宪法 依法统计”宣传条幅;印刷了两个版本的60*90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海报2000份;印刷双面彩页5000份;印刷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读本》1000册。并组织人员深入社区、村居、居民小区、企业进行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活动。局党支部开展送法进企业宣讲活动,12月28日,县局党支部专门组织到联系企业“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宣讲统计法律法规,通过讲解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宣讲统计法律法规重点条文,有效提高了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心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对依法统计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扎实开展“送法入企”、“送法入社区”、“送法入小区”专题宣传培训活动。12月25日,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沂水县统计局组织全体职工再次认真学习了《意见》《办法》《规定》,28日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企业、社区、小区积极开展“送法入企”、“送法入社区”、“送法入小区”专题宣传培训活动,向企业统计人员及负责人、过往群众积极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内容,向他们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彩页、《法律法规宣传读本》,告诉他们及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等等,提高了统计法律法规知晓度,对依法统计,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心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第四、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县纪委监委召开了深化拓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局领导班子经过专题研究讨论,分析统计现状,拟定当前深化拓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主要问题是“统计数据上报过程中,数据核查范围窄、数量少”,并针对问题,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提高对数据核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数据核查工作领导,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二)认真落实数据核查工作制度,依法核查;(三)加大报表过程监测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县统计局针对整改措施,主要采取了以下行动: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数据核查力度。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国家、省、市局都非常重视统计数据核查问题,县统计局也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及时研究数据核查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协调乡镇、企业进行整改。各专业都制定了数据核查工作制度,使得数据核查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错必纠。把差错消灭在源头,确保了源头数据质量。由综合科牵头,多专业沟通协同,对区域出现的数据问题进行集中核查,确保GDP核算准确可靠。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大报表过程监控力度。在联网直报过程中,各专业各负其责,加大报表过程监控力度,对上报数据实行实时监测,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决不留后患,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三是统计数据核查常态化,常抓不懈。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是统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统计数据核查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必要手段,必须常态化,常抓不懈。为了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县局各专业不仅对专业数据实行实时监控,同时对报表出现的奇异值随时进行查询,确定了数据核查常态化,并将这一制度长期执行下去,做到永不懈怠。这项工作已通过县纪委监委检查验收,并顺利通过了市纪委监委对沂水县的抽样检查验收。
第五、认真贯彻落实统计督察工作。接到市局《临沂市统计局关于全面落实统计督察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后,局党组非常重视,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这个事项,列入重要议事议题。局领导组织各科室将市局这个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研究落实策略,明确了科室分工,各科室积极行动起来,协同作战,共同落实文件精神,积极理清工作思路,探寻工作方法,确保工作落实出成效。各科室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认真梳理,细化具体自查自纠内容,根据分工,制定工作方案,逐项逐条抓好落实,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扎实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真正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责任,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统计人员深刻吸取寿光诸城高密市统计违法案件教训,深入领会省局开展统计督察自查自纠工作通知精神,从源头上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积极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认真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5月22日下午,沂水县统计局利用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意见》《办法》《规定》。要求全体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深刻领会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对于当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作用,将统计法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增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3月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永生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陈海龙传达了《意见》。7月3日,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6次集体学习,学习了《意见》《办法》《规定》。7月18日,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上学习了《意见》《办法》《规定》。
第六、圆满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为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依法履职,按照县府办和市统计局的要求,迅速行动,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审核清理。一是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三定”方案逐项进行核实,按时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梳理工作。二是核查清理执法人员资格。核查注销了已取得执法资格证但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已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2名。通过清理,确认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8人,统计执法人员3人。清理结果已经录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并已经报送县司法局。省统计执法平台更新工作正在进行中,正在进行四年年审和两年年审的申报换证工作。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了基础。
第七、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认领工作和数据汇聚工作。按照市统计局和县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积极行动,登陆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目录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相应的1项监管事项进行了认领。认领的同时,确定了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政府相关部门。现在数据汇聚已常态化,统计核查即查即录,极大地提高了数据汇聚的及时性,这对于提高统计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八、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沂水县统计局以“一网通办”为突破口,严格按省、市、县政务服务标准进行认真自查、认真梳理,积极与省市平台衔接,与县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协调对接,严格审核7类应认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对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事项认领发布情况进行了自查,同时对2个网站可检索可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确保了“一网通办”工作的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的开展,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第九、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努力壮大统计执法队伍。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法的权威性,沂水县把统计数据核查常态化,为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奠定基础,并及时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汇聚统计核查数据。不断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努力壮大统计执法队伍。今年早发动早动员,让全局有资格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2名同志顺利通过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截至目前全局已有3名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这将极大的促进全县的统计执法工作,为全县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十、顺利完成一至四季度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任务。沂水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工作,严格执行“国统字[2019]6号”文件精神,建立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并认真做好记录。目前,已完成今年一至四季度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任务,经局领导审核通过后,通过联网直报平台进行了上报,全面完成了今年的上报任务,全部为零上报。
第十一、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7月和10月份,市局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组来沂水对抽中的“四上”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积极协调配合市局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检查任务。
第十二、认真完成省局和市局安排的统计基层基础调研工作。根据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要求,认真掌握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基本情况,总结推广基层创新经验,全面展示临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全面、均衡、可持续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上台阶,按照市统计局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安排乡镇认真填报《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并认真撰写典型案例5篇,上报市局并通过市局内网宣传,其中一篇被省局收录《山东统计基层基础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出版发行。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认真梳理,我局在法治建设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力量不足,法规科只有1人,不符合执法要求。二是上级统计数据核查频繁,忙于数据核查,无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三是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定。由于各方面原因,乡镇、企业等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影响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及连续性,统计队伍不稳定导致队伍素质下降,影响统计工作质量。四是人员偏少,工作量与人力不匹配。五是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不够。仅满足于利用统计年报会等专业培训会议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没有专门组织法律法规培训会议。法律法规培训缺乏系统性、全面性。
二、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收效明显。
县统计局积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共沂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有关制度方案,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全县依法治统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被市统计局列为先进县。
(一)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加强组织领导。沂水县统计局依法治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统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统计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统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统计人员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统计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了统计执法行为。时刻以“真实统计、不出假数”为准绳,不断创新统计工作新理念、新机制和新方法,扎实做好我县依法统计工作。
(二)制定规划,抓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沂水县“七五”普法规划》的规定,制定了《沂水县统计局“七五”普法规划》。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检查,依法统计,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统计机关工作实际,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方面完善制定了沂水县统计局有关统计业务流程;二是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在统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执法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业务扩大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三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所有统计报告和法定数据均依法在县政务网公开。积极做好数据核查工作,核查情况依法在“互联网+监管”网站公开。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县统计局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工作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严格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认真开展统计工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高统计执法的规范性。积极配合省市搞好统计执法检查并认真做好“四上”企业数据核查工作。
(五)局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撰写发表署名文章。12月24日,县统计局向县司法局报送了《2020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我为统计普法建言献策”征集活动。为贯彻国家“八五”普法规划、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县统计局主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山东沂水县多策同施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的署名文章并在国家级报刊《中国改革报》上发表。
(六)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一是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通过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统计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统计。本年度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因严重违法犯罪受到追究。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党务会议学习内容,利用主题党日和固定学习日,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三、明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树立工作要开展,制度要先行的思想。二是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综合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报表空闲时间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完善人才培育工程计划,培养复合型统计人才,以满足统计工作的需要,为依法统计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继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四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统计,坚决打击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