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沂水县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xtjj/2021-000004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8-09 | ||
标 题: | 2021年沂水县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
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作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统计法规制度规定,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临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首要职责,以统计法治为根本保障,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依法防范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二、执法检查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处三类统计违法行为:一是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二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或者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三是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它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三、执法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范围应涵盖规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专业。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法检查数量分别不少于执法检查总数量的20%。其他检查范围,从全市联网直报“四上企业”中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选执法检查单位。数据波动异常的能源资源、劳动工资、企业研发活动等统计专业,也应选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能源指标检查单位与工业企业结合,研发投入、劳动工资指标检查单位与“四上企业”结合。
四、执法检查内容
规上工业检查重点指标为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检查重点指标为本年完成投资;限上批发零售业检查重点指标为商品销售额;限上住宿餐饮业检查重点指标为营业额;建筑业检查重点指标为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业检查重点指标为商品房销售面积;规上服务业检查重点指标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能源资源检查重点指标为煤炭消费量合计、电力消费合计等主要能源消费量指标;劳动工资检查重点指标为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企业研发检查重点指标为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五、执法检查方式
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抽查单位数量不少于联网直报“四上企业”总数的1%。
六、执法检查时间
系统内部执法检查时间从2021年8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检查1-7月份相关数据。检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分批分次完成。
七、执法检查分工
各专业科室根据全局统计执法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单位检查数量要求,选取执法检查单位,并协助执法监督科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执法检查。
八、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各科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抓执法、强数据、筑防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实方案、细化措施、有力推动,确保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任务顺利完成。执法检查期间,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同志要加强指导监督。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县局要加强法治和专业培训,以违法案例为教材,详细讲解执法检查程序,提升全县统计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按照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确保程序规范合法;做好执法经费保障,配齐执法设备,确保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实现执法检查公正透明、责任可追溯,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三)严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切实改进执法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展现统计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