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山东晟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基本案情

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0-000028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12-0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2-04
标       题: 山东晟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基本案情

职工举报山东晟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拖欠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工资陆佰伍拾叁万肆仟壹佰捌拾肆元柒分整(6534184.07元)。县人社局于2020年9月28日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单位在2020年10月10日前支付职工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工资陆佰伍拾叁万肆仟壹佰捌拾肆元柒分整(¥6534184.07元),但该单位拒不改正。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7项:“因投诉举报被检查,经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的或属于工资、社保、劳动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以12000元以上160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1月9日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山东晟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5000元。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