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沂市监字〔2021〕24号文件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的通知》的通知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1-0000096 | 主 题 词: |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5-25 | ||
标 题: | 关于对沂市监字〔2021〕24号文件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的通知》的通知解读 |
关于对沂市监字〔2021〕24号文件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的通知》的通知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二、目标任务
1.严格落实厨房4D+管理制度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含幼儿园食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厨房4D+管理制度规范到位,督促加强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等各项制度要求,加强关键环节食品质量控制,严把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关,严控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严防食品储存、运输的时间环境风险,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库存的过期或变质食品及原料。
2.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与保洁关
健全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与保洁制度,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严格执行清洗消毒规范,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严肃查处未按要求配备餐饮具消毒设施、餐饮具不消毒和抽检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因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传播。
3.加强情况收集与报送
各学校(幼儿园)食堂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现象(如呕吐、腹泻等情况),无论学生多少都要立即上报到县教育局安全科和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处置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患者救治、调查处置、善后处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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