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县财政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细化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xczj2232113/2022-0000079 主  题  词: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7-0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财政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细化方案

沂水县财政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细化方案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财政厅严格新增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的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达资金监控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在不改变原有资金拨付程的基础上,按照预算单独下达、资金单独调拨等管理要求,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为支撑,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二)监控范围。直达资金以及比照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具体资金清单以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相关文件为准),按照资金使用和监管的不同要求分类监控

二、直达资金监控主要内容

(一)预算下达方面。各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单独发文下达直达资金,分别列示资金来源,单独调拨库款,并在本地预算指标系统中及时登录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打上相关标识(标识名称和规则省财政厅另行发文明确)。要在预算文件印发后及时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跟踪监控预算资金分配到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对于此前已下达的直达资金,应抓紧发文调整明确直达资金项目和金额,相应调整和修改指标系统中的金额和标识,及时将数据导入监控系统。

(二)资金支付方面。各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要在资金支出后及时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监控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对于此前已形成实际支出的直达资金,要根据调整后的预算指标金额和标识匹配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三)资金台账方面。各业务科室要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台账主要账务要素包括资金名称、功能分类科目、项目、金额、受益企业或个人等信息(台账样式见附件)。预算部门要督促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要建立各单位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直达资金监控业务流程图见附件)

三、监控系统建设和部署

按照“中央财政统建统管、中央和省级财政两级部署、市县级财政操作使用”的原则,财政部结合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对现有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作适当升级改造,搭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提供统一版本供各级财政部门使用。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全省财政部门统一实施,并做好数据对接共享工作,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接口规范,对预算指标、国库支付等生产系统进行调整改造,实现相关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数据对接、台账每日更新。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同时加强与民政、社保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系统的衔接,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具体操作使用,录入相关数据,确保监控系统数据真实、可靠。

四、财政局内部职责分工

为推进监控工作,参照财政部的作法,我局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局长任组长,负责监控工作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抽调人员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监控工作具体实施。各科室要参照省财政厅做法,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一)财政监督科。牵头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发挥

好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细化软件相关业务需求,研究制定预警规则,组织开展直达资金相关培训。

(二)预算科。牵头负责细化我县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制定我县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研究提出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负责预算分解下达工作,做好直达资金总指标分解转化工作,将归口管理的相关资金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负责监控工作的督促协调,对监控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进行问责。

(三)国库科。牵头负责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制定直达

资金预算执行配套制。

(四)相关业务科。负责对口资金监控工作,导入指标

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等相关信息,核实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

(五)信息中心。负责按照财政部确定的监控系统接口技术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对生产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改造实现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数据对接。组织做好监控系统的本地运维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督导。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后,县财政局将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动员会等方式布置各业务科室加快推进监控工作。

(二)强化制度规范。各业务股要根据省财政厅制定的直达资金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办法,系统梳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为监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大指导力度。按照“分级管理、对口负责”的原则,县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加大对业务对口部门的工作指导力度,建立联系人制度,因直达资金与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共用一个平台,联系人除解答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外,还负责解答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共同做好直达资金和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



附件【直达资金项目库(单位:万元).xls
附件【直达资金支出_分科目(单位:万元) (2).xls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