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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沂水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slj2251638/2024-000001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4-02-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2023年沂水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县委县政府:

根据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推进措施和成效

(一)以法治教育为根本,不断深化干群法治信仰。

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系统学习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党的二十大重大主题宣传专栏,深化水利行业法治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以依法行政为抓手,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水行政执法方面。

一是专项整治常抓长效。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先后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动员大会部署整治方案。先后开展三轮问题查纠活动,梳理个人问题50条,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进行销号,推动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2023年,制止水事违法行为40余次,水行政执法处罚案件数15件。按照省司法厅《山东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则》要求,开展专项监督3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1次,落实“企业宁静日”规定,公平公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县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有效解决涉水违法问题。三是接诉即办温情便民。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共接诉并办理群众信访举报、12345政务热线转办等的水行政执法线索3件,均已处理与答复。

2、河湖监管方面。

一是加强巡河,落实日常管护。严格落实巡河要求,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二是典型引领,打造幸福河湖。积极对雪山河、羊圈河现存问题进行整改,对沿河绿化、亲水平台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基础设施。投资3万余元新增雪山河实时监控3处,视频画面接入沂水县智慧河湖管护系统。雪山河已成功创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羊圈河获得市级美丽示范河湖称号。三是多措并举,整治河湖四乱。对沂河下游13处河湖四乱问题、15处水利部遥感河湖四乱问题、36处水利部暗访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结合西城棚户区改造计划,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内村落整体迁出。四是完善数据,健全管理机制。完成303条河流名录复核工作,对2条普查数据与河流现状不符的河流进行调整,对24条山区河流逐一明确四个责任人;推进沂河上游、沭河上游数字河湖建设,制定数字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数字河湖设施点位。

3、水资源管理方面。

一是提升节水监督能力。2023年,对自备水源取用水户,安装了83台套远程计量设施,提升了取水许可后续监管水平,强化了取用水户的节水意识。二是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2023年,沂水县节水教育基地被评为沂水县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扩大节水宣传影响力。开展沂水县第13批节水型企业的评选工作,选定沂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沂水鑫源纸业有限公司、沂水六和饲料有限公司为县级节水型企业。三是健全节约用水机制。一方面,成立沂水县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水权交易工作,2023年完成一笔水权交易。

4、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面。

一是联合行政审批局全年共完成79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充分利用网络会议的方式,开展网络评审7次,全力为全县新建项目做好参谋、服好务。二是积极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38份。并将结果及时上传至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和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完成“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反馈的违规项目图斑查处。对2023年度67个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违规项目图斑查处、整改信息上传工作。四是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工作。在开展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扎实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

5、水安全方面。

由局领导带队,定期到乡镇开展督导检查,做好省“四进”工作组、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一排底线”安全生产专线等多项考核迎查工作。督导水利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分级管控、分类处置,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建立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坚持“三管三必须”,明确“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照单履职、全力落实、逐项销号。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严管重罚,绝不心慈手软甚至纵容包庇。召开迎查准备会议,分析解读考核细则,印发迎查方案,通报考核结果,反馈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6、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方面。

调整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细化落实具体责任人员。落实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共339人,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849人,塘坝包扶责任人625人。严格落实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雨水工情监测,制定水利工程汛情快报17期。扎实落实“四预”。在预报上,汛前对全县小型水库视频监控和雨水情测报系统进行全面巡检维修,确保视频传输正常和监测数据准确,利用水旱灾害防御平台提高洪水预报精度。在预警上,与联通、移动、电信三家运营商签署短信预警协议,汛期向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送预警信息2.5万条。在预案上,组织专业人员对9个防汛预案进行修订,严格把关各水利工程度汛方案预案。在预演上,今年组织水利行业县级演练3次,拉动参练人员400人次,拉动参练装备50套,各乡镇、各小型水库同步开展防汛演练。成立9个水利工程防汛督导组分包各乡镇,对全县水利工程防汛备汛情况进行4轮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整改,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本年度共排查问题隐患150处,已全部完成整改。投资260余万元对物资储备库进行重建,新建钢结构库房1100平方米,制定仓储制度。成立66人组成的水利防汛专家组,参与险情分析和抢险方案制定。建立8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机制,修订完善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811个,制定群众转移路线图,喷涂转移指示标,落实山洪避灾场所792个,标绘山洪灾害危险防治区1487个。

(三)以普法宣传为导向,纵深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用法制度;根据“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将普法、学法与水利各项工作相结合,确保学法活动落实到位;精心组织普法知识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的线上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网络平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增强廉洁自律防范意识,全面提升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

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实践活动,设联合宣传站1处,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彩页3000张、横幅20余幅、展板18块、发送宣传视频12万条、短信7万条及节水纪念品等,出动宣传车三台、人员20人次,赴18个乡镇街道、7个社区和3个大中型水库滚动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节水、护水意识,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以法治队伍建设为重点,系统强化法治人才保障。

一是规范学法方式。制定学习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安排。每季度安排一天作为学法日,坚持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二是坚持学以致用。坚持把与行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业务知识作为学习的重点,专题开展学习,做到即学即用。三是加强执法培训。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认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增强全局抓好法治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做到法治建设与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促、同落实。

(二)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

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压紧压实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责任科室职责和法治建设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水行政执法、河湖监管、水安全、防汛抗旱应急处理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落实倒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水行政执法巡查

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宣传日”等节日,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开展集中法治宣传。2023年,制止水事违法行为40余次,水行政执法处罚案件数15件,开展专项监督3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1次,落实“企业宁静日”规定,公平公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强化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组织机制。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做到工作职责明确,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通过落实水行政监察执法中队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集体研判重大水事违法案件。

(五)守牢底线,不得干预司法

督促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自觉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自觉维护和坚决捍卫司法权威,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一年来,我单位很好地履行了工作人员不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办理的相关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和法律修养不强。部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法律法规运用、讲解不够精练,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过程中不注意收集、固定证据,执法程序有瑕疵。

二是推进合同节水管理难度大。首先是企业对合同节水了解不足,缺乏积极参与的动力。其次,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目前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

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群众法治观念不强。平时普法宣传多是围绕节约保护水资源,对保护河沙等矿产资源宣传相对偏少,尤其对在禁采期和禁采区采砂,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违规采砂的危害宣传不够,群众对河堤护岸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人为损毁水利设施现象时有发生。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守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履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把党内法规、涉水法规、《民法典》《宪法》等内容纳入全局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内容,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知识水平。

二是修复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继续推进沂河上游综合治理(跋山水库上游至沂源县段)项目和沭河上游综合治理项目(沙沟水库至青峰岭水库段)项目修复河湖岸线,及时恢复河势。以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侵占防洪库容问题为重点,把河道上的防洪水库库区纳入“清四乱”范畴,强化河湖库“清四乱”工作。

三是切实做好节水社会建设工作。加快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顶层设计和建章立制。强化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严格总量和强度指标管控、用水定额执行、节水准入标准制定、节水评价审查,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区域和非常规水源利用,全力实施节水重大行动。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和示范建设,加快节水市场机制和平台建设,全力推进产业节水化、节水产业化。落实节水监督考核激励,不断完善节水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监督检查体系、奖励激励机制,约束与激励两手发力,切实提升节水内生动力。开展节水宣传,着力构建节水宣教大格局、打造节水宣教品牌,提升全民节水惜水文明素养

四是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加强水土流失监管。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五是抓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细化2024年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好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事中监管和事后追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安全防范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狠抓“四预”措施落实。


沂水县水利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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