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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水利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索  引  号: yishuixslj2251638/2019-0000059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19-04-2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04-24
标       题: 沂水县水利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去年以来,县水利局高度重视水利法制建设,紧紧围绕打造法治水利,积极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规范依法行政,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较好的促进了全县水利工作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我县水利法治建设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被评为全省水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是全省首批水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现将2018年度水利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水法规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水利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水政法规科主抓,其他有关业务科室参与,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水利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形成了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工作氛围,并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局机关和局直单位年度科学发展考核范围。同时将水利法治建设摆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与各项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提升到新的高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水利改革发展要求,结合现阶段水利发展实际与需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建议水利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纳入年度计划。同时,在涉水案件处置中,与县综合执法局紧密配合,建言献策,有效维护了河湖安澜。三是出台规范性文件促进水利事业走向规范化。近年来,我县先后出台了《沂水县实施<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沂水县水资源管理办法》《沂水县水政执法工作规定》《沂水县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多部规范性文件,水政法规科、水资源科、农村公共供水科、农村水利科、工程管理站等业务科室认真履责,将规范化文件严格执行,落到实处,有力的促进了各项水利事业走向规范化。

二、依法管理水利事业,提升治水管水效能。一是依法加强水利建设管理。不断完善各项水利建设的规划与设计,强化规划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及防汛抗旱等工作中的约束和指导作用。在水库塘坝除险加固、河道治理、饮水安全、移民扶持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四制管理制度,依法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二是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按照上级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按照四水共治、五水共治的总体要求,开展好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管理、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等工作,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约束力,加快推进水权水市场以及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逐步落实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2018年,我县共征收水资源税1013万元。三是依法加强河湖管理。在构建起覆盖全县303条河道的河长组织体系,出台了《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河长制办公机构,水域岸线登记、确权划界、违规项目清理等各项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湖长制工作,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由县委县政府下发《沂水县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湖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湖长,其他常委和副县长担任县级河长,设立县级湖长3名,乡镇级湖长143名,村级湖长214名,覆盖全县143座水库的县、乡、村三级湖长体系。2018年,共开展县级以上河长全面河湖巡查140余次,实施了清河行动”“清肠行动等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了628处河道突出问题。33条县级以上河道已陆续办理了不动产产权证,成为全省首个办理县级以上河道不动产权证的县区。四是依法加强其他涉水事务管理。完善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机制,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其他各项涉水事务管理也逐步走向正规化、标准化、法治化的轨道。同时,着眼常态长效,协调公安、综合执法、水利等部门执法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惩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投资100余万元,加快构建河湖管护平台,将河道管理员、农村水利员、水库管理员“三员合一”,聘任509名河湖专职管理员,纳入平台管理,每人配发智能手机,把河湖拍照信息上传作为管理人员的工作轨迹记入工作档案,不断提高河湖管控成效。

三、规范水行政权力运行,做到履职尽责到位。一是积极做好“一次办好”。将许可事项颗粒化,把每个政务服务事项拆分为颗粒化最小运行单元,推进办理要素标准化规范化。以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把依申请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拆分为可办理可操作的一次办好事项,使其与实际办理的具体事项相契合,力求更实用、更易懂、更便民,使企业一看就懂、一目了然、一次办好。目前,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拆分成的办理事项共有36个。在企业能够提供完整材料的前提下将完成时限由之前的45个工作日变成1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拆分成的办理项为1个,承诺完成时限为15个工作日,实现了一次办好的承诺。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中共沂水县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沂水县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和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定期召开会议,对涉及水利重要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大额资金分配使用、干部人事改革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坚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外部监督的同时,把制度建设作为突破口,修订完善了规章制度,将廉洁勤政、执法责任、工作作风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加强水行政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格局。四是加强水利法制宣传。利用五四青年节,组织开展“河清湖晏、青年志愿,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青年志愿者深入河道清除垃圾,维护河道水生态环境,宣传河湖保护,促进河湖安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平台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强化水利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日常宣传,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了水利法治建设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我局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实各项工作,提高水利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提供坚实的水利法治保障。




                                                                          沂水县水利局

                                                                                                                                                                                201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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