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司法局权责清单(行政裁决)
索 引 号: | yishuixsfj2251608/2022-000009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司法局权责清单(行政裁决) |
沂水县司法局权责清单(行政裁决) | ||||||||||
序 号 |
部门 职责 |
承办科室 | 事项 名称 |
事项 编码 |
事项 类型 |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 实施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备注 |
1 | 负责县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 对与政府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争议的裁决 | 行政裁决 |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完善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民事商事仲裁等工作机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部化解。” 2.【政府规章】《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2011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公布)第六章第三节 |
依法处理行政裁决申请 | 直接实施责任: 1.根据行政裁决事项涉及具体政府工作部门拟定的裁决意见,依法作出裁决决定。 指导监督责任: 2.指导和协调行政裁决工作。 |
1.【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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