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县司法局权责清单(行政给付)

索  引  号: yishuixsfj2251608/2022-000009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06-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司法局权责清单(行政给付)
沂水县司法局权责清单(行政给付)

部门
职责
承办科室 事项
名称
事项
编码
事项
类型
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 实施权限 对应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依据 备注
1 指导全县调解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对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给付
行政给付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0年8月公布)第十六条:“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应当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救助;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 审核、指导 直接实施责任:
1.协调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的依据、标准、数额、发放程序等,并对社会公开。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给付,履行工作指导职责。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