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水利局职责任务清单
索 引 号: | yishuixslj2251638/2021-0000171 | 主 题 词: | 水利、水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
标 题: | 沂水县水利局职责任务清单 |
目 录
1.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2
2.人事科(挂党建工作科牌子).....................................................4
3.发展规划与财务审计科(挂科技与对外合作科牌子).................5
4.农村水利科.....................................................................................8
5.水库移民科...................................................................................10
6.水利工程建设科(挂监督科牌子)...............................................12
7.水资源管理科(挂水政监管科、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14
8.河湖管理科(挂河长制工作科牌子)...........................................17
9.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挂水土保持科牌子)...................18
1.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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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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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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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调研、信息化、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拟订水利有关政策。 (四)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六)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 (七)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
1.机关文电工作。 2.会务工作。 3.公务接待工作。 4.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 (流程规范见附件1) |
1 |
0 |
综合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4项 |
2.人事科(挂党建工作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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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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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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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参与拟订全县水利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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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动员。 2.支部换届选举。 3组织生活会。 4.民主评议党员。 5.机关党建检查考核管理。 (流程规范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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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综合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5项 |
3.发展规划与财务审计科(挂科技与对外合作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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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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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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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参与对水利改革发展成效考核。 四、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县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利科技和资本引入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 七、负责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以及引入社会资本建设水利工程等工作。 |
(一)拟定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审核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 (四)提出县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 (五)承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六)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七)负责牵头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八)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九)承担县级水利资金以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 (十)负责水利科技创新工作。 (十一)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 (十二)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 (十三)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
1、负责起草、送审、配合印发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 2、根据实际需要或上级有关要求,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全县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并做好审核和报批工作。 3、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审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洪论证有关工作。 4、根据上级部署安排,提出全县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并配合发改部门做好申报工作。 5、负责转发下达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加强投资计划监管,确保按时完成投资计划。 6、根据水利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等方面需要及上级要求,开展水利统计工作,并将成果上报市水利局或相关部门。 7、根据实际需要或上级有关要求,提出全县水利改革发展事项,并上报相关部门。 8、根据财政下达的水利预算资金指标,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做好资金分配方案并报送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文件和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协助财政部门和业务单位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9、按照县级部门预算批复及财政下达的资金指标,做好水利资金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业务单位要求协调县级财政部门做好相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 10、按照上级要求组织申报水利科研与技术推广项目。 11、组织有关单位起草技术标准或规范规程,并配合做好批准、编号、发布工作,报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好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12、根据实际需要或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并做好监督实施工作。 13、根据业务需求,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流程规范见附件1) |
2 |
1 |
正职岗位 |
(1)主持科室全面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5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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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5-13项 |
4.农村水利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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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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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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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三、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四、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五、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六、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 |
(一)指导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三)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四)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五)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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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解释关于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指导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 2、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贯彻解释关于灌溉排水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并协助基层水利部门解决灌溉排水工作遇到的相关问题。 4、按照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工程的实施方案编制、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 5、按照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工程的实施方案编制、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 6、贯彻解释关于农业节水灌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并协助基层水利部门在农业节水灌溉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7、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工作,并贯彻上级关于基层服务体系方面的政策。 8、解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 (流程规范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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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8项 |
无 |
5.水库移民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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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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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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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 三、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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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编报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程进行指导、督查和验收工作。 (三)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的核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的发放及使用工作。 (四)负责水利伤残民工补助的核定和发放工作;负责水库移民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移民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库区移民信访和库区维稳工作。 (五)承办县水利水电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
1、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根据批准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核定移民人口和实施移民安置工作。 2、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相关政策:包括后期扶持移民人口登记、自然变化核查、信息管理等工作。 3、编报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年度计划: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移民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的项目计划、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等工作。 4、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程进行指导、督查和验收工作。 5、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的核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的发放及使用工作。 6、对水利伤残民工补助进行核定以及发放。 7、水库移民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对移民开展相关培训。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库区移民信访和库区维稳工作,承办县水利水电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流程规范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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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8项 |
无 |
6.水利工程建设科(挂监督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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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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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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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三、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等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四、负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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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 (三)组织指导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 (四)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五)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六)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七)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八)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 (九)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1、负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包括起草、送审、配合印发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 3、组织指导全县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工作,主要包括全县河道、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项目批复后建设管理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 4、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内项目批复后建设管理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 5、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6、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7、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主要包括对监督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的质量与安全体系建立、措施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8、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本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检查问题的整改反馈。 9、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主要包括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落实。 10、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11、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流程规范见附件1) |
1 |
0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11项 |
无 |
7.水资源管理科(挂水政监管科、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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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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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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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二、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 四、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指导开展全县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五、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 七、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八、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九、负责协调全县水文工作。 十、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十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查处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处水事纠纷,受县政府委托调处县际间水事纠纷, 十四、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
(一)负责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二)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 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地表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年报、简报。 (五)负责全县水文(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工作。 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调处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六)指导全县水利普法宣传工作 (七)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八)制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进行考核 |
1、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2、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3、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 4、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地表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6、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年报、简报。 7、负责全县水文(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工作。 8、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调处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9、指导全县水利普法宣传工作。 10、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11、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制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2、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13、负责对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进行考核。 (流程规范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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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13项 |
无 |
8.河湖管理科(挂河长制工作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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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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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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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二、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三、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四、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五、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一)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二)指导水生态建设。 (三)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四)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 (五)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1、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2、指导水生态建设。 3、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4、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 5、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流程规范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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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5项 |
无 |
9.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挂水土保持科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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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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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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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 二、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三、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工作。 四、负责归口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千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六、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协助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七、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八、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
(一)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 (二)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 (三)对全县水库大坝安全和水电站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电、渔、河道维护及堤顶管理工作 (五)协调处理县际间水事纠纷 (六)参与审查河道、病险水库治理加固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实施中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 (七)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八)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十)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十二)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承担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有关工作。牵头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负责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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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 2、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 3、对全县水库大坝安全和水电站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电、渔、河道维护及堤顶管理工作。 5、协调处理县际间水事纠纷。 6、参与审查河道、病险水库治理加固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实施中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 7、指导全县防御洪水和防御干旱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做好洪水调度和水量分配工作。 8、组织编制部门防御干旱预案,并组织实施。 9、组织编制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洪水调度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 10、组织制定干旱时期应急调水方案,并组织实施。 11、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安全检查、问题整改等工作。 12、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统计工作,全面掌握基本情况、水利工程设施水毁及效益情况。 13、承担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组织开展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和实施工作。 14、承担水情旱情的相关资料提供和信息上传下达工作,协调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工作。 15、组织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16、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资料收集、征求意见、专家审查、报请批复、监督实施。 17、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批复、招投标、竣工验收。 18、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监测、整汇编资料、成果汇总、公报发布。 19、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20、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21、对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 2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 (流程规范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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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
正职岗位 |
(1)主持科室全面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10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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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第11~22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