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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jtysj2236008/2022-000000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2-03-0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沂水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决策,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完善规范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学法用法、普治并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法治水平不断提高。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1.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工作开展

(1)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评议督导工作。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清单》、《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网上评查指标表》和《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评价指标》,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完善相关资料,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2)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三年集中整治行动,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在两客一危重点企业蹲点驻守工作,采取领导带队的方式进行拉网式排查,核对企业信息176家,全部建立一企一册;督促整改排查出安全隐患876条,企业自查自纠隐患1817条,约谈问题企业13家,确保做到闭环管理;同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提升”行动,集中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220余人次,督促企业做好全县4000余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行业企业培训全覆盖。

(3)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开展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扫黑除恶、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等活动,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打击“黑出租”市场。全年共投入执法人员约13000人次,执法车辆约4500台次,检查各类运输车辆38000余台。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案件1663起,处理路政案件30起,接收交警移交的超限超载车辆1220台,卸载货物9.56万吨。非现场执法超载车辆238台,处罚金额共计144.85万元。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细化落实。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公示并更新本部门执法信息,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605件。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行为案卷制作和归档管理,配备执法记录仪26台,手持终端26台,摄像机13台,询问室、听证室各2间60平方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统一、规范,并定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设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并配备7名法制审核人员。

2.稳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对本年度制定的两项重大行政决策建设项目《沂水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沂水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将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严格落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本年度,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本单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20份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3)开展政策标准化梳理工作。

对2016年以来起草的县级政策文件进行梳理,编制本部门的政策文件目录清单录入山东省政策标准化梳理平台,共录入4项政策性文件,逐一对文件进行梳理、完善要素,政策拆分、解读。

(4)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聘请1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全年共审查各类文件合同7份,提供法律咨询14次,出庭1次。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聘用公职律师2名,制定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公职律师工作方案》。

3.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建立“不罚”“轻罚”清单机制,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根据《山东省轻微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立足交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做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决定前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

(2)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

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权力的承接、取消,推进“市县同权”改革,承接事项逐项编制服务指南、业务手册,制订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根据改革事项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系统,调整事项12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47项证明材料通过证照替代、数据共享和告知承诺制等多种方式免证办理,办理方式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办理。

(3)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利用审管联动平台,做好审批、监管信息的认领推送,加强与审批部门的审管衔接,提升监管效能。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工作计划,本年度发起部门联合检查3次,部门内部检查2次,配合检查2次,共检查企业25家,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公示。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166项监管事项全部完成关联映射,关联率100%,数据汇聚132条,监管动态发布46条。

4.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普法水平

根据《沂水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沂水县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宣传日、宪法进社区等活动在广场、车站、社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约600张,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5.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借助旁听法庭庭审、以案说法、学法月考等多种学习培训形式,促进法制队伍建设,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对规范执法重要性的认知。开展交通运输法律大讲堂学法活动,邀请县司法局领导对“三项制度”等法律业务进行专题讲座培训,参加学习人员约300人次,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1.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法治观念有待加强。虽能坚持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但法治相关知识学习的专业性、系统性不够,往往持着“临时抱佛脚”的实用心态,知法守法用法等法律意识淡薄。

2.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三项制度”学习贯彻不够深入。执法人员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自觉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工作,不被问责的层面,工作主动性欠缺。

3.法治宣传教育尚需进一步深化。针对性强、质量高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还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仍在发生。

二、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

(二)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研读《职责规定》主要内容,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新时代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到局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依法依章履行职能。一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其他重大决策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二是严格落实发文审批单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维护公文、政令的权威性、严肃性、准确性;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1年完成建议提案办理32件,满意率100%。督促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办事,2021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推动交通运输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

(二)认真做好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落实交通运输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把好审核关。

(三)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迎接上级检查或抽查。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完善制度,强化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

(五)推进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规划“八五”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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