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mzj2251582/2022-000026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8-30 | ||
标 题: | 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沂水县龙家圈下峪子宏民果品协会、沂水县星河乒乓球俱乐部、沂水县阳光健身俱乐部、沂水县三元职业学校4个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之规定,情节严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沂水县民政局拟对沂水县龙家圈下峪子宏民果品协会、沂水县星河乒乓球俱乐部、沂水县阳光健身俱乐部、沂水县三元职业学校4个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年报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限下列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视为送达。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要求;也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电话:2259407
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1号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沂水县民政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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