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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4-000001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2-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沂水县委、沂水县政府、临沂市住建局:

2023年,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县城市建设紧扣“建设市域副中心、打造发展新高地、建设秀美新沂水”发展定位,努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成效

(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一是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逐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在全局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二是以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学习为契机,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专人领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强化了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2023年度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支部委员会学习4次。

(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纵深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加强普法宣教,增强法治意识

我局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单位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单位领导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制度。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标语、专栏、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2.干部职工学法,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一是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局微信公众号“沂水住建”、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自学《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将普法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做到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普法、结合职能职责普法、结合执法过程普法。二是积极组织干部开展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实际的运用能力。

3.积极配合市立法调研,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在我县开展《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我局作为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立足于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同小组成员团结合作,针对文件我县初步提出8条建议,其中建议修改完善7条,建议增加内容1条,为立法工作提供了科学有效支撑,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取得新发展,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

(三)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系统强化法治人才保障

1.推进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二是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规范法律顾问管理,落实法制审核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我局聘请山东廷锋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业务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等。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审议规范性文件,加强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决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今年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内容。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管班子、带队伍的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支持、指导和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和全面依法治国责任,从上到下形成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合力。带头研究确定本年度城建工作要点,研究制定重点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坚持将全面依法治国与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以及关于本系统本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2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部署落实“三重一大”工作18项。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承担的《沂水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

1.围绕重点工作,提升本质安全

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落细落地。充分认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提升巩固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的等各项重点工作,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

持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按照闭环管理和动态清零的原则,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动态监管,及时完成省、市、县交办的整改督办任务的核查验收和销号工作。2023年1-10月份,累计组织监督检查活动698次,开展异地交互检查7次,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3次,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动态考核1次,邀请第三方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检查3次,开展季度大检查活动3次,累计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896条,移交行政执法局处罚10次,信用扣分3次,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扣分39人次。

3.严格执法,突出督导检查效能。2023年度组织开展异地交互检查7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3次,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测机构分别进行了3次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除责令进行整改外,根据情节分别采取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移交相关部门处罚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施工现场实体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工程质量行为日趋规范。截至目前已对1家检测机构进行通报表扬,对1家检测机构、5家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二)认真组织应急演练,学习宣传两手抓

传达和学习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事故警示和教育培训活动,通报近期国内安全生产事故,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企业人员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今年以来,认真组织企业集中开展“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培训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活动8次,开展入企宣讲及指导活动2次,组织应急演练观摩活动1次,督促指导全县施工企业认真开展“双亮”工程建设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依法依规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出台配套文件,严肃工作程序,按照“三管三必须”“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精准排查隐患,强化跟踪督导检查。对全县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开展全覆盖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房,不留死角盲区;三是完成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按照全面排查、实地走访、现场对比等方式,我县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并对全县893栋C、D级自建房进行了重点排查;四是随机抽样复核。县自建房专班召开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复核工作部署会议,抽取12412栋自建房核查样本,组织各乡镇(街道)包保单位成立18个督导复核组,在全县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复核工作,督导组全部深入乡镇一线,逐栋核查系统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存在安全风险房屋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记录问题台账,形成自建房整治工作复核报告,确保“人不入危房、危房不进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强化跟踪督导。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立3个督导组、4个复核组协同第三方机构分线、分片对初判1562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全面鉴定、复核,并对省“四进”工作队、住建部第三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鉴定结果规范、真实、严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积极开展自建房信息录入线上抽查,目前已线上抽查信息1.4万条,对发现信息录入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成;六是不断学习交流,总结经验。今年7月,全市住建系统村镇建设推进会暨农村改厕现场观摩会在罗庄区召开,我县就自建房整治工作做典型发言。

全县共有自建房106.7万栋,目前已全部排查完成。其中,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后,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已通过拆除、拆除重建、修缮加固、撤人、停用、封存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四)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智慧水务建设

结合“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要求,3月份新开发建设“沂水水务收费”平台系统,在微信交费基础上,新增支付宝缴费项目,并新增加水表起止码项,进一步方便用户缴费和数据查询,完善水务信息化服务保障体系。

2.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规范化

今年以来,全面推行招投标全过程线上运行,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增强信息透明度,实现阳光下招投标;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不见面”开标,各方主体足不出户即可参与交易,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全力做好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高招投标指标分值,确保考核成绩稳中提升,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同时畅通投诉、异议受理渠道,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坚决进行纠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为依法落实招标人自主招标权,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鼓励推行“评定分离”政策。

(五)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

积极发挥好“双随机”平台的作用,利用平台发起了涉及保障性住房、招投标、城建档案验收、建筑市场监管等涉及35家监察对象的7个检查任务。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省级督查工作,按照省文件要求,提报相关检查方案、计划、检查清单等相关材料,将平台中的55项检查事项除没有检查对象的事项外全部进行了覆盖。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和督查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依托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县政府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2.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职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办理、答复、提供信息、资料归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提高了答复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办结率100%。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法治思维抓工作的能力欠缺

干部职工思想解放不深入,对新形势下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抓实工作、守正创新、走深做实缺乏深入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抓好棚改征收、农民工工资清欠等方面,着力点和突破方向找的不够准、抓的不够实,从而影响了工作质效。

(二)现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根据山东省关于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相关规定,非行政编制且在执法岗位的人员,不得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及到期年审,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我局持执法证件人员已清零。且我局作为行政机构承担了大量的行政职能,但能行使行政职能的行政编制人数只有8人,现有工作人员的身份与所从事的工作不适格,人员配置与承担行政职能不协调,加之缺乏法律、技术专业人才,导致了公职律师、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会较被动。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通过多种形式深化全员法治意识。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培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推进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二是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多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在坚持过去传统的法制宣传方式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远程教育等载体的作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根据不同层次对象、不同受教育程度群体的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如网络载体、现身说法等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对公众的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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