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3-000004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建报字〔2022〕1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3-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沂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2年,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聚焦“建设市域副中心,打造发展新高地,建设秀美新沂水”的发展定位,努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切实发挥了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2.系统推进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强化了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进步

将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省市县法治任务实施方案,将重点任务逐一分解到各科室和各相关单位。推进过程中,局党组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定期进行研究部署。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聚焦建设领域,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方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安全生产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不断提升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重点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二是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加强各种记录手段之间的综合运用,全面公开监管信息,推进工作专项检查。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案审会监督、执法权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状况的约束和指导。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依申请行政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全网通办、即时办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采取“双随机”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开展执法检查。2022年度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21次(其中我局发起抽查10次),共涉及检查对象62个(其中我局发起抽查任务涉及检查对象32个);年内累计做出行政许可15件。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和督查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依托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县政府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2.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职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办理、答复、提供信息、资料归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提高了答复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办结率100%。

(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与山东廷锋律师事务所达成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关系。外聘律师参与涉法事务决策,并对全局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文本等重大决定把脉会诊,出具审查意见,消除法律风险。防止我局因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发生。2022年,局法制人员配合县司法局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失效文件5件。

(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单位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单位领导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制度。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普法宣传活动。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一)行政人员的配置与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失衡。我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大量的建设工程行政管理的职责,以权责清单事项为例,我局承担了20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任务;1项行政强制事项;4项行政征收事项;5项行政确认事项;5项行政奖励事项;44项行政检查;48项其他权力事项及13项公共服务事项;但是我局的能行使行政职能的行政编制人数只有8人,人员配置与承担行政职能不协调。

(二)现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山东省关于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相关规定,非行政编制且在执法岗位的人员,不得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及到期年审,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我局所有执法人员已将清零,我局作为行政机构承担了大量的行政职能,但是我局现有工作人员的身份与所从事的工作不适格,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会较被动。

(三)干部作风、行政效能、公众形象有待提高,群众对政策不理解,认为存在推诿扯皮、“踢皮球”现象,其反映的诉求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整改落实情况

(一)构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推进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二是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二)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各级党支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判决和裁定。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未擅自征收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

(三)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突出抓好重点民生领域建立健全化解纠纷与矛盾的调处机制,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重要作用。强化服务意识、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工作思路,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年办理累计回复公众参与、部门信件处理31件,“12345”回复11500件,接待人员来访100余人次,处理群众反应问题30余个,答复信访局交办信件62件,电话咨询求助200余件,案件办结率100%,按期回复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8.3%,及时处置了各项突发上访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争当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一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今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要求;二是组织全局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组织全局党员支部学习会,定期组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思维在业务工作中的运用,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情况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坚持管党治党一刻不放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发挥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保障作用。真正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把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动力激活到位。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四)履行《职责规定》明确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及推动解决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立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抓好重点民生领域建立健全化解纠纷与矛盾的调处机制,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重要作用。

(五)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无此类情况发生。

五、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增强学法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通过多种形式深化全员法治意识。今年将学习重点放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住建部2022年新修订的与住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持续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逐步提高干部职工执法证件持证率。

(二)进一步强化法制监督。“路灯是最好的警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今年将继续将相关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内容通过网站、平台等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带领全局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继续强化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理及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领导干部要学法、用法,突出法制对工作的指引、监督、帮助作用;做好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既要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也会依法维权。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8日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