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交通运输局职责任务清单(2024年)
索 引 号: | yishuixjtysj2236008/2024-000003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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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职责任务清单(2024年) |
1.办公室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
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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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四)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政策调研。(五)管理和协调局机关后勤行政及服务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工会等群团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作风纪律建设工作,配合县纪委监委安排的工作。 (九)负责结亲连心工作。 (十)负责智慧交通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大数据分析、政务公开、信息处理、网络安全工作。 (十二)负责智慧交通相关设施装备的日常维护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12345热线、行风热线等工作。 |
1.发挥上传下达、协调内外、服务全局的中枢作用,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流程规范见附件1:1.1.1-1.1.4) 2.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流程规范见附件1:1.2.1-1.2.2) 3.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1.3) 4.负责课题调研、文字材料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4) 5.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流程规范见附件1:1.5.1-1.5.6) 6.负责工会等群团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6) 7.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7) 8.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作风纪律建设工作,配合县纪委监委安排的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8.1-1.8.2) 9.负责结亲连心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9) 10.智慧交通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0) 11.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1) 12.负责办理12345热线、行风热线等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2.1-1.12.2) |
1 |
2 |
综合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1-12项。 |
2.人事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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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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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有关外事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综合考核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考核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
1.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1) 2.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2) 3.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社会保障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3) 4.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4) 5.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5) 6.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有关外事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6) 7.局机关综合考核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考核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7) 8.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2.8) |
1 |
0 |
综合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1-8项。 |
3.政策法规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
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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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全县交通运输政策。 (二)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相关工作。 (五)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 (七)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八)承担普法宣传工作。 (九)承办执法培训、执法证件申领工作。 (十)执法服装管理工作。 |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全县交通运输政策。(流程规范见附件1:3.1) 2、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2) 3、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3) 4、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4) 5、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5) 6、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流程规范见附件1:3.6) 7、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流程规范见附件1:3.7) 8、承担普法宣传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8) 9、承办执法培训、执法证件申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9) 10、执法服装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3.10) |
1 |
0 |
综合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1-10项。 |
无 |
4.规划建设管理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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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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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二、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三、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农村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
(一)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综合枢纽等规划的衔接平衡。 (二)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实施。 (三)组织公路、水路、城市综合枢纽等交通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 (六)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综合枢纽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七)参与拟订机场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八)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综合枢纽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 (九)指导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 (十一)协调做好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综合枢纽建设等交通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竣工验收工作。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工作。 |
1.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流程规范见附件1:4.1) 2.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综合枢纽等规划的衔接平衡。(流程规范见附件1:4.2) 3.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流程规范见附件1:4.3) 4.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4.4) 5.组织公路、水路、城市综合枢纽等交通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5) 6.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流程规范见附件1:4.6) 7.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流程规范见附件1:4.7) 8.承担有关利用外资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8) 9.负责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9) 10.组织拟订相关实施意见、办法并监督实施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10) 11.全县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行业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11) 12.受理交通建设工程问题社会举报、投诉。(流程规范见附件1:4.12) 13.拟订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建设相关实施意见办法并监督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4.13) 14.检查、指导、督促重点交通工程的建设推进,定期开展调度、督导等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14) 15.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监督抽检项目实体质量;检查人员工作质量;督查项目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督查项目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流程规范见附件1:4.15)。 16.重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16) 17.组织全县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17) 18.参与监督管理全县交通工程建设(农村公路)招标投标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18) 19.参与优秀勘察设计、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19) 20.负责主管监督的公路以及水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交工验收备案。(流程规范见附件1:4.20) 21.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21) 22.负责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4.22) |
1 |
0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1-22项。 |
5.运输管理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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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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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协调全县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工作。 三、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四、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国际运输的管理工作。 |
(一)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城市客运综合运输。 (二)参与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 (三)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 (四)协调全县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县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 (六)指导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七)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以及国际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 (八)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九)拟定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指导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 (十一)指导城市客运工作。 (十二)指导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 |
1.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城市客运综合运输。(流程规范见附件1:5.1) 2.参与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2.1-5.2.2) 3.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3.1-5.3.2) 4.协调全县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4.1-5.4.2) 5.指导协调全县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5.1-5.5.2) 6.指导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6) 7.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以及国际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7.1-5.7.2) 8.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5.8.1-5.8.2) 9.拟定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5.9) 10.指导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5.10.1-5.10.5) 11.指导城市客运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11) 12.指导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12) 13.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5.13) |
1 |
0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1-13项。 |
6.财务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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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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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贯彻执行行业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
(一)贯彻执行行业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设置以及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审核、上报工作。 (四)负责编制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 (五)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 (六)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七)承担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1.贯彻执行行业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6.1) 2.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2) 3.承担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设置以及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审核、上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3) 4.负责编制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流程规范见附件1:6.4) 5.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5.1-6.5.4) 6.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6) 7.承担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6.7.1-6.7.3) |
2 |
0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1-7项。 |
无 |
7..科技教育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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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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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 二、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
(一)贯彻执行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 (二)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 (三)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 (四)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五)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 (六)负责网上舆情管控工作。 |
1、贯彻执行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流程规范见附件1:7.1) 2.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流程规范见附件1:7.2) 3.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3) 4、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4) 5、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5.1-7.5.2) 6、负责网上舆情管控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7.6) |
1 |
0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1-6项。 |
8.安全监督科
9.公路科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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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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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公路行业规划、计划,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行业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协调全县公路的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县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乡级公路和村级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协调做好全县高速公路属地管理职责。 |
(一)参与拟定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 (二)提出全县公路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实施县级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乡级和村级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四)协调高速公路的属地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路路政管理。 (六)承担公路超限监测站设置的审核、上报工作。 |
1.依据交通运输部、省厅、市局相关政策,结合沂水县实际情况,参与拟定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流程规范见附件1:9.1) 2.依据交通运输部、省厅、市局的整体规划方案,结合沂水县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布局,会同单位相关科室提出全县公路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9.2) 3.组织实施县级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9.3) 4.指导、监督乡级和村级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9.4) 5.协调高速公路的属地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9.5) 6.指导、协调公路路政管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9.6) 7.根据相关政策,承担公路超限监测站设置的审核、上报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9.7) |
1 |
0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1-7项。 |
10.地方海事和铁路机场科(挂县道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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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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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水路、地方铁路行业规划、计划,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行业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三、按照规定负责内河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四、承担县辖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县辖内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组织县辖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 |
(一)拟定水路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县水路工程建设的规划、计划,负责重点水运项目组织实施 (二)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 (三)承担航道管理有关工作。 (四)承担县辖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工作。 (五)负责县辖内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 (六)组织县辖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 (七)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 (八)负责船员管理工作工作。 (九)参与拟定全县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县地方铁路、机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全县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地方铁路、机场重点项目实施。 (十一)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县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
1、拟定水路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县水路工程建设的规划、计划,负责重点水运项目组织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10.1) 2、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流程规范见附件1:10.2) 3、承担航道管理有关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0.3) 4、承担县辖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0.4) 5、负责县辖内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流程规范见附件1:10.5) 6、组织县辖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0.6) 7、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0.7) 8、负责船员管理工作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0.8) 9、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流程规范见附件1:10.9) 10、制定全县地方铁路、机场建设规划和计划,听取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形成报告,并监督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10.10) 11、组织协调有关专家、业务骨干,对地方铁路、机场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流程规范见附件1:10.11) 12、协调相关单位部门推进地方铁路、机场重点项目实施。(流程规范见附件1:10.12) 1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0.13) 14、根据《铁路道口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指导协调全县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流程规范见附件1:10.14) |
1 |
0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1-14项。 |
11.交通战备管理办公室
“三定”规定对应内容 |
科室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
科室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责任 |
科室间职责 边界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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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主要职责 |
科室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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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
(一)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 防交通保障计划。 (二)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的工作。 (三)组织协调县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工作。 (四)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 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 (五)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赌毒”、打击走私等各项综合性工作。 |
1.组织开展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流程规范见附件1:11.1.1-11.1.2) 2.根据市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县人民武装部要求,完成局属各单位、企业的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的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2.1-11.2.2) 3.组织协调县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交通保障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3) 4.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4.1-11.4.2) 5.规范信访接访、办理和答复工作,配合县委政法委做好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流程规范见附件1:11.5) |
1 |
1 |
业务岗位 |
承担科室工作任务1-5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