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52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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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县委、县政府:
2023年,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全面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狠抓学习和教育,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和学习配档表,严格按计划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常态化学习,强化《宪法》《民法典》等基础性法律法规学习,狠抓《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专业性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学法用法普法的法治教育和宣传,充分利用“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系统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决策。严格履行回避制度、告知义务、听证制度等法定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公众参与制度、专家论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会商制度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涉及全局性的工作措施、较大数额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聘用山东成全律师事务所2名诉讼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立足部门职责,全面履行依法办事。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基础之上,围绕“一窗办事”等目标,以“互联网+”为载体,优化不动产登记税费一窗办理业务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和不动产继承登记业务公证服务项目,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将涉及土地储备工作的相关评估和调查费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模式。“两公一住”类项目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文物勘探等前期工作,逐步将“用地清单制”实施范围拓展到社会投资以外项目。
(四)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认真研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共受理办结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2023年以来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49宗。开展廉政自省活动,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预防在先,警钟长鸣。强化执纪问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原因,制定可行性整改措施,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五)扎实推进依法执法,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加强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集中整治,推进卫片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和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双清零”。深入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到有机衔接、灵活多样,引导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争议。认真办理行风热线、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及时制止、查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化解争议。完善行政诉讼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谁作为、谁负责”的行政复议应诉责任制度。
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关注重点难点,先后主持召开5次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普法宣教活动专项经费、法律顾问聘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信访和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法治建设工作任务,逐条研究化解措施。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扎实推进,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建设情况、普法规划落实等纳入工作目标,坚持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多维度、全覆盖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开展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利用中心组学习和会前学法开展学习研讨,切实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严守党规党纪,将党内法规纳入“三会一课”,督促领导干部秉公用权。
(三)强化权力制约,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纳入2023年度县级重大行政决策的《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充分开展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集体讨论决定等流程。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带头维护司法权威。
(四)加强普法宣传,夯实法治阵地。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要求,抓住国际湿地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节点,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我县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作,培养壮大沂水县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不定期进行自然资源知识培训,形成县镇村三级普法联络体系。
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各项政策规定要求,多措并举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能力。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支撑。推动县级专业技术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防御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为沂水县地质灾害防治与预警技术支撑服务单位,双方共同合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及预警工作专业技术水平,并签订沂水县地质灾害防治与预警技术服务合作协议,组建沂水县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业队伍;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分队成员,确保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提高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
(二)持续完善监测网络,提升“人防+技防”预警能力。完善县、乡镇、村、监测责任人四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2016-2022年省厅在我县地灾点已安装的11套(其中崩塌监测仪9套、滑坡监测仪2套)自动化监测设备和2023年市局在我县地灾点新安装的22套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运行正常,达到了地质灾害多指标的监测与预警,提高了自然资源监管部门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人防+技防”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法的深度广度不够。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理论指导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深入,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学法用法真正入脑入心有限,形式与效果脱节问题依然存在。
(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土地类行政处罚执法工作开展还不够细致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个别干部职工对自然资源政策法律法规掌握不好,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识树得不够牢固,保护自然资源,严格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工作创新不足。存在一定的“被动普法”现象,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工作的领域不宽、办法不多,存在普法方式简单化现象,法治宣传深度与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力提升全系统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继续将《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做到法治建设学在日常、用在日常,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法治素养。
(二)全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完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执法制度,形成便民高效、制约有力的行政执法程序。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室的职能作用,针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提前普法,将矛盾解决在萌芽中、化解在初始时。
(三)全力强化基层所法治建设。加强对基层所法治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结合基层所日常业务,完善自然资源咨询员制度、听证制度、普法先行制度、档案查询制度、信访制度等,提升基层所法治化水平
(四)全力培育自然资源法治文化。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主题公园、文化广场、街区的打造,推动“法润自然”普法品牌的建设,不断创作出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相适应的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宣传精品。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