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保障中心召开物业小区防汛工作会议
索 引 号: | yishuifgb/2020-0000108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06-24 | ||
标 题: | 县住房保障中心召开物业小区防汛工作会议 |
6月24日上午,沂水县物业小区防汛工作会议在县住房保障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县住房保障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庆水、物业科长武善杰及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武善杰同志宣读了《2020年沂水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沂水县关于加强物业小区防汛相关工作的通知》,并从六个方面对我县住宅小区防汛工作提出了要求。
最后,林庆水同志进行了讲话。他指出,做好住宅小区防汛工作,提高防洪救灾能力,才能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物业企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引起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防患能力,确保我县物业管理小区安全度汛。他强调,县住房保障中心将把防汛工作纳入6月下旬住宅小区考评工作,对准备不充分、不到位的住宅小区给予扣分并责令整改通报。
会上林庆水同志还就物业规范提升、物业品牌提升作了安排。
据了解,为确保我县物业管理小区安全度过汛期,县住房保障中心建章立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一要成立防汛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制度、防汛应急预案,做到常备不懈,建立自汛期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度。二要汛前对住宅小区容易形成内涝区域(地下室、地下车位、电梯井)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破损缺失的雨水篦子、井盖、排水沟盖板及时更换、疏通,保证排水畅通。三要根据天气情况,提前通过业主群、大屏幕、公示栏等形式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告知业主不要将怕水的物品放置在容易进水的储藏室内,并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中宣传防汛和防台风安全知识,提高业主自救能力。四要全面彻底清理高空广告、楼顶瓦片、存在安全隐患的太阳能、业主违规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避免高空坠物。五要筹备好充足的防汛物资(麻袋、编织袋、防汛沙、铁锹、抽水机),并安排专人管理,做到随时启用。六要发生洪涝灾后,各物业企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物业企业全员迅速上岗到位,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县住房保障中心和城市防汛指挥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