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2022年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12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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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2022年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解读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工作安排,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全县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排查整治覆盖全县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确保不漏一户一房,不留死角盲区。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压茬推进。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
2023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清单,边排查边整治;2024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力争到2024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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